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踩死乙隻螞蟻和殺死乙隻野貓從倫理上來講到底有多大的區別?

時間 2021-05-07 07:40:53

1樓:393939

你覺得不忍,那就那樣覺得就好,你也是正常人中的乙個,沒必要論證自己為什麼不開心,不開心是不是合理的,那就是你最真實的情感。

下面是回答乙個,殺狗和殺螞蟻有什麼不同的:

當人就當人,別站在上帝角度思考。

因為狗比螞蟻高貴。這是事實,動物的價值本身就是人類附加的。

按你這說法,螞蟻有生命,狗也有生命,那殺螞蟻和殺狗就一樣了?那豈不殺人也一樣?那你又要說人能和狗一樣?

那狗能和螞蟻一樣?我的書是綠的,植物是綠的,所以我的書=植物。這不是邏輯鬼才嘛?

相交≠相等,懂吧?狗和螞蟻有共同點不代表它們就一樣的了,部分相同不等於整體相同。上課睡覺和曠考還都是違反紀律呢,這能一樣嘛?偷東西和殺人還都犯法呢這倆能劃等號?

在不同國家,不同民族,相同的動物還能有不同的地位呢,動物的地位取決於人。

那麼至少在中國,大部分能徒手殺螞蟻,殺蚊子還沒有絲毫感覺,你讓大部分人去試試徒手捏死小狗,你自己去試試也行,你覺得感覺能一樣?大部分覺得感覺能一樣?是不是心裡的感受完全不一樣?

感受天差地別那你還覺得殺狗和殺螞蟻一樣嗎?還是一句老話,當人就從人的角度看,何必站在上帝的角度看?一切生命都平等?

人與人之間都沒達到呢。

2樓:亦橙

不要為了快感而殺戮,這種行為既殘忍,又浪費;不要為了一時怒火而殺戮,這種行為既空虛,又毫無意義。殺戮是一條單行線,沒有後悔的餘地闊邊帽河狸 R6

3樓:

沒有區別。但跟你的利益有關。

如果螞蟻和野貓沒有損害到你的利益的話,故意殺害任何一種動物從道德上來說都不正當。

但如果是損害到你的利益了,我認為可以殺,但不能虐殺,比如老鼠,蟑螂等等。

高讚說的什麼螞蟻跟貓不一樣都是扯淡,無非是貓沒有損害到你的利益罷了。如果是人損害到你的利益了,你巴不得給他兩巴掌,如果人對你做了傷天害理的事,你巴不得把他給碎屍萬段了,更何況是螞蟻,更何況是貓呢。

4樓:妄語

我一直認為,倫理是在調和個人情感慾望與社會群體規則之間的矛盾時產生的,本質是人試圖將情感合理化,規則化。

然而情感本身是無理的,犯規的。情與理的矛盾,永遠不可能調和。由此,才會出現各種倫理問題。

不論是殺死螞蟻還是殺死野貓,從邏輯上都可以歸結為故意殺死動物,那麼兩種行為沒有區別。但是從情感上人更難接受殺死野貓的行為,那麼就會傾向把這種感情合理化,比如認為貓對人類更有價值,殺貓就會在倫理上受到更多譴責。

所以說,倫理並不是一種永恆真理,必須條理清晰並且一成不變。倫理更像是一種解決內心衝突的臨時辦法。他會變化,也會因人而異。

對於喜歡貓的人,在倫理上,殺貓和殺螞蟻區別很大。對於對兩個動物無所謂的人,也就沒什麼區別。

5樓:

既然你都說是倫理了,那麼通常情況殺野貓比殺死螞蟻嚴重點,但殺寵物貓要嚴重多了,野貓可能會傳播疾病,破壞生態平衡,參見澳洲捕殺野貓。倫理上來講殺貓還會引起很多人反感和牴觸情緒,所以倫理這個詞用的不恰當,從自然界或科學的角度來講沒有區別,你每天都在殺生(微生物)。

6樓:jiaoyiyi

我也十分厭惡貓,經常聽說被抓,我也被抓過。另外不喜歡貓是因為,貪婪。嫌貧愛富,只知道吃和睡,並且滿富狡猾的樣子。

我們院各種野貓,並不怕人,從旁邊過,跺腳拿樹枝扔過去都不怕,導致更加不喜歡貓。

7樓:勇少

是利用價值...人是自私的,都是互相利用的!很顯然螞蟻的利用價值沒有貓大...

所以你打死乙隻貓會招人評判..而螞蟻卻不會,因為螞蟻對人的利用價值幾乎沒有!如果你告訴別人你今天在家打死了乙隻老鼠...

別人可能還會表揚你...因為老鼠對人類有害。雖然都是生命,但是人是最高端動物...

所以人有這個權利去選擇哪些動物應該更值得保護!

8樓:MaftyNabeyuErin

我覺得沒有性質上的差別,但還是有數量上的差別的。在由人組成的世界裡,試圖跳出人的視角幾乎是不可能的。就算是你對貓的厭惡,不也是因為它們得罪過你,從而使你這個人記恨它們嗎?

既然是從人的視角來看,那就只剩下其他人的看法和你個人的看法的區別而已。那麼結論就很明白了,那就是在法律的框架內,盡可能互相尊重和理解吧。

9樓:Teddi Yang

10樓:

從生命的準則來說,眾生平等,你殺死乙隻貓,或是捏死乙隻螞蟻,本質上沒有差別。

可是螞蟻、貓的生命是生命,人的生命也是生命。豈不是說捏死乙隻螞蟻跟殺人沒什麼區別?所以,這個問題,本質並不能說明什麼,我相信螞蟻基本每個人都有過故意去踩的經歷,而貓,大部分人哄都來不及,更何況殺?

你殺死乙隻螞蟻,內心不會有快感,周圍人也會選擇無視。你殺死乙隻貓,甚至殺人………………你懂我意思吧?

11樓:

很贊同一位知友的想法。

你長篇大論補充了這麼多,我傾向於認為,題主你不是糾結殺貓的邏輯問題,或者因為發現自己有殺貓的想法而迷茫,你是想表達「我經歷很不幸,現在你們知道了這些,我想殺貓你們是不是可以理解我?哦對,我不是虐殺,我就是殺而已,這樣我是不是沒有問題?咦你們不理解?

呸呸呸一群聖母你們以為自己比我清高?」

說到底你是來找認同,理解,找支援的。

那我想問下,讓你留下心裡陰影的,是不是那些認為「貓不該殺」的人?和那些因為生理習性原因喵喵叫的貓比起來,恐怕這些人的責任更大一點。

題主,如果你能重新遇到這些人,你會不會殺死他們?不用虐殺,下藥迷倒了,直接來一刀就行唄。

如果題主僅僅是因為受法律約束而不會,或者題主直接說,噢天賜良機,為什麼不。emmmmmm那沒什麼好說的了。

如果題主除了怕償命,還有道德的一些想法,那我想問,殺死乙個人,和乙個貓,乙隻螞蟻有區別嗎?你怕個啥?

題主這樣咄咄逼人的語氣,這種「你們也不怎麼樣有什麼資格說我」的自信,這種「從前有乙個小男孩」的敘述方式,讓我有一種看到霸道Quattroporte文裡的男主既視感。

而就算這種千遍一律沒什麼水平的文章,恐怕也有女主開導他,而不會任由男主一直這樣發展,就算作者不想改,那些偏低齡一點的讀者也多半不會接受這種人設(原諒我地圖炮一下),她們可能沒思考過什麼哲學問題,但她們也會覺得「這樣太殘忍了吧!」

嗯,當然,題主大概就會覺得,這些愚蠢單純的人類,和當年譴責你的孩子,是乙個水平的。

但你這個水平又怎麼了?你口中絕大多數人都會「無聊踩死螞蟻爽一下」而不受譴責,想必你的「大多數人」的標準是按照你自己的行事標準往溫和了降一下,但依然是很多人難以理解的,踩螞蟻路人這有什麼好爽的?(有的螞蟻對家庭生活有直接危害,打死可以有成就感。

但街上的流浪貓並非當年影響題主的那些,既然題主用來舉例做對比,所以我認為題主說的螞蟻,應該是過路躺槍的螞蟻,而不是影響人生活的螞蟻當事人。)是有人和你說「啊今天無聊踩死了幾隻螞蟻好高興」,還是你看別人隨便踩個螞蟻腦補出幾萬內心戲?

——說句俗話,「以我觀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我總覺得這是踩螞蟻時你自己的想法……

所以你高高在上的優越感到底怎麼來的?就因為你有故事,和絕大多數人不同?

還有你說的心無完人。別人也有自私甚至惡毒的想法,但起碼人家能忍住,人家能裝出樣子,更好的就是能克制自己。這種思想鬥爭為何能和理直氣壯說出來找認同的行為等量齊觀呢。

12樓:

問題中的「倫理」是包括在人類道德範圍內的,而道德是來自十分主觀的情感,因此在這種問題上我們必定會十分自我地思考,去比較貓和螞蟻與人類之間的親近程度。所以在人類的倫理上,殺死貓比殺死螞蟻更嚴重。但從邏輯上來講,兩者應該完全相同吧。

然而人類畢竟不是邏輯至上的計算機;我們需要情感,是我們的情感造就了我們的倫理與道德;這情感雖然有不少瑕疵,但我們之所以是我們完全是因為這些情感的存在。

如果你被這些瑕疵傷害過,首先我很抱歉;其次請你感到幸運,因為你有足夠的智力水平去感受這些瑕疵,也就有能力看到更多的美好。

13樓:

我其實感覺虐貓對我無害,我沒必要管,但是我看不慣一些視貓如命的人,你愛貓,與我何干,有些人自己養了貓,怕麻煩,放到樓下,如果這貓抓傷了人,誰負責?我前天就把一窩放養貓給抓走了,直接送給寵物店,就是這麼任性。

14樓:望千尋

殺貓和殺螞蟻從倫理上來講都是一樣的,因為都是生命,然而我也想告訴你,任何乙個生命都需要被尊重。殺貓和殺螞蟻,都是不對的,人們會看重貓多於看重螞蟻,也許是因為貓咪更有靈性,或者是因為貓咪的作用大過於螞蟻對人的作用。不知道你問這個問題的意圖,也許是想別人以看待殺螞蟻的角度來看待殺貓行為?

也許是想通過譴責大眾來減輕你自身的罪惡感?

你小時候經歷過的傷痛,並不是因為貓。你只是不願意去面對你自身的經歷甚至是討厭自身的現狀卻又無能為力改變從而才遷怒於貓。比如你說鄰居養貓吵到你奶奶,那你是否有去和鄰居溝通過這個問題?

還是你只是因為心情不好從而想找個藉口發洩?要學會管理好自己的情緒,心情不好可以聽聽歌或者打打球多和朋友傾訴來減輕壓力,僅僅因為自己對現狀或者過去不滿而把怒氣發洩在比自己弱小的動物身上,都是非常懦弱失敗的行為。世界上遭遇苦惱的人那麼多,並不只有你乙個。

人要向前看,學會適時地告別過去,讓自己內心變得強大,用自己雙手創作美好,你就不會有那麼多的陰暗面。

15樓:

上面有很多答主其實承認了從上帝的角度看殺貓和殺螞蟻是一樣的。只是因為貓相比螞蟻更容易引

起人的共情才會被譴責殺貓行為的,但愛貓的人憑什麼要求不愛貓對貓也有共情心?總是在那呼籲

所謂的反虐待動物法,實際上就是反虐待寵物法,為了一己私慾,制定一部限制所有人包括不愛寵

物的人的虐殺動物的自由,這種行為相比殺貓更應該受到譴責。雖然很多不愛寵物的人也不會去虐

待動物,不會用到這個權利,但即使永遠用不到也不等於可以被人剝奪這個權利,這是兩回事。

遺憾的是很多貓奴,狗粉認識不到這點。

16樓:

題主,曾經日本人在南京的時候,也有過你這樣的看法,在他們看來你其實和牛、馬、羊、貓、螞蟻沒有區別

因為是強者,可以任意結束其他的生命而不必揹負倫理道德的心理包袱,你的意思就是這樣嘛,從這個角度來說,你的理論也倒是說得通的

只是,當你被強者剝奪生命的時候,希望你不要有太大的恐懼心理,祈求強者殺你的時候是採用「合適的工具,按住你的頸部控制住你,用羊角錘直擊頭部,致死過程快速高效」

你會為殺死乙隻蟲子而思考嗎?殺死乙隻蟲子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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