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賀建奎獲刑三年?

時間 2021-05-09 19:30:45

1樓:荒江

「基因編輯嬰兒」的本質是智慧型對人類繁殖的介入。

而「基因編輯動物」、「基因編輯植物」,或者說智慧型對其它生命的繁殖的介入,早就開始了。

人工的、非人工的智慧型介入生命繁殖乃大勢所趨。人雖貴為萬物之靈,也做不到逆勢而為。原因在於:

智慧型對繁殖的介入,即智慧型繁殖,是對自然繁殖的降維打擊。自然繁殖不可能競爭得過智慧型繁殖。

所謂物競天擇,優勝劣汰,弱肉強食,適者生存。

賀建奎此番獲刑,雖遭牢獄之災,但在未來,他將被封聖。乙個敢於突破陳舊的倫理道德桎梏的偉大先驅者。

在那個未來,智慧型繁殖人也許會將露露和娜娜的出生日作為乙個全新時代開啟的標誌。「你知道這一天有多重要嗎?因為這一天,史學家要把地球的生命演化史分為兩節!」

往前的38億年,是無智慧型介入的生命演化史;

往後,是有智慧型介入的生命演化史!

2樓:

也許他的科學成就不會在歷史上留下太多痕跡,但他會以「人類史上第一位因基因編輯嬰兒被判刑的人」的身份被歷史記錄。歷史對他的評價是功是過,是喜是悲,都不是我們這代人所能控制的,話語權掌握在那些「新人類」手裡。

3樓:

對於把賀建奎比作哥白尼的情況;

賀建奎只是使用成熟的技術從事不符合倫理的研究,其不會得到哥白尼式的評價,只會得到石井四郎式的評價

4樓:cici

只能說刑法裡適配這個行為的罪名實在有限,所以用非法行醫罪還算恰當吧(畢竟沒有造成直接的人員死亡,影響惡劣程度也比較難以量化)

現在回過頭來看這個問題,即將出台的民法典已經給了更好的回答,具體請去看民法典草案。

5樓:持續低熵

或許未來此類實驗會在情報機關庇護下,由跨國公司出資在一些N不管地帶進行吧。

總之,未來衝擊主流倫理的生物技術總有被開發的需求,我就不信人類甘於世世代代生於子宮,身體條件聽天由命。

再過二百年,賀被翻案為布魯諾式先驅的可能性不小,畢竟那時候大概很多人自己就是基因編輯過的,在胎兒工廠里長出來的。

6樓:李鐵柱

私心和違規肯定有,但的確是為科學獻身了,不是嗎?

冒天下之大不韙,然後進去了,就這麼個事。

往遠了看,無論實驗結果如何,都將是人類文明的一小步。就算推不動科學程序,也將推動社會文明的建設。

只看當下,這是倫理、道德和法律的一次勝利,是人類文明的勝利。我們應當慶幸,保護絕大多數人利益的文明規範還是行之有效的。

所以這個事,只談對錯都是不妥。且問當事人悔不悔,其他的就交給歷史去評判吧。

7樓:LiTiP

人類胚胎基因編輯並不是賀建奎第乙個完成的。15年黃那個組成功編輯並檢測完後及時銷毀了被編輯胚胎。

賀幹的事除了突破科學倫理底線之外,沒有任何創新性。

所以各位洗地的能先去了解一下基因編輯的現狀再來洗嘛?

8樓:大豬

還有不少人說賀是哥白尼的。這樣你們組隊去找賀做他的小老鼠吧,讓賀在你們身上動刀子,即使死殘率很高,但是你們用行動支援新時代哥白尼,將成為人類進步的功臣!

9樓:

賀建奎判的是非法行醫罪,這就暴露出乙個法律空當——如果進行這項試驗的是有行醫資質的生殖醫學中心,那還能不能判?

畢竟禁止基因編輯胚胎試驗的不是刑法。

10樓:

雖然我也不同意基因編輯,但是從歷史來看,當達爾文提出生命不是由上帝創造的時候,卻遭遇到極大力度的辱罵,甚至被暗殺。

我的意思是當某人做了一件與當時的主流思想形成極大的衝突,對立的時候,或許這個人的嘗試,從後來來看,他當年做的嘗試是值得的,是值得肯定的,顛覆性的,突破的。沒有人敢做,儘管不是重新造輪子,儘管技術含量不是特別高,儘管有相同的人有能力做,但真正是的基因編輯落地的還是他,還是有一部分有價值的東西在裡面。

11樓:北風吹呀吹

太輕了深感此人的無恥,為了利益名譽可以不顧道德和全人類的未來也為中國的教育擔憂,不僅要教技術,更要心中有信仰需要教人而現在這個社會有多少是內心真正有信仰,信奉信仰的人很多人甚至把沒信仰當信仰,奉金錢至上為準則,價值觀完全被扭曲了,這樣給社會和人類帶來的只能是傷害

希望撿起信仰,重拾信仰,內心有道德

12樓:曉公尺先森

18年11月,一對名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編輯嬰兒在中國誕生,這也是全球首例出生的基因編輯嬰兒。賀建奎及其團隊利用CRISPR/Cas9基因編輯技術修改了這對人體胚胎的CCR5基因,聲稱她們能天生免疫愛滋病,引起全球廣泛爭議。

12月30日,賀建奎等被告三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該事件違背最基本的科學判斷和道德判斷。

其實編輯人類胚胎基因早有先例,只是沒有移植到母體,賀建奎的這次行為,完全沒有任何科學上的突破和技術的提高。相反,只是為了某種商業利益的目的。無論是基因的編輯、胚胎的移植都是最壞的選擇,是對胎兒的不負責,對行業的不負責,對整個人類的不負責。

13樓:

很好啊,彎道超車翻車了我們就主動承認,讓該負責的負責,以後少說彎道超車的事情,老老實實跟著別人的車印子走,追的上就努力追,追不上就踏踏實實幹。

有那個近路人家早走了,人家比我們聰明的多,只是在內捲式的爭鬥上不那麼厲害罷了。

14樓:悲催的襪子

賀真是賺翻了,賀很本來就是計畫殺身成仁的,這正好成全他了。

歷史都是勝利者寫成的,等再過幾百年,地球被轉基因人占領的時候,你說他們會怎麼評價這個事件呢?

15樓:

意料之內,情理之中。

被判三年正常。

附:根據2023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0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修正)對於定罪和「情節嚴重」的情況做了解釋:

第二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16樓:sa yu

1、在目前社會發展程度和科技水平下,他是罪有應得。

2、也許隨著社會形態的改變、倫理學和科技的發展,未來這種行為會被視為正常的科研甚至工程行為。

3、以上兩點不矛盾。

17樓:飛雷神

我傾向於他無罪,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判了也就判了。事實上,道德和倫理屬於意識形態,是人類社會的產物而非自然界的產物,所以沒有對錯的標準。可能很久之後,世界所有國家又重啟基因改造計畫;或許不就他的團隊成員被高薪挖走,這都說不准的。

還有人提到人類基因庫汙染這事情誰說的清楚?轉基因大豆吃了那麼多年,還是不知道有什麼危害。

18樓:

想出人頭地有錯?不這麼搞,怎麼搞帽子,怎麼一戰成名?學術圈沒帽子,怎麼混,要多慘有多慘。

按部就班得搞,上面沒有大佬罩,就是發一萬篇NSC,有個屁用?賀其實就是一場自己和自己的賭博。贏了,百世流芳,呼風喚雨;輸了,也能遺臭萬年,歷史留名。

怎麼樣都不虧。

賀錯就錯在搞這事,不拉個大佬背書,太急功近利。現在出事了,人人都踩一腳。我就不信拉個院士,能栽了。

曹院士就是這麼被人扒,不還是風生水起。要是基因編輯嬰兒能帶來長江,傑青,院士的帽子,諸位搞不搞?

其實賀老師可以大方承認學術造假,我真的不相信他這裡面沒有一點造假,大不了以後不再學術圈混了,也比現在強啊。

賀老師既冤也不冤。

如果利益足夠吸引人,我覺得好多人(包括我)願意在賀走過的路上再試試。

在學術圈越久越發現,學術不過是名利工具。反正沒人管。

19樓:拉普拉斯大魔王

搞錯物件了吧。。

賀建奎做錯了事,不代表人類基因編輯是錯的啊。。

賀建奎是在技術未成熟的情況下用了乙個才出現三四年的新技術對人類做了這個。。

要是三四十年,或者二十年也行。。這個人體基因編輯還是可以慢慢開始做的。

20樓:

我其實真的很想知道賀做這個事的原因。

製造大新聞是為了人類認知的前進還是為了他的第三代測序?

如果是為了他的第三代測序,這裡面的故事估計就更有趣了。

21樓:雲中君

其實我是支援賀建奎的,

但是我憂慮的是,

可能因為這件事情會打擊到相關從業者的研究熱情,人類一定會走到基因編輯的這條路來的,

我深信不疑。

這三年,

真的虧。

22樓:伏地魔王大人

怎麼說呢?這個就是時代前進必須要付出的代價。賀建奎肯定有錯,他愛慕虛榮。不知道悶聲發大財的道理。

但是未來30年後就不好說了,人類基因程式設計之父的座位是做實了。到時候也許人人都要程式設計呢,生物終於成為21世紀末最偉大的學科。

23樓:

此人獲刑理所應當,但我對本案適用的法條不同意。在我心裡,他們觸犯的是更嚴重更基本的法。 我覺得這次審判鑑於是第一次國內對於非法基因編輯犯罪判決,還是從輕選擇了"非法行醫"這個罪的,有確保本事件安全著陸的目標在。

24樓:

其實賀某還是有些支持者的,哪怕沒明著來,私底下講學會摻雜私貨。

而且我說的支持者不在國內,而是在某近來巨頭退出的就快藥丸的多國聯盟裡:)雖然沒有明確表示讚賞賀某的點子,但是卻在講座上一再聲稱人類需有冒險精神以及再三舉出賀某例子,實在不能不讓底下學生多做聯想。

當然,西方普遍還是以批判賀某的觀點為主流的。這個新聞一出來,算是勉強洗淨了我朝的屁股,至少不會成為我們被黑的黑料了。否則可以想見,以後在外面跟人吵架,人家一口乙個你們中中國人不尊重人權什麼的(雖然賀某確實不尊重人權)。

另外看新聞好像賀的罪名是非法行醫?嗯,錢花了這麼多了竟然沒拉個醫生下水,賀考慮確實不周,有些蠢了。然而轉念一想不禁毛骨慄然,如果此次賀的團隊裡面有醫生,那是不是就沒有合適的罪名按他進號子了?

完善立法迫在眉睫啊!!

最後就是我突然想起我乙個南科大的高中同學(我並不是想說所有南科大學子都這樣)。賀的事情一出來的時候,他就在拼命洗地。現在不知道他世界觀還好不好,是在默默自省呢還是執迷不悟繼續洗煤球呢?

不得而知了。

25樓:我在神棍局配眼鏡

歷史上開啟潘多拉魔盒的人,幾乎都沒什麼好下場。這次判決更多的是以正視聽,畢竟這次對中國學術界的負面影響太大。沒人喜歡對現有規則和道德倫理發起挑戰的個人或者組織。

只能說賀太作死了。

26樓:老布

作為bio-it工作十幾年的表示,罪有應得,判輕了。

可笑的是,開始還有一堆底層的人在為賀這種為他們製造絞首繩的人唱讚歌。

27樓:伯豪生物

賀建奎最為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但是仍然觸碰到了法律以及道德的底線。

可以見得學位並不能說明乙個人的人格,及時坐在科技的前沿的位置仍然會有被利益沖昏頭腦的一天。英國皇家學院院長牛頓也曾經為穩固自己的地位而抑制了眾多數學天才理論學說。

賀建奎獲刑三年也是給眾多科研工作者的乙個警鐘;追求學術的真理沒有錯誤,但是不能夠碰觸到道德與法律的邊緣,同樣也可以看出賀建奎缺乏法律與道德規範的教育。

總而言之,無論你身處何種地位都應該接受繼續教育,尤其是法律與道德規範方面的教育。更何況中國的憲法還並不完善,其無法觸及之處仍然是需要道德的約束與制約。賀建奎這三年的刑期,讓我們意識到新的學術和新的科技的產生需要自我進行道德約束,需要我們繼續學習法律與道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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