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病報告制度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意味著什麼?

時間 2021-06-01 00:05:23

1樓:黃才課

先看看這個系統的設立我的理解是為了整個社會的利益考慮的,如何在執行過程中最大保障個人的隱私問題是關鍵,隱私的問題是表面,背後是精神疾病的汙名化及其帶來的病恥感。

2樓:Card Reader

六院的大夫特意沒給我寫「雙相」就是說寫了雙相有可能會上報,說可能還會有人家訪我…我覺得大夫這麼做本身也是為了保護患者吧,對這個政策本身也有不滿。

3樓:無聊人

瀉藥。這還只是醫療系統內部的報告,我們學校今天被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分屬公安系統兩邊分別要求上報在校生心理狀況具體名單和情況。

警察同志很強勢,表示有政策要求。我也很強勢,表示已經有出台的法律規定保護患者隱私,政策也不能違反法律。警察同志說「每個學校我們都要求上報了,不是只針對你們。

」我回答說:「每個來要的單位我都拒絕了,也不是只針對你們。」後來警察同志請示了市局,市局表示尊重學校保護孩子的隱私,只上報數字就可以了。

教育系統那邊我就在報告上說明了貴處不屬於我們解密物件,也不符合解密要求,我可以截圖不帶學生隱私的一些檔案證明我們有相關工作記錄和追蹤,但是名單堅決不能給,要扣分也認了。我覺得他們應該也能理解,理解不了就評估考評差一點,也沒大事。

總之,從維穩的角度看能夠理解,而且也贊同適當監督。只是這種做法欠妥,尤其是在教育系統中搞。本來一堆娃兒都在擔心去醫院就診會不會有各種影響(其實就診本身沒有多少影響),現在搞個上報,萬一公權力運用不好就是對患者利益的損害,也是會讓以後真有就醫需要的孩子不敢就醫,耽誤自己病情,也對其他同學有影響。

不過好在咱們的機關單位還是能夠接受意見,共同進行協調的。一線人員遇到問題不要慌,積極溝通,大部分都還是能解決的。這裡也提醒各位學校同行,上級要交名單的時候,盡量不要不和規矩的解密,該堅持的還得堅持。

4樓:多多慢

這個情況不是乙個很大的事情。有些事情已經包含你的檔案裡。過去一直是這樣,而我們現在公開的法制化和制度化而已。

但是在我們政治中有沒有不可告人目的。也有。在研究暗示中的絕對化。

在房產建築中普遍主體不合格。錄用幹部不合格。現在還解決不了亦黑亦白的傳銷問題。

也就是說,這些民眾在某種解釋中都搞不清為啥自己是重點人物。象某個市長,就搞個強制賣菸。我看是蠢透了。

外人見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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