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光速不變 只有結果,沒有原因?

時間 2021-05-07 19:58:42

1樓:文德奎

瞎說了,根據麥可遜莫雷實驗,麥克斯韋電磁理論,相對性原理得出的結論。現在發現麥可遜實驗缺陷了:現代物理存在兩個漏洞(新兩朵烏雲):

一、國際原子時在天文、物理、航空航天等中,處於核心位置,但在物理時空座標中沒有國際原子時的位置;二、一束光通過勻速封閉運動空間,光通過封閉空間內外運動速度變化沒有實驗、分析。

2樓:SUN也行

光速不變的原因涉及到了宇宙觀,是乙個最根本性的問題,如同哲學三問。

說說我的宇宙觀,有形世界即物質世界是有限制的,也因此物體的長度可以有具體的數值,既不會無限大,也不會無限小。有形世界受制於蒲朗克長度和蒲朗克時間,因此在有形世界,光速等於蒲朗克長度除以蒲朗克時間。

而無形世界即能量的世界是沒有限制的,也因此能量是沒有長度的具體數值的,可以說無限大,也可以說無限小。無形世界不受蒲朗克長度和蒲朗克時間的限制,在無形世界速度只有兩種情況,靜止時速度等於0,運動時速度等於無限大。這也是為什麼說在光子火箭裡,從宇宙一端到另一端是瞬間到達,因為速度無限大。

令Sin⊙=v/c,則Cos⊙=1÷洛倫茲因子,動鐘=靜鐘*Cos⊙,距離L÷動鐘時間,就是動鐘測量得到的速度,從上一段可知,無形世界速度無限,即動鐘時間等於0,而靜鐘時間不為零,可知Cos⊙=0,即Sin⊙=1,即v=c,這便是光速不變的原因。光子對任意有形世界的慣性系,速度都是無限的,所以任意有形世界的慣性系中光速都是乙個定值。而運動物質受限於蒲朗克時間,動鐘不能為零,所以Sin⊙<1,所以有質量的物體速度永遠小於光速。

光速不變的原因,就在於有形世界一切都是有限制的,有限的世界不能處理無限這種資料。所以無形世界無限大的速度在有形世界只能對映成乙個常數,且只能是唯一的常數,因為所有的有形世界的慣性系都是平權的。

3樓:

先說結論,光速是世界所能進行最大演算的算力,其速度是由世界所占用的資源和世界演算法來決定的。

我們做乙個假設,用一段程式來描述世界,我們可以知道世界是由物理量和物理運動組成的,這個放在程式裡也就是物理物件的屬性和物理所進行的函式程序。

例如我們可以規定

08:00:00 張三

08:00:01 張三

通過這兩行話我們就可以知道張三在1s中之內進行了平移,當然我們的世界遠不止這麼簡單,我們的世界充滿了物理量,我們以最基本的,假設世界是由原子構成,原子下再無更小的物理物件的話,通過原子的運動軌跡我們就可以知道世界的演變過程。

我們的世界是由一部分的固定函式,和一部分的隨機函式組成的。固定函式諸如經典力學三定律,薛丁格方程等等,隨機函式諸如原子衰變,半衰期的觀察等等。

由此我們可以解釋一些概念

平行世界: 相同起始狀態的所有物理量,通過相同的規則,放在兩台不同的超級計算機中進行演算,由於存在隨機函式而獲得的不同結果

麥克斯韋妖: 將所有物理量進行軌跡記錄,並將其回溯至指定的時間點

高低維度: 由於計算機模擬演算會存在算力丟失,我們無法將我們所處的世界全部模擬下來,就以粒子作為最低單位,想要演算巨大數量級的超級計算機我們無法製造出來,這是必然的,我們所處世界的計算機算力假設每秒鐘只能處理10^10個粒子的變化,那麼我們無法超過這個值,但是我們可以丟掉維度,比如我在演算的過程中,可以拋棄z軸,只做xy的演算,這樣我的演算速度就可以大幅提高,由此看來,無論哪乙個維度的世界,時間並非我們常識所說的第四維度(猜想),而是乙個相對於速度來說的物理量,只要計算速度夠快,理論上即便是外部世界下一秒就毀滅了,我們的世界也能近乎無限的存在。

最簡物理規則: 無論哪一維度的世界,其計算必然遵循一維的疊加計算與二維的向量計算,無論多複雜的空間結構

下面是重點,關於光速不變

由上述猜想,我們已知單位時間內,我們所能做的演算由計算機的硬體資源和演算法的效率來決定的,驅動計算機的硬體資源可以是很多,無論現在的普通計算機,亦或是未來的反物質計算機,我們假設到了某一點後,我們達到了演算速度的最大值,比如一秒鐘能計算10^10次,即改變10^10個物理量

那麼理論上,在世界中單位時間內所改變的物理量總量應該是近似恆等值,即10^10,說簡單點可以理解成單位時間內,有10^10個粒子發生了屬性上的變化,比如空間位置,即座標軸位置變化。

對於單一物理量來說,單位時間內所能進行的演算也是有限的,即其所能在的位置只能從a到b,例如1s中,只能將乙個光子從起始點演算到結束的約30000km處,無論你其他的粒子怎麼演算,所能觀察到的光的速度,永遠只有最高演算速度達到的速度。

以上我想說明的是時間和速度是相對概念,而非絕對,這一點是從《天才在左瘋子在右·石頭的生命》獲得的啟發,其中提到了感官時間,例如在蚊子非常短的生命看來,人類的生命近乎於永恆,世界的觀察需要參考係來進行,光速不變是乙個非常好的參考係,其在於能量(算力)所能進行的最大演算。

我還是比較相信我的猜想,即便不是這樣,世界的本質也應該是類似這樣的,二進位制,由一套巨大的編碼進行翻譯,二進位制是我們能理解最一維的世界本質,它也應該作為所有維度的世界本質存在。並且這之中對於光速和世界算力我認為是有乙個函式關係的,只是我不做這個研究,沒法進一步深入。

4樓:氯乙烯

按照我的理解,光就是能量,就是物質存在另一種形式、物質相互作用會產生能量,能量就以光的形式存在,為什麼產生力,因為運動、就像電子饒著原子核運動會產生正負極一樣.

5樓:慕羿

原因還是有的,有兩個:

1、宇宙中存在物質運動速度的極限,任何物質都不能以超過這個極限的速度運動。

2、光子屬於零靜止質量的物質。

這兩條意味著光子從誕生之日起就無法以其他速度運動,只能是極限速度,直到它滅亡。

6樓:吳露銘

光速不變的結果是基於實驗的測量,這個說法是沒有根據的,也是錯誤的。

直接精確地測量光速是在地面空氣中。真空中的光速沒有人像地面上測光速那樣直接去測量。

沒有實驗證明真空中的光的相對速度是定值,即使邁莫實驗也不能證明光速不變。

光速不變只是個假設,作此假設是為了解決當時看似有矛盾的現象,該假設並非邏輯推演的結果。

由光速不變假設匯出的結果全部充滿了矛盾,但相對論坐大成勢,一些人迷信權威,而權威又因名利維相,導致從邏輯上推翻光速不變假設的努力不被承認。

主流維相,學術界的江湖環境使得官科不願涉足光速是否可變的研究,乾脆把光速不變假設上公升為原理,不再質疑求證,甚至打壓反相者,視其民科,並賦予民科貶義。

要想用實驗求證光速是否可變,這個研究課題就落在了民科身上。民科多反相,以興趣投資作實驗,總體看來,資金投入有限。更多的投入則是理論研究,有的提出了實驗設想,但都無法實現。

所以,實證光速可變很難。

噫,竟有四百字,就此打住。

7樓:wogiao

波粒二象性的原因是什麼?麥克斯韋方程的原因是什麼???定律就是人類觀察大自然然後總結出的規律,是邏輯推導的起始點。

如果想要推導出起始點,只有乙個辦法,就是在前方再設立乙個起始點。比如牛頓三定律,我們現在就可以以量子力學中的定律為起始點,解釋牛頓三定律的內在「原因」。

不過,雖然我們不知道為什麼光速不變,但我們可以驗證光速不變。這就夠了。

8樓:Tom Jackson

任何系統裡的第一因都是公理,當然沒有原因,平面幾何公理三角形內角和一百八十度能有什麼原因?當然了 ,如果把公理推到出來的定理當做公理,原有公理當做定理,形式上倒為因果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對於人腦而言增加了複雜度

9樓:楊知守

歷史上說,光速不變是調和光速有限的事實和相對性原理的結果,可以說調和這兩個事實的需要是光速不變的原因;但狹義相對論把光速不變作為公設,交給實驗去驗證,因此從形式邏輯上說,光速不變只是原因而不是結果。

Newton的相對性原理要求,任何慣性系下物理規律的形式不變;也就是說當乙個物體靜止和它勻速運動的時候,它們的受力情況是一致的。Newton給出的結論是:力的傳播速度是無限的。

我們來看萬有引力公式,

這個公式中,萬有引力包含這兩物體間的位移向量的大小與方向。那麼考慮以下的情形:

圖一:紅黃兩個較輕的小球受遠遠較重的藍色小球的引力作用。

相對位置分別是的紅球與黃球受到(遠遠較重的)藍球的引力分別是 ,當藍球的位置發生變化,使得相對位置變為的時候,我們期望引力變為。但這個變化是如何發生的呢?從Newton的引力公式中,我們不難得出:

[1]當引力源的位置發生變化時,空間中的任何一點都能立即感受到引力的變化。

初看這一結論似乎很容易接受,讓我們考慮乙個有啟發性的例子:[2]

圖二:表面沒有重物的橡膠膜。

如圖乙個巨大的橡膠膜,如果上面沒有重物,那麼其振動服從波動方程:

知道了邊界條件和初值條件,就能輕鬆地解出其任意時刻的形狀 。[3]

圖三:沒有重物的橡膠膜的一種振動模式。

現在假設圖一的三個球是橡膠膜上的三個點,乙個重物放在藍球的位置,並使得整個靜止 ,紅球與黃球都會感受到橡膠膜的形變。當重物緩慢移動時,形變的方向和程度都會有相應變化;當重物移動的速度較快而與橡膠膜上的聲速 可比較時,紅球與黃球感受到的形變方向和程度的變化將有乙個滯後。特別地,當紅球與黃球自身相對於橡膠膜運動時,這種變化的傳播速度將是相對速度的加和,也就是說,橡皮膜形變的傳播速度決定於參考係。

看起來這是乙個相對性原理的反例,我們把這種現象歸結為介質(橡膠膜)的存在。

所以當Maxwell方程被寫成:

從而解出速度有限的電磁波時(實驗也觀察到光速有限),科學家的第乙個反應是為光找到一種介質。但當這種介質被引入時,它將預言有限、變化的(決定於參考係)的光速。

進一步的實驗卻發現了真空光速不變(Michelson-Morley實驗),進而給介質論判了死刑。新的理論被先後提出(Poincaré 和 Lorentz (1904)),最終Einstein系統性地將之陳述為光速不變原理,並作為狹義相對論的基本公設之一(1905)。(數學上說,我們需要所有的方程Lorentz協變)

需要注意的是,光速不變的真實意義是所有作用力的傳播速度是乙個常數,也就是說當兩物體間的位移向量變化時,萬有引力或電磁力(以及強力與弱力)並不會馬上反映這種變化。這個傳播速度常數使得時間與空間糾纏在一起,形成了Minkowski時空結構,也讓因果律、同時性這一系列概念被重新審視。

進而我們也需要改寫萬有引力公式,使之具有Lorentz協變性,這一工作(廣義相對論)同樣由Einstein完成(1915),也預言了速度為光速的引力波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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