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多了真的會「喪失人性」嗎?

時間 2021-05-12 12:27:52

1樓:

喜歡把羅翔教授那句話到處貼的人,十個中有十個是法盲和槓精,也都是我的黑名單預備役。

羅翔教授這麼說,是立足於刑法的謙抑性,批判(尤其是司法領域)機械適用法條、實際上擴張入罪範圍的傾向,主張用一般社會道德準則作為出罪的標準,也即針對大眾普遍覺得不應構成犯罪和不應處罰的行為,不定罪量刑。

但是某些人把這句話理解完全與羅翔教授的本意背道而馳,將其作為對所有法學領域的學習、研究、實踐人員的否定,認為法律從業者習慣做罪犯的代言人,對罪刑法定原則嗤之以鼻,對不合己意的行為主張從重、從嚴、從快定罪量刑。

對這句話的誤用堪比對「我思故我在」「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哲學領域這兩句經典論述的誤用。對此,我只能說,任何專業領域的論述,都是強語境的,缺乏背景知識、不看上下文,理解一定是差之毫釐。

2樓:竹鼠

挺好的,秩序比人性重要的多,感化永遠靠不住,威懾才是正經的,法律學的多讓人對秩序更敬畏,就夠了。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沒必要因為他人痛苦壞了自己一天好心情,所以這種見怪不怪不失為乙個好事!在遵守秩序下,如果人性沒有用,捨棄了又何妨?

3樓:松綠

我覺得不是法律的鍋。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作為底線偽裝自己的真實品行。

個人品行比道德標準低的人,遵從道德標準而不遵從自己內心的想法,就會從表面變得更好。

如果這類人把法律當作自己的標準,底線就會大幅降低。

因為法律是底線,比道德低很多很多。

4樓:竹節

謝瑤。我覺得,法律學的越多,反而人性更深邃。

如果你對人性的定義是感性,那法律學得越多,確實越不會感性。

所以,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人性。

人性分狹義和廣意。

狹義上是指人的本質心理屬性,也就是人之所以為人的那一部分屬性,是人與其它動物相區別的屬性。

廣義上是指人普遍所具有的心理屬性,其中包括人與其它動物所共有的那部分心理屬性。

我們談人性,一般是指狹義的這個。

人之所以為人,就是人性的最好解釋。

以下省略一千字

不贅述,相信大家已經體會到人性是什麼了,那麼問題來了,法律學的越多是不是會更加區別了人和動物的關係?

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那麼你的想法和我一樣,法律知識的增加不會使人性減弱。

如果你的回答是否定,那你應該先去了解一下法律是什麼。

法律是什麼?不同的法學家都觀點不一致,如果你不信通說認為,那也可以自己嘗試給出答案,祝愉快

5樓:長風

那就要看看那個被學習的「法律」的宗旨和原則是啥、有沒有人性了。聽其言,觀其行。總不能乙個人就因為自己口口不離「有人性」那他就有人性了吧。

總不能他故作慈善姿態,不為人知處卻是無惡不作也是有人性吧。

那咱就捋捋。

不被抓實錘,就是沒錯,這是有人性還是沒人性?

你的證言證據「有瑕疵」,所以全部無效,就是說,必須要「完美無缺」才能證明你的觀點,這是有人性還是沒人性?特別是,你的證言、與你的金主的暗通款曲、你的證據,是「完美無缺」的?

有錢就有「好律師」,這是有人性還是沒人性?

有錢就可以買到脫罪,這是有人性還是沒人性?

受害者被當成沉沒成本,加害者卻得「人權保障」,這是有人性還是沒人性?

千萬得知道,乙個學過法律的人有人性,說明不了那人性是他學習的法律教化的。完全可能是那法律的教化還沒有完全泯滅其人性。

你要主張你那法律教化人的人性,還請具體一點,到底是哪些教誨是在教化人的人性?

無罪推定?

廢死?受害者不許自主對等反擊?

你說話有漏洞所以就是假的?

我也很想知道那個「法律」是怎麼發掘、伸張、呵護人的人性的。

6樓:

在keyboard warriors眼裡我已經喪失人性一萬次辣。

因為沒有跟著罵鮑某某,沒有跟著罵羅某某,沒有跟著懷疑張某某,就被認為「和qjf共情」,「和srf共情」。

只是因為堅持了兩個原則,即罪刑法定,和未經人民法院判決不能確定任何人有罪。

到底是誰麼得人性嗷。

反正左右橫跳的正義keyboard warriors永遠是墜有壬性噠!

7樓:冬瓜

這段話我曾經引用過,是在B站上看到的。其實羅翔的意思並不是說學法律多了就變壞了,原意是這樣子:

法考最後一題往往是在考人性(即常識),沒學過法律的人很容易做對,但學過法律的人很容易做錯。根本原因是學過法律以後,人們往往習慣於研究法律中的各項規定,希望判決能夠遵守法律規定的所有細枝末節。過於糾結這些內容時,就容易失去對案件整體(常識)的考慮。

舉個例子說(不是羅翔舉的那個),崑山龍哥事件,于海明砍死了龍哥,應該怎麼處理?

沒學過的法律的人一看,說龍哥提刀砍人,如果處理了於海明,那無疑是說被砍了只能忍著,還不能反砍回去,這樣太荒唐了,所以于海明無罪,這就是常識。再結合法律中的相關規定,形成乙個較為穩妥的表述,就是乙份基於常識的判決。

但學過法律的人就可能更關注其中的細節,比如:

1、于海明可以選擇不跟龍哥動手,他能夠跑掉

2、龍哥把刀掉在地上後,就沒有威脅了

3、于海明奪刀後,不能砍龍哥的要害部位

4、龍哥有逃跑的樣子,于海明不能追砍

這樣說是不是對的?當然也有他的道理,這就是羅翔說的「失去人性」,即太過糾結細枝末節,沒有考慮常識。

8樓:

好的法律應該在某個程度上遵從人性.

不過,換個角度,法律只能對人的行為作則...那種替家人報仇雖說由人性角度可以理解但是在法律上還是萬萬不能.

在乙個人情社會裡經常遇到一些所謂「人之常情」但還是違法的例子.

法制的道路還是任重道遠.

9樓:midori

法律學多了不應該在上面蹦迪嗎?滿滿的人性。

但未必是個人,看看古美門。

最近法律離我的生活越來越近了,周圍有不少生孩子的,甚至逐漸有了「重男輕女」復甦的意思。

法律限制人民保護犯罪者已經是眾所周知,本身就是那麼個機制,我們能夠看到的雖然片面卻也是現實。

咱們啥也不懂,就是亂說一通。同理心這東西,怕是該不存在的。

10樓:冰霜封城

多少人是在高中時代懷著一腔熱血學的法律,又在後來看清了現實,變成了自詡理性的社會精英。

實際上律師的確理性,但律師屬實談不上多高尚的職業。

至少大多數律師並不高尚。

從我小學開始,書本就總在宣揚律師匡扶正義,為弱勢群體據理力爭。

這是事實,但這只是美好的部分事實。

實際上在有乙個律師為正方的弱者據理力爭的同時,往往有乙個或者多個收費更高,業務更加熟稔的精英律師在為明顯有罪的反方強豪做無罪辯護。

有錢能使鬼推磨,有錢能……

無論你有罪與否,只要你付了錢,你就可以請到律師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辯護。

可能有人說這是為了讓有罪者受到「應有的懲罰」,而不是「過量的懲罰」。

但是在每乙個辯方律師眼裡,這個「應有的懲罰」恐怕越低越好吧?

那還能叫應有的懲罰嗎?

但這才能彰顯自己作為律師的業務能力嘛!

看嘛,業務出眾,死刑變無期,無期變十年,十年變無罪,精英律師

下次再做辯護記得還選我。

明知是惡也要為之辯。

南山必勝客不也是律師中業務最優秀的群體嗎。

戰無不勝,精英律師

總結一下吧。

律師的立場應當從來不是正義,也不是法律,而是「忠於雇主」。

沒說錯吧?

當然也有的律師堅守自己心裡的尺,不為罪惡辯護,亦為人所津津樂道。

但這樣實際上除了這位正直律師自己心裡舒服之外,沒有絲毫作用。

正直律師不願做的事,總有其他理性的律師來做。

他們會為了自己的雇主施展自己數十年來的才華,為之口若懸河,為之唇槍舌劍。

我無意抨擊律師的人格。

私以為大多數律師的是非觀念遠比我通透得多,在生活中也是言行守矩,受人愛戴之人。

但明白是明白,工作是工作。

工作而已。

我本人並非律師,以上內容也只是一廂情願的妄議之語。

我所做出的一切分析,都是基於我現在的認知。如若我的認知有錯誤,自然會得出大謬的結論。

11樓:穀雨道清明

從業人員可能會為了輕鬆且不承擔責任而選擇最死板的處理方式,眼裡只有自己的美好生活卻忘記了自己身上所肩負的正義。

學生可能因為思維惰性與傲慢而照本宣科,在自己沒有被咬到之前,盡情享受懂法所帶來的優越感就行。

12樓:「已登出」

法律學多了不會喪失人性,而是某些自以為有人性的傢伙,學了法律之後會做出一些沒有人性的舉動。

譬如:罪犯也是有人權的。

未成年人犯法應該輕判等等。

你雖然是阻止罪犯犯罪,但根據法律,你也傷了罪犯,你要賠償罪犯。

不好意思我胃液快吐出來了。

世界上的事情本來簡單,卻被這些傢伙搞得亂七八糟的,這就是學太多導致的人性死板向機械化靠攏的情況。

俗稱:紙上談兵。

13樓:咬我

我想不是,因為人生中會遇到形形色色的各種人,感情有限,時間有限,不能遇事就感動,激動,同情,否則感情氾濫,,,對生活影響很大,除非渣男,不然沒人這樣。

所以,我覺得不單單是律師,醫生也是這樣,案件和手術失敗了,他們會哭,會因為扣工資而憤怒,也會因為病人客戶埋怨而委屈,但是他們不能因此而不執行任務,也不能因為這種因素干擾自己。

這種殘忍,是必要的,大抵上是萬丈紅塵中,成年人隱藏自己的委屈吧,上告慰父母,下告訴子女,周圍的愛人,朋友也有可能收到負能量或者正能量。

其實,說句難聽的就是,你還不值得別人為你動情緒。

14樓:降曦嫋

法律代表誰的意志。

這難道不明顯嗎?

我是覺得,如果一件事情對。無論法律支不支援,哪都可以做。

即便是有戰場紀律,鬼子該殺就得殺。

15樓:Aaron

大概不會因學法而喪失人性,但會因法律學多了,結果但凡需要理性思考、決策的時候都自覺運用法律原則。

在普通人眼中,或許像一台沒得感情的機器。

16樓:七桃散人

法律只是一種規則,一種社會管理的方法。

除了法律之外,還有許許多多的社會管理方法。比如道德,比如宣教,比如意識形態,比如畫餅,比如經濟調控,比如冷暴力,比如當權者套路,等等等等。

法律不一定是對的,不一定是有效的,甚至不一定是必須存在的。

但是法律卻是現在人類已有的知識範疇內,社會管理最有效的方法,沒有之一。

我的一位老師說過一句這樣的話:如果學法律的人,不能從社會全域性去考慮問題,那麼他的法律就白學了。

(套用邱吉爾的一句話:民主不是最好的制度,但它是最不壞的制度。)

17樓:大學生

他們都會說法律是公平公正至上的,學這個,信任這個,就會傾向於公平公正至上的,我是不信這個的,法律就是乙個工具,工具雖然好用有效,但認為這個就是至上的

請問喝酒多了真的會斷片嗎?

感覺我不會唉,就算喝吐了第二天醒了也能記住發生的事情 斷片是指人的大腦意識處於休息狀態,人沒有意識。原因 酒中含有大量的酒精,而酒精對人的大腦具有一種麻醉效。當我們喝酒時,酒精伴隨著酒進入人的身體當中,刺激大腦,關閉大腦中的抑制功能,使得微醉之人顯得更活躍,當人體不斷的攝入酒精,達到大腦無法承受的程...

話說多了真的會顯得憨的嗎

青青 個人認為這是分場合的,同時還要看你自己本人處於乙個什麼樣的角色!比如在一些比較正式嚴肅的場合,如果你不是主要人員,那麼最好還是適當發言 認清自己的地位和角色定位,同時在你一些話的時候一定要經過腦子的思考,不要有什麼說什麼,在這個社會上要想與他人相處好給別人留下好印象就得 圓滑 言歸正傳,話說多...

指彈曲目學多了會慢慢遺忘嗎?

林灬 會的我現在一共學了不下十首曲子,每一首都絞盡腦汁去背了下了可是,學了新的忘了舊的 現在就只記得一首最近學的而且還沒彈流暢的曲子如果想把以前學的東西記憶回來,我的方法是 看譜彈,彈彈彈彈彈彈彈 然後你就會獲得了這首歌的短時記憶 So,如果你真的想把學過的曲子都記下來,堅持每首曲子每個星期都彈一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