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法考客觀題,鴿子究竟是誰所有?

時間 2021-06-02 04:18:15

1樓:法學人

我覺得選C,理由如下

首先,甲與乙成立買賣合同,根據物權法規定,動產以交付為所有權轉移時間,甲付款後,乙未交付,假付款後成立的是債權,所有權尚未轉移,現在甲對乙享有的是債權。

之後,甲將債權讓與給丙,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債權讓與,所以直到乙向丙交付之前,所有權一直歸乙所有。

2樓:沒想好

我說怎麼會有問這個的呢:

敢情是合鳥子飛了鬧得!

個人判斷,考試題的正確答案,十之有九是「D.丙」。

《論語子路》: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

「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不知這事在你們德國、日本、英、法、美怎麼個稱呼哈。吾黨(吾們這兒,中國)管這個事的其實叫事實:爹老子買合鳥贈兒子。

直在其中自不待言,但爹老子指示賣合鳥的乙向第三人甲兒子丙履行出賣人的交付義務是重點。

吾們的法學院物權法教學大多採用德國教學法,教物權變動之前就先教學生找處分行為,區分對債務的負擔與履行的負擔行為。考題中的贈與(非合同債)處分是在買賣合同訂立的當時發生的,也就是說,甲向乙買乙的合鳥是贈與兒子丙的手段。所以合鳥子不以交付為條件,在買賣合同達成時起即歸丙所有。

3樓:不想告訴你我是誰

這道題看到一半腦子裡已經閃過幾個念頭,這麼彎彎繞繞考點應該是考風險轉移或者物權變動。

看完題目,果不其然,考的果然是物權變動。

甲向乙買東西,但是甲不要讓乙給丙,腦子裡第一反應這考的是不是指示交付,畢竟和普通物權變動是有區別的。 這時候,腦子裡就浮現出指示交付的特點,指示交付實質是返還請求權的讓與,和謂返還請求權?就是讓別人把你的東西還給你。

簡言之,指示交付就是你的小夥伴在你家拿了你的玩具,你把玩具賣給我。然後跟我說,那個玩具在那誰那我已經跟他說了,你自己去找他要。 在他和那誰說的時候,物權就已經轉移了。

但這是不是指示交付?指示交付應該是動產現在在第三者手上,但現在在買家手上。那這應該就不是指示交付,只是普通的動產物權問題。(簡易交付、占有改定就不用想了吧)

既然是普通物權變動的情況,物權變動應該是交付,不動產應該是變更登記時物權發生變動。

案情中,到底有沒有交付? 雖然老闆想給,但確實沒有給出去。 因此物權不發生變動,物權仍屬於老闆。

雖然腦子裡想了這麼多,但答題時間應該只有30秒左右。 法考尤其要控制好答題時間,尤其是這種考點本身不難的題。

能預感到,很多人會開始槓起來,手一縮到底算不算給到手(完成交付),命題人只是出題,不是想你死,真要完成了會明確告訴你是松而不是縮。 切忌鑽牛角尖!

多說一句,如果小孩是拿到了鴿子,膽小手一鬆(注意松和縮),鴿子飛走了,就是另一回事了。

此外,無主動產應該是考遺失物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歸國家所有的考點。(修改之前是三年無人認領可以歸拾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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