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勞動合同用標準文字就已經很規範了,剩餘的權利義務關係在多個法律法規了已經說的夠明白了,根本不用再反覆約定,這些紛繁錯雜眼花繚亂的條款,不也就是律師行走的空間麼,企業的hr哪個會把這一條一條擺弄清楚。另外,這號稱極致版本還是粗糙了點,簡單舉一例,標準工時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為每天八小時、每週五天,一周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呵呵,標準工時還一周平均。
至於這種所謂開源修改的方式,應該圍繞乙個小點去做,例如何為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行為,把這個列明白了遠比做乙份和現在標準勞動合同文字相似的東西要實用。
2樓:王瀟
境內併購
境內天使投資檔案
增資協議
股東協議
公司章程
VIE檔案
授權委託書
借款合同
股權質押協議
獨家業務合作協議
獨家購買權協議
3樓:曹小雷
這個行業其實根本無法開源。律師的作用不是純粹的追求公平正義,而是合法合理的運用法律,以實現委託人的目的,各種策略……這很多時候不可告人。兵不厭詐,這是戰爭
4樓:慕素聲
從幾年前我做律師助理起的時候,不論是老闆還是業界給年輕律師的一句忠告就是:合同文字從來都沒有現成的,每乙個小的專案都要根據實際情況去修改文字。而且,你代表哪一方,也決定了你修改文字的角度是有差別的。
在這幾年中,我也見過不少拿格式文字不動腦子改改當事人名稱就用的文字,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了風險防範的作用。
所以,對於題目中所說的事情:
1、合同僅有參考作用。而且像@牧心說的某所拿出價值幾萬幾十萬的合同文字的說法……乙個合同沒有適用性,價值怎麼就幾萬幾十萬了?沒有律師的創造工作,這樣的合同能做什麼呢?噱頭而已。
2、免費開源是好事,但「極致」怎麼確定?個人觀點和思路不同,出來的文字也各有不同,沒有最完美的,只有更適用的。
5樓:
我覺得你的這個提議很好很有趣你講到了fidic 實際上國家和地方在建設工程領域都有示範文字且招標要備案備案合同不能跟所使用的範本有太多出入至於這樣是否干預到意思自治我不談勞動合同也類似各地都有範本但是沒有像建設工程合同那樣需要備案為什麼說有了這個開了源的勞動合同也不怕呢企業型別太複雜崗位太複雜履約期漫長不可能通過乙個合同就完善了的建設工程就是如此僅僅依靠範本根本解決不了所有問題但可以解決相當一部分問題所以這是乙個好主意一方面可以把內容極致化二來極致又到不了頭可以有挑戰的樂趣
6樓:俊傑
勞動合同基本上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文字,而不同層級,不同崗位很可能還會簽訂其他特定的合同條款,真以為是在移動營業廳辦卡簽個字就可以了麼?這樣玩後果很嚴重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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