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簽了三方協議又毀約的同學?

時間 2021-05-10 08:29:31

1樓:Jowen

如何看待?這需要如何看待呢?

這很正常,遇到好的機會為何不爭取呢?

就像工作後跳槽一樣,人往高處走。

更何況,好多公司都會搞各種花裡胡哨的噱頭來吸引應屆生,因為應屆生單純熱情好培養,說難聽點就是好騙。。。比如管培生。

和平解約即可。沒必要因為三方協議耽誤自己的前途。

2樓:白虹飲澗

你說的這位同學在思想和行動上都比你高乙個層次,良禽擇木而棲,有乙個更好的工作機會為什麼不去爭取,更何況已經按契約要求交付一萬元違約金,談何失信於人?談何違背契約精神?你的思想和行動只停留在韭菜層,只會被公司的契約鐮刀盡情收割。

3樓:Luclie

我現在就處在想毀約又不敢毀約的邊緣。去年實習完就找工作,面試上乙個醫院就籤了三方協議。現在又接到別的醫院的面試通知,跟籤了合同的醫院比起來這個醫院對我來說更有吸引力。

可是如果我要違約的話得交三萬的違約金,所以就很煩,畢竟是應屆生又沒有什麼積蓄。

4樓:

剛剛和原公司達成解約協議即將交違約金的20屆應屆生路過。

秋招時籤的三方,春招拿到了更心儀的offer然後向原公司提出了違約請求。

老實說明了情況,原公司也沒有為難,發了郵件說明了違約事宜等,先交違約金,然後出具解約函,態度還算友好。

個人覺得毀約是個人選擇,況且畢業生相對於用人單位肯定處於弱勢,更不用說這高額的違約金了

淚奔,1w5啊,我心太疼了,可是沒辦法,唉

5樓:

大專,民航運輸相關專業,畢業的時候來的大部分公司都是招聘客服類,銷售類,面試上深航,個人沒有籤任何協議,學校逼著去,說面試上哪個就必須去哪個公司,不去就記過處分,於是幾十個人一起從廣州過去深圳,然而,客服並不適合我,每天想到要上班就抑鬱,培訓了乙個多月,拿了一千塊錢,跟帶我的師傅說我不想幹了,又跟帶我們的老師說我不想幹了,然後我就辦了離職手續,我第乙個走,後來跟著走的有好幾個,都是被學校威脅記過也要走的。我們這種實習生確實存在問題,但是工作是雙向選擇,不適合的工作就要早點離開,要不然會被逼出抑鬱症。

任何工作,都要自己做的感覺開心,有滿足感,才能堅持,才能有所成就,遇到更好的,就去選擇,畢竟哪個單位離開了你,也會照樣運轉,但是你一旦錯過了好機會,可能一輩子就再也遇不到了,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6樓:

要是我,連違約金都不會交,直接走。

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一萬元的違約金,對剛畢業的學生,是種什麼負擔,可見公司是什麼用心。

簽了三方協議可以毀約嗎?

從此凜冬散盡 關於籤三方協議後毀約不得不說的事!什麼是三方協議?簽訂三方協議等同於勞動合同嗎?簽了三方協議,還是應屆生嗎?簽了三方協議,可以違約嗎?毀約步驟詳解?許多優秀凡人同學已經簽完了offer和三方或是簽約了別的單位還想嘗試下春招就會很擔心,這些個協議簽約了該怎麼辦,需要注意什麼?可以毀約嗎?...

三方協議簽了,解約的話是越早越好嗎?

小張 當然啦,如果決定解約當然是越早越好,解約要公司出具解約函,然後上傳到大學生就業創業小程式上 廣東 解除原三方,才能簽新三方。為了能及時跟新公司籤三方,越早解約越好。 zyj123 首先你要知道三方協議幹嘛的。本人,培養單位 學校 用人單位三方約定的乙個協議。對於學校來說要這個協議的唯一用途就是...

籤三方協議的時候還籤了乙份補充協議,上面規定要支付違約金?

秋日梧桐 首先合法。三方協議對學生來說有兩個作用,第一,offer 第二,調檔案,尤其是事業單位。如果你不準備去事業單位或者不想要你檔案了,那你不賠也OK的。單位不配合你,你是拿不到新的三方協議的。 職業發展教練 1 三方協議的違約金是合法的,是一種雙方的民法合同。2 如果是涉及到工作時的內容則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