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了2個月,分開半年了,還是沒有徹底忘記他,想到他還是會難過,要多久才可以忘掉?

時間 2021-06-12 04:57:23

1樓:freiheityume

開頭宣告:我的戀愛觀可能和很多人不一樣,題主自己判斷信多少我的話就好,不喜歡也別噴就行。

我的心理醫生告訴我:痛苦本身並不痛苦,抵抗痛苦的過程才痛苦。

雖然說很老套,但實際上,最好的遺忘藥還是時間。可能會有人跟你說,理論上兩周就可以基本走出失戀,但人和人不一樣的,比如我甚至想一直記得這回事,把這件事當成我人生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去逃避。以後如果遇到更愛的人就在一起吧,不用覺得對不起他,用更好的愛去補償與回報就好了;若沒遇到更愛的人也就算了,親情和承諾也可以構築一生的愛情。

我後來想明白的是,忘不了就別刻意去忘,甚至可以去回憶。就像多好吃的東西吃多了還是會膩,多好的回憶經過無數次回憶也會漸漸失色,直到某一天你覺得,那很美好,但要不就算了吧。或許你在這其中會很痛苦,但就像我開頭說的一樣,逃避和抵抗其實會更痛苦,所以不如甘之如飴飲鴆止渴。

可能你會覺得這很耽誤時間,不值得這樣。但實際上,愛情對我來說不存在值不值得,或者換一種說法,回憶她的過程對我來說要比多背幾個單詞值得得多。未來的我可能會後悔——雖然我從未後悔任何一段情感,無論是友情親情愛情——後悔又怎麼樣呢?

未來的事情,就隨他去吧。

2樓:Monodrama

你只是捨不得當初的自己。而不是他了,如果再給你一次機會和他在一起,你可能會說「我一定會珍惜」,但可能事實是,你會發覺他並沒有你倆分開後你想象的那麼好,那麼好的人是那時候的你自己,所以,你要放下的不是他,是自己。放下,才能有乙個新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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