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能拋開劑量談毒性?

時間 2021-05-05 20:10:04

1樓:

題目一給題主一次吃100KG大公尺飯,題主保證被大公尺飯撐死問一:大公尺飯半撐死計量是多少,

問二:撐死是否是大公尺飯固有屬性?

題目二讓題主連續10天不准休息連續上某乎,題主保證累死問一、某乎半累死計量多少?

問二:累死是否某乎固有屬性?

2樓:south004

有些時候是不必談劑量的。有毒就是有毒。例如吸二手菸,如果按LD50算,估計會得出「每天吸兩分鐘二手菸對身體無害」的結論。

但你問問不吸菸人群願不願意?你面前有兩杯水,一杯含極微量、不足以影響健康的的汞鉛鎘,另一杯是純淨水,你喝哪一杯?

3樓:

為什麼?狹義一點,這個問題的答案普通老百姓都知道---是藥三分毒!

我們會聽說吃安眠藥自盡的,或者喝農藥的,既是常識也是認識不足,我們理所當然的覺得藥物的抑制作用,是它毒作用的根源(話雖如此),但為什麼病人吃了沒事,正常人卻可以用來尋死?

因為吃的多唄,而且我可以告訴你,不僅是我們耳熟能詳的一些能致死的藥物,只要量夠大,什麼藥都能致死,這就是為什麼不能拋開劑量談毒性,就算我告訴你這個藥物是安全的,但一次吃十次的量,不si也得留下半條命。

4樓:待我封神

薩瓜都知道的問題嗎不要上知乎!

喝水也能噎死,劑量高了,它釀的全是噎死的!!!

這種問題希望不要推薦給我了,

求求你了,偉大的推薦系統

5樓:ikol

因為這句話是用來闢謠各種營銷號的無腦「養生文」的,太嚴謹的話看這些營銷號文章的人看不懂,所以這句話本身不嚴謹。

不要對口語化的東西這麼較真行嗎

6樓:逗泥丸的平方

因為一般的語境下,我們講的不是專業名詞的毒性,而是一定量的(毒性)物質造成的後果。

毒本身也是乙個廣泛的概念,這裡不展開說了。

這句話的本意,我善意的揣測,它只是勸人不要因噎廢食,雖然的確用了乙個流氓邏輯。

7樓:陸維安

我覺得,這句話完整的表述應該是「拋開劑量談毒性造成的損害」,因為毒性本身確實不需要考慮劑量,否則劇毒、高毒、中毒、低毒、微毒的劃分就沒有意義。但是毒性造成的損害必須考慮劑量,否則就是一句空話,任何東西吃多了/吸多了都有害(比如12L/h的飲水以上),任何東西就吃/吸幾個分子的水平那都無害。

丟擲這句話的目的不是針對那些對於毒性定義熟稔、天天跟老鼠兔子猴子以及各種培養皿打交道的人,而是對毒性概念一知半解甚至一無所知的人,一句簡單的口號可以讓他們至少看到各種亂七八糟的假新聞、雞湯、保健品廣告的時候認真想一想,謹防上當。我們要做的是用這句口號讓不了解的人能夠想明白廣告的貓膩,少花冤枉錢,少亂進補,如果他們想進一步了解,再跟他們講明白具體的毒性是啥、劑量是啥、損害是啥。

8樓:

因為「毒性」是針對「受實驗物」的消化代謝系統而言的。

所以,「劑量」便是是否超出「受實驗物」的消化能力的標準線。

也就是說,「劑量」在「受實驗物」的標準線下,那便屬於「無毒」,反之則「有毒」。

即:如果拋開劑量,那麼萬物皆有毒、萬物皆無毒都可以成立。

正如,氧氣濃度太高,人吸進去也會死。

正如,水太純正,沒有一點雜質(電解質),喝多了也會水中毒(電解質失衡、紊亂)。

正如,荒野生存中,你喝海水會渴死,因為你的代謝功能不行,但貓卻可以直接喝海水保命,因為它的腎對鹽代謝能力比人類要好。

所以,「毒性」要看「受實驗物所能接受的劑量極限」,你可以理解為「資料邊界」。

9樓:潛鯢

嚴格來說,談藥物毒性,不僅要考慮劑量,還要考慮症狀。

以降血壓藥為例,普通人吃肯定不行,但就算是高血壓病人,也不能一次吃太多。

10樓:零度

第一,只要濃度足夠小,所有東西都是無毒的,或者說毒性弱到看不出來

第二,如果濃度足夠大,大部分東西都是「有毒」的,包括葡萄糖

第三,某些物質在體內不同濃度下起的作用不一樣

11樓:

電阻不是物質的固有屬性,它跟導體的橫截面積和長度有關。

電阻率才是固有屬性,橫截面積和長度對標劑量電阻率本應對標毒性,電阻對標傷害能力,但日常生活中「電阻」往往代指「電阻率」,比如說銅的電阻比鐵小。同理,「毒性」在日常生活中一般指「傷害能力」

所以,你對專業人士談毒性是可以拋開劑量,但對普通人不行

12樓:

舉個例子,拿指甲刀劃城牆

【拋開計量談毒性都是耍流氓】這一邏輯是建立在城牆出現明顯破口甚至倒塌的情況下適用,轉換到健康上,也就是出現明顯或嚴重後果了。很多人對於健康的追求就是這麼低(即不疼不癢沒病倒),所以大多數人都會認可【拋開計量談毒性都是耍流氓】。

但如果對健康有一點追求的人呢?別說城牆破損了,就是一塊磚被劃掉一半,都需要盡量避免的。

所以對於毒性看不看計量,要看這個人對健康的追求。

就拿尼古丁舉例,一克、一毫克或許真的不會有任何問題。對健康沒追求的人認為毒不死的計量都是安全的;對健康有追求的人哪怕一毫克都不希望攝入。

不要總拿「劑量致死」做標準,改用「劑量傷人」做標準就不會有這麼失了智的言論了。

13樓:Ninsun

基於之前看到過的回答, 我隨手搜了一下這個東西:

半數致死量(median lethal dose, LD50) 表示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指定感染途徑,使一定體重或年齡的某種動物半數死亡所需最小細菌數或毒素量。 在毒理學中,半數致死量,簡稱LD50(即Lethal Dose, 50%),是描述有毒物質或輻射的毒性的常用指標。按照醫學主題詞表(MeSH)的定義,LD50是指「能殺死一半試驗總體之有害物質、有毒物質或游離輻射的劑量」。

LD50數值越小表示外源化學物的毒性越強;反之LD50數值越大,則毒性越低[1]。這測試最先由J.W.

Trevan於2023年發明。

只要小學語文畢業了, 應該不難看出, 毒性強還是弱是需要依靠"量"來作為最基礎的乙個衡量單位的. 這就是必須談劑量的原因, 因為劑量就是毒性強和弱的乙個基礎衡量單位.

14樓:鏡中ren之尚

水,是有毒的。

據有關人士推測,人,一次性喝完60公斤水後會死。

具不完全統計,所有人,喝了水都會死。

每年,因為巨量喝水而死的人不計其數。

15樓:秦朝凱

@天津衛張二掰

你有空得論證下"拋開劑量談毒性"這句話和現代毒理學中"毒性"一詞的傳承關係了。

至少在新華詞典裡,"毒性"目前為止還是物質指對人或動物有危害的特性,暫時還沒有變化。

所以並不是

毒性+劑量=危害

而是物質+劑量=毒性=危害

因毒性包含劑量,從而論證拋開劑量不能談毒性。

任何人聽到"毒性",都知道是有危害的,不可能變成一種偏中性的性質,不需要加劑量才有危害。

16樓:netnet

毒性的定義本身就是基於劑量的,LD50描述的就是致死率50%使用的劑量是多少呀。就好像說乙個人跑的快慢不談速度一樣的。拋開速度談快慢就是耍流氓。

17樓:半夢

拋開劑量談毒性就是耍流氓....

燒烤、火腿不能吃,說含有亞硝酸鹽.....

喝咖啡會致癌.....

甚至網上列出了十大致癌食品葵花籽、口香糖、味精、豬肝、醃菜蘿蔔乾、瓶裝果汁飲料、皮蛋等。這些食物禁止生產豈不是更好?顯然這些所說的致癌食物,是和劑量是有關係的。

食品中的新增劑還是生產或儲存過程中產生的其它物質,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標準,吃了對身體是不會有什麼影響的。

18樓:

對題目的回答:可以。

毒理學中把毒性視為密度一類的物質固有屬性,是可以拋開劑量談毒性。

這時的毒性是固定劑量對機體損害的衡量標準。

19樓:哈喇子爵士

這是乙個一斤棉花和一斤鐵哪個重的問題

回答鐵重的人,未必是愚蠢,可能是他的科學素養還不夠高,亦或是他覺得這個「重」比較口頭化,總之他有可能想表達密度

前兩天我去朋友的健身房玩,拿了乙個舉重用的橡膠片和力量舉的同重的鋼片比較大小,我也是脫口而出,鋼多重啊,這裡是什麼意思也很好理解,就是指密度,生活中你這麼說絕不會有正常人過來跟你說它們倆一樣重

所以說,拋開劑量談毒性這個說法,原本的毒性只是想表達毒的絕對程度而非單位重量下毒的程度

這兩個毒性的區分在生活中用的比質量和密度還少,所以口語中根本不可能去區分而已

20樓:5974

我第一次聽到這句話是在藥理學課堂上。我個人的理解是:藥理學中用半數致死量(或者類似的一些致死量)來衡量毒性,對藥物毒性進行研究的時候,一般都會和劑量有關。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說法。

21樓:琴龕

這句話是為了防止人抬槓。

假如,國家說食鹽無毒,某人就一口氣吃了二斤鹽中毒了,救回來了之後去和國家抬槓:你不說無毒麼?我怎麼中毒了?

這種時候和人解釋什麼毒性、損害都是沒有用的,因為解釋不通。最後只能說無奈的說一句:拋開劑量談毒性都是耍流氓。

22樓:

食物鏈頂端的水產,體內總是積累不少重金屬。

一般來說越往上重金屬積累越多。

比如小龍蝦,一次性吃個三百公斤八成會汞中毒。/手動狗頭

23樓:longjf126

1、本來就是定義的鍋。

是與不是,看你怎麼定義。

「拋開劑量談毒性」,它的指向範疇其實是一般人的社會生活,一般人的社會認知, 而不是指向某些專業人士在其細分專業內的專業定義,比如對所謂「毒性」、「毒力」、「損害」的概念區分、定義區分——「拋開劑量談毒性」,在大部分時候並不專門指向專業學科,而僅僅指向大眾對毒性的樸素認知範疇,無需精確定義更無需精準區分。

所以說,其實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實際是兩邊的定義概念已經弄岔了道,雞同鴨講而已,說的並不是一回事。

2、「對毒性物質的毒性強弱做出了劇毒、高毒、中毒、低毒、微毒的劃分」,其隱藏的邏輯前提,難道不是「在某個確定劑量」前提之下進行某種人為定義的區分麼?

24樓:莫力佳

個人理解,什麼是毒性, 顯然只有對生物體有某方面負面影響,才能談毒性。 巧克力有毒嗎?巧克力的毒性用什麼衡量?。

單說巧克力的時候,明顯是不能的。 也是不清楚的,巧克力固有什麼毒性?

這個負面影響的判斷標準是乙個定值。 達到了這個標準以上就是有毒,達不到,就是無毒。 那麼判斷巧克力是否有毒,大白話將,就是多長的時間吃多少讓人達到負面影響的標準了。

明顯是劑量來影響。

25樓:皮皮有兩隻貓

毒性本身並不依賴劑量存在這一點沒錯

不過有的時候想直觀或者說一定要無聊排個名的話會用到乙個詞,那就是致死量

無外乎就是說想弄死某個生物需要用多少毒劑,用的越少毒性越高

其實這麼比也無可厚非,畢竟測定毒性的時候也會結合劑量的概念

這時候出現了一些說法,比如吃得少死不了,吃的多低毒也死啥的

其實也沒錯

於是一些比較「嚴謹」的人為了抵禦上述說法把劑量結合毒性來談了

於是得出了乙個雖然不咋專業但是還算說得通的思維公式

毒性x劑量=傷害

於是結合劑量談的思路實際上是在說造成同樣結果(毒死某種生物)的情況下的劑量,防止有人「抬槓」說水中毒和氧中毒的事

本身也沒什麼,但是慢慢的發展出了一些奇怪的方向

比如不到致死量就沒事,或者說一定要死才提有毒的事

大佬們,劇毒入體就開始對生物產生破壞,生物死亡不是和開關似的,哪怕沒到致死量一樣會對身體造成損傷,剩下的就看身體恢復能力或者說代謝能力了,但是沒死不代表這東西沒毒吧

其實毒性本身確實是個和劑量有關係的測定結論,但是這已經是結論了為啥還需要拿裡面出來再說一遍?

毒性是已經算好的單價,劑量是數量,造成的傷害是總價,不談數量從總價說單價確實不行,但單價怎麼就不能談了?單價1元/斤和單價2元/斤不能比了?

突然發現歸根結底這竟然是個菜市場買菜的問題

「拋開劑量談毒性是耍流氓」是否有普適性?

倉鼠cLOcK 反正我特別佩服某些人,產品用量表寫每天兩次,每次兩粒,敢吃每天三次,每次四粒。他們覺得食品藥品監管局是按啥監管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食品沒危險就行,藥品需要有效果。 錢竟成 典型的知乎看多產生幻覺了。拋開劑量談毒性都是耍流氓 這句話邏輯上本身就是錯的,任何規範定義的毒性本身就是劑量依賴的...

「離開劑量談毒性是耍流氓」出處,有道理嗎?

Poison is in everything,and no thing is without poison.The dosage makes it either a poison or a remedy.Paracelsus 這個Paracelsus是乙個16世紀的瑞士鍊金術士,又名馮霍恩海姆。至...

廠商能否以「離開劑量談毒性是耍流氓」作為違禁物質新增理由?

金晨 拋開劑量談毒性首先就是不科學的,這裡 談毒性 的主語指的是使用者 消費者 談論 毒性 的主題是對使用者的危害,那麼,顯而易見,劑量 是這個主題中決定性的因素之一,換句話說,毒性物質的劑量 直接決定於 是否對使用者造成影響 的結論。那麼,按照這個推論看,拋開劑量談毒性就是耍流氓 是具有文辭上的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