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一百個大學生,每人都給我一刀,導致我死亡,這個訊息放出來後你會有什麼想法?

時間 2021-05-05 11:22:53

1樓:喜愛蔬菜的瘋狗

我覺得編的不太合理,首先被亂刀捅死肯定是故意殺人了,不能按自殺來定,既然是故意殺人,在中國是很嚴重的,即使不會讓一百個人都負責任,也必須有乙個承擔責任的。另外如果位置對了,前面幾刀就足以致命了,後面的捅不捅影響不大了

2樓:

我有乙個朋友A,朋友A有乙個朋友B。

朋友B和路人Z發生衝突。朋友B集結了A~J十餘人和路人集結的Z~Q的十餘人發生鬥毆。

結果路人Z上車逃亡,在車上被砸死。

結果路人A~J十人被判了一百多年(大部分故意殺人,個別聚眾鬥毆),我的朋友A幹了什麼呢,按照判決文書裡他的描述用什麼東西砸了下車,判了十年。

我當時還覺得十年有點重,後來查了故意殺人起刑十年,還要感謝人民法院輕判了。

然後到了題主的問題了,現實中這種惡性案件不可能發生這種法不責眾的情況。大概率帶頭的重判,其他的每人蹲十年起步,一百人不考慮減刑也能蹲個千把年。

3樓:老貓大鬍子

司法人員對於應當追訴而不追訴的,屬於犯罪行為。

所以,你究竟看得什麼書?不存在應當處罰而可以不處罰的理論與法律。

其次,如果事後查明屬於共同犯罪,則都承擔後果,但不見得罪名一樣,即違法共同,責任個別。砍頭與砍頭髮的肯定不一樣。乙個是罪。乙個不成立犯罪。

最後通常按實際情況屬於聚眾鬥毆,懲罰主犯和積極分子。

如果當真故意傷害,但每人一刀,半公分深,一公分長。則這樣的傷害單獨不足以構成犯罪。人疼死了,嚇死了。

就不能將單獨不成立犯罪的行為累計定性為故意傷害致死。而是定性為過失致人死亡。

如果輕微傷但流血過多死亡。實施傷害後在現場的人有義務救助,能救助不救助。放任嚴重後果發生。成立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4樓:蘇小學士

一、你做了什麼事以至於一百個大學生要每人給你一刀?

二、這一百個大學生應當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三、這件事是極端特別的個例還是有隱含的普遍矛盾?應當如何防範下乙個類似案件的發生?

賭博如何害了乙個大學生

今天看了乙個廣告,好奇就點進去了,什麼澳門什麼東西的,說什麼真人版。全都是40歲以上的女的,老的不行,還硬擠著笑臉和胸,身材顏值都沒有料,而且這個遊戲很弱智,就是打魚機,鬥牛,詐金花,還有一些閤家樂什麼的,你可以去找數學好的前輩,或者教授,你去問問這些遊戲的原理,實在是讓我感到匪夷所思,還不如買彩票...

來自乙個大學生的焦慮?

看了你說的情況,感覺到了你的認真態度以及擔憂。我也很不理解,你這麼認真,怎麼會掛科,而且還掛了多科。大學進行的考試並不是為難人,不讓學生畢業,只是通過上課考試約束大家,認真學生,培養專業素養。你本身害怕數學,又讀了乙個離不開數學的專業,這可能是大學期間考試坎坷的最大原因。首先,需要擺正心態。即使不喜...

乙個大學生怎麼融入社會?

凱文 千萬不要刻意融入,一心充實自己,時刻強大自己,直到你突然發現,總有人不斷的靠近我,追捧我,你就被他們帶進社會了,少走了他們去舔的彎路。只有自己是靠得住的,別人只有靠我的份。 程鐵鎚 印象裡最深刻的一句話就是成長就是把眼淚調成靜音的過程 從大學裡出來面對社會的現實和人性的自私,去嘗試各種人各種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