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觸犯法律卻又能被大眾理解的事例?

時間 2021-05-05 19:43:16

1樓:萌之檢事正

宋小女雖說名義上曾是張玉環的妻子,但其實他們沒有登記算是事實婚姻吧

張玉環沒有履行離婚手續(是的,事實婚姻只能訴訟解除),後來跟現任丈夫登記結婚,但並不構成重婚罪

2樓:南來北往

出於謀生或救命的目的,同時又沒有給他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嚴重的社會秩序混亂的違法行為。如:賣盜版藥救人的程勇、為掙點子女學費在城市擺攤設點違法盈利的人、靠販毒掙錢買吃穿住行的貧困苦難的販毒村。

3樓:不怕辣

哈哈,這個問題真是好有趣。完全就是無解。因為每個人對法律的理解程度都不一樣啊,你想得到的"大眾的理解"本就是不會存在的東西,所以,無法回答您哪些行為觸犯了法律又能被大眾理解。

法律本就是神聖,高高在上,冷冰冰的女神,可能有些偏執,可能有些頑固,可能有些不近人情。但乙個社會沒有法律是不行的,人情若是可以隨意將這位高冷的女神綁架逃走的話,社會必將沒有規矩可言。我們能做到的,就是不斷在法律和情義的來回碰撞之間找到平衡點,完善法律規章制度,提高國民道德素質修養。

而作為法律人,就注定了要為這個驕傲倔強不平易近人的女神變得越來越好而奮鬥終身了。

有哪些被認為是小事,不易察覺,但觸犯法律的行為?

王旋耑 作為乙個孤落寡聞又無知的醫學生,我竟然不知道用自己的醫保給別人開藥是違法的 某天我在課間請老師給我媽開藥。因為我知道我把藥方發給我媽她一定不會去抓藥的,然後我就想幫她買藥。但是當時身上的錢不多,也不知道開的藥要花多少錢,又出於貪便宜的心理,就去定點了的校醫室拿藥,結果被那裡的醫生義正言辭地拒...

我和前妻都已經離婚了,前妻卻因為觸犯法律被抓了,該如何對待我和前妻生的女兒?

寶貝 你除了不是個負責人的老公,還是個不負責任的爸爸。連自己的女兒都沒法承擔起,找了個心機那麼深的女人做老婆。以後的日子有你好過的! 銘心 跟女兒實話實說,教會女兒用理性控制情緒,用謊言搭建的房子越高倒塌時造成的傷害越大,帶她去見媽媽,讓她明白媽媽的處境,沒辦法和她在一起,她會變乖的。 我是誰我在哪...

我和前妻都已經離婚了,前妻卻因為觸犯法律被依法逮捕了,我可以告訴孩子真相麼?

傻x兮兮 第一,你選擇小三的原因別說是因為她懷孕了好嗎?就是因為她比你老婆有錢!有錢!有錢!重要的事說三遍!如果你老婆也能像你的思思一樣不用那麼努力工作也可以有大別墅的話,你肯定會選擇在小三懷孕的時候甩一筆錢給她,讓她好自為之,而不是選擇拋棄妻女。第二,這個小三肚子裡的孩子不一定是你的,不一定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