觸犯法律的人,如果表示沒有能力負擔得起賠償,法律這時候怎麼會處理?(請不要說道德方面)?

時間 2021-05-11 02:14:35

1樓:李德寶

這時候就沒招了,前兩年我們村就有人開破三輪把一家老人給撞死了,但是他家窮的全算上也不到1萬塊。最後他也沒招了,說是認了,願意判多少年就多少年吧,自己沒錢了。那家只能認倒霉了。

2樓:任先生

你說的這種情況在現實中也不罕見。在現行刑事法律裡面也有非常明確地規定。一般來說,刑事案件一般不支援精神損害賠償,只支援物質損失賠償,賠償範圍就縮小很多。

即便如此,也有很多被告人無法履行財產刑,比如說罰款,那執行機關法院也沒有辦法,只能等罪犯什麼時候有履行能力再強制執行。至於附帶民事賠償,應該也是這樣,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只能執行終結。如果被害人一方能夠提供資訊查實被執行人的財產資訊(包括被隱匿和轉移的),法院可以執行,如果被執行人故意轉移或隱藏財產對抗執行,那就負刑事責任,而且不影響強制執行。

3樓:

刑事罰金,沒收非法所得,沒收財產,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加大財產懲罰作用,提公升犯罪成本。沒有能力交付或賠償的話可以先欠後交、賠,但一定會限制消費,減刑扣減,假釋受限,履行是否這是一種刑事執行態度。

4樓:喵喵23

我曾因為做理財經理,自己也投資了幾十萬。結果老闆把所有親戚客戶的錢都吞了並且自首,兩千多萬吧。法院判了4年。

並且還給受害者錢。可是法院查不到他的資產。所以執行不了。

就發來了簡訊。終止執行。

簡單的說。法律做不了什麼。他只能給你乙個判決結果而已。

5樓:

我覺得你的意思是,「刑事案件中的判決義務人,不執行判決、裁定中的賠償義務,應該怎麼辦?」

這個要分情況:要看是否有能力執行。

對於有能力執行的,情節嚴重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等著他,另外可以影響到減刑。對於真的沒有能力執行的,那就沒辦法了。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往往判定賠償金額不高,而且被告早已經被採取強制措施,因此這種情況下還不拿錢的那往往是真的沒有錢,真沒錢那就真的沒有辦法了。

還有一些例外的情況,刑事被告人並不一定要自己承擔全部賠償義務,比如交通肇事罪有保險代償,一些公職人員犯罪有國家賠償等等。

可能你還要問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事,那個是民事訴訟的範疇。

6樓:wbxms

如果需要賠償的數額較大,又無力賠(實際上完全無力的非常少,多數是本人不想賠)一般判的時候會酌情從重反之亦然。像交通肇事罪,如果賠的足了,有對方的刑事諒解書,一般是判緩刑。

另外,不賠償的,在減刑假釋時一般是從嚴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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