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馬鹿
手術室:手術刀太短只能削鉛筆,針還是彎的,扎人都不好使。
門診:橡皮錘子殺傷力有限,聽診器掄起來不如鍊子鎖。
病房:注射器扎人?生理鹽水瓶子砸人?還是摸瓶酒精點著和他們拼了?
也就骨科兵器多。
2樓:逆旅
建議不還手並且腳底抹油躲在醫療器械背後,哪個儀器貴就躲哪個。打傷了醫生他可以撒潑打滾賴過去,畢竟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打壞了醫療器械總得賠錢抵賴不得吧?
3樓:鑑瑋
為什麼不還手呢?放任何乙個人受到攻擊並且預判造成傷害的情況下,肯定要還手啊。自衛是法律賦予每個人當然的權利!難道不還手,等著被打嗎?
我一向不認同有些行業的所謂忍讓,甚至理解不了一些服務行業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奇葩規定。尤其是近些年醫患糾紛多發的階段,自衛是乙個醫生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的權利!所以,當受到患者本人或家屬攻擊的時候,自衛是必須要有的行為反應!
4樓:法律小黑
首先醫生要學會保護自己,醫院方面也要為醫生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保障醫務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遇到蠻橫無理的患者或者患者家屬毆打,必須堅決有力的予以回應。法律上有正當防衛,只是要注意防衛的手段不要過當,還要及時報警,讓警察介入處理,毆打他人,輕者屬治安案件,重者屬刑事案件,都是警察處理的範圍。醫生要做的就是要注意蒐集保留現場的證據,以便警察查明事實,分清責任,所以,在醫生工作的場所,適合安裝監控的,就要安裝監控。
醫生的職業和法官的職業極其相像,都是每天接觸各個階層的人,會遇到各種突發的情況,總之,提高警惕,提高應變能力,保護自己的前提下,懲惡揚善,救死扶傷。
5樓:覃強律師
就法律來講,任何人都有權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採取合理的、一定限度的阻止措施。但是,超出必要限度的,仍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6樓:呵呵
打得過,扣錢還有可能會停職。
打不過,不死也會傷。
那怎麼辦呢?
只能慫,能跑快點跑。
如果對方起殺心又跑不掉的話,那就只能奮力一搏了。誰還不是家裡的寶貝。
(;`O)o
7樓:未之
醫生可以還手以保護自己,但一般不能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害。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8樓:Super
9樓:Super S
乙個人立足於社會的基本前提是生命、財產安全不受到侵害。
所以我覺得不管是被誰打,在生命安全收到侵害時有必要進行自我防衛。
如果我被別人打,不還手我會死,還手了他會死,那麼我一定會選擇還手。
10樓:糊塗茶館
個人角度認為,在怎麼樣不要動手,有什麼話好好說;
但是要是從法律角度分析,要是醫生還手了就是打架了,簡單的說就雙方都有責任;
不過,很多情況下個人覺得沒必要動手,多一些互相理解比什麼都強;畢竟醫生每天面對那麼多人也不容易;
11樓:天龍飄來一朵雲
千萬不能!
分享乙個真事,我媽是醫生,她們科室的乙個醫生之前也是因為乙個所謂的醫患糾紛,被病人家屬打了,結果他啥都沒動,打了之後,默默地把監控報到警察局去,該咋咋滴,只受了小傷.
那人賠了3萬.......
12樓:Kevin
這個要辯證對待。如果你學要錢的話,不還手,單純讓對方負責任,賠償並道歉即可。如果你覺得無所謂的話,就可以還手,責任互擔就是了。
但歸根原因還是法律對於醫生的保護不完善,應該從立法上保護特殊崗位的權益才對,提高犯錯的成本,才會降低該事件的發生率。
13樓:顧弦
在你手無寸鐵的時候,乙個人忽然出現在你背後,拿起一把刀子就砍了過來,你還能做什麼呢?這就是我們身邊醫生的遭遇。
看了其它知友的回答,非常贊同跑快點,先報警的回答。還有,不要高估自己每天加班的身體,你真的沒有多大的力量可以和乙個預謀犯罪者搏鬥。
14樓:小年輕
這個我個人認為應該分情況,也許不應該叫是否還手。防衛一定是應該的只要掌握好分寸就行。法治社會講究法律,只有在自身不受到傷害才能做好本職工作。
15樓:暗卡先生
還手怎麼還?你有工作,你要生活,你跑了這個難找別的工作,建議能跑就跑,別還手,反正橫豎都是你的錯,你沒錯都能說出錯,現在醫患關係緊張。唉~心累
16樓:木木木
不是該不該,而是能不能。
該不該是主觀題,這個世界認為該的,只有醫務工作者或相關人員。自己同情自己,很難被群眾廣泛認可。
能不能是客觀題,涉及到相關法律、條令條例及規定。按照實際情況,判斷是否能還手。這需要學法律的老師和我們一起制定乙個流程圖。判斷相應情況,然後選擇處理方式。
建議題主,不要想著改變世界,也不用幻想得到同情。在能力範圍內努力,做自己能做的改變。
17樓:今天你愛我了嘛
親身經歷
告訴你跑+報警為上上策
跑不了+還手+報警為下下策
總之要報警要相信警察 ♀
這是我被請去喝茶時,警察叔叔告訴我的,不管怎麼樣要相信警察一定要第一時間報警
18樓:木訥的老爺們
本人親歷,地點東北某小鎮醫院。時間大約四五年前。幾個孩子打鬧時,鄰居家小女孩摔倒了,我們幾個家長陪著去醫院拍X光。
正碰上熟識的外科牛主任值班。正寒暄著,來了輛120急救車,抬下三個年輕人。牛主任快步上前,一問,是車禍。
簡單問診及觸診,三人均有多處擦碰傷,骨折,司機氣胸。正要收治住院,處治病情,病人家屬急急忙忙趕到,為首的是本地知名人士,鄰村村主任大人。進到醫院大廳就埋怨傷員:
怎麼給送到這來了?!好人能在這看病嗎?走,去大醫院。
馬主任說:要走也行,你們家屬籤乙個免責協議,在路上,病人發生任何問題我院不負責!總之,村主任大人不簽,牛主任不放。
村長罵罵咧咧往前上步,看架式要捉牛主任衣領。牛主任先下手為強,乙個大耳貼子就抽村長臉上了。啪的一聲,在場的人都愣了一下。
村長衝上來就要拼命,被其他親戚死命拉開了。走的時候放了幾句狠話,要整死牛主任。人走後,牛主任霸氣的問其他人:
咱們院保安都死哪去了?!
事後聽說,四個年輕人毒駕,嚴重超速後翻車,有乙個當時就沒了。
牛主任半年後離開本地去了南方。
19樓:眼緣
如果真的被打,一定不要還手,還手就是你的問題了,醫院可能會追究你得責任。但是可以往機器貴的地方跑,這樣子一旦病人把機器打了,那醫院肯定非常重視。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或或或或或或
20樓:殊途
不不不打得過扣錢+賠錢,打不過住院+扣錢+賠錢
對方起了殺心如果被殺了不論起因除了醫護群體本身,網上一堆拍手叫好的相通。
21樓:秋橙偶遇
能跑就跑,能認慫就認,當他動手時就不是患者是歹徒了,然而你還手了事態公升級最終為了平息事件你就是犧牲品,甚至有可能你的職業生涯都會結束。
22樓:chur
有正當防衛的定義,法律才能最大程度保護人民不受傷害。
當他動手開始,他就不再是患者,是歹徒。
19310918,身在北京的小六子給瀋陽北大營的駐軍下命令說,不許還手。
23樓:伊爾森
小打小鬧,該跑就跑,該慫就慫。。。對方真動了殺人的心思,該怎麼辦怎麼辦。。。我寧願讓父母去監獄探監,也不想他們在手術室/icu門口哭,更不想去給我上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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