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AM等數字版遊戲發行體系禁止二手交易,這合理嗎?

時間 2021-06-01 08:01:02

1樓:runner time

轉賣顯然和steam的根本利益衝突,但是考慮到乙個steam賬號只能買乙份同樣的遊戲,加上steam市場的便利和抽頭,其實也不是無法操作,比如增加二手交易的遊戲發行、製作廠商的抽頭比例。

其實steam一直不搞會員包月、包年也是出於利益的考慮,雖然長遠來看會員會帶來更豐厚的收入,但是短期內不會,而且影響到了無數喜+1玩家的消費感情。

2樓:

這個麼,確實不想多廢話,零售商從套子生產廠進了貨,我從零售商手裡買來2盒,用了一盒半,剩下的不想用了,賣給你這你接受得了。我買了來,裝備好試用完感覺不好不想要了,擼下來丟給你試試如何呢?這你接受不了了。

不想做,不同意,不同意的事情多了去了,總得有個基本滿足各方利益的秩序定下來,至於不滿的人麼,蘋果早就教給你了,我們做的產品就是這樣子的,你們愛買不買

3樓:

很簡單,steam使用者協議裡最關鍵的翻譯過來就是「你在steam服務上購買的是遊戲的使用權,使用權和你的帳號關連」

也就是說,steam使用者不擁有遊戲,沒有有獲得遊戲的所有權,他能玩遊戲的權利通過steam服務來保證。那麼遊戲交易的條款應當參閱帳號交易的條款。這個上面已經有人給出了。

而實體版遊戲,當你購買了之後,你是有遊戲的所有權的。廠商為確認你的所有權會是用網路驗證[繫結]、遊戲時檢測光碟等方法。當你交易光碟時,你需要做解綁這類操作,交由下一玩家。

所以能不能進行二手交易,依據授權而定

4樓:「已登出」

V社早晚會出玩過的遊戲打包,然後定價丟上市場銷售的策略,或者將遊戲打包成寶石的策略

就像V社在軍團要塞2中推出禮物打包道具一樣

甚至可以無限轉賣,因為V社早晚會面臨玩家遊戲持有數量巨大,導致購買意願下降

5樓:曾軼

我倒是覺得應該設計乙個轉賣功能,然後轉賣的收入裡一半要被開發商收回,每個賬號第一次購買的遊戲可以轉售一次,轉售以後此遊戲的所有特權和成就全部清空,從別人那裡買到遊戲的人不能二次轉賣。

這樣銷量一定還能上公升,開發商收入只會變多不會變少,steam的使用者量還會增加。

6樓:mosaic

你有乙個蘋果,我有乙個梨子,我們可以交換水果,但最後仍然一人乙個水果;但你有乙個權利,我有乙個權利,我們能交換權利嗎?

你的數字版遊戲,就是對遊戲的使用權。而你的實體版遊戲,則是對遊戲載體及軟體的支配權(主要是使用權)。

數字遊戲賬號共享業務(如 Steam 離線版)是否算盜版?如果不算,應該如何看待它?

李典 這事情你拿線下的事情對比下就知道了好吧。有個胖子開了乙個叫steam的大型主題公園,裡面有很多遊玩專案,比如 賽博朋克過山車 鬼谷旋轉木馬 英靈神殿海盜船 等等。steam公園本身不收費,根據你遊玩專案單獨收費,一次付費終身遊玩。這叫steam正版 當然個別專案是免費的,但是你想在裡面玩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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