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Great Gatsby 《了不起的蓋茨比》原著中的這句話應該如何理解?

時間 2021-06-03 11:57:39

1樓:語翼Woordee人工翻譯平台

是Gatsby本人despise這個看門人的工作這句話的主句是:He stayed there two weeks。

兩個分詞: dismayed, despising的主語都是He。

這句話的譯文如下:

幾個月前,一股對未來榮耀的本能渴望把他帶到了明尼蘇達州南部的路德教小聖奧拉夫學院。他在那兒待了兩周,一方面,他沮喪於學校對其命運之鼓,也對命運本身極度冷漠,另一方面,他也鄙夷自己為了支付學費而不得不做的看門人的工作。

2樓:樂山

從語法結構上分析,the college做despising的主語是說得通的,當然講究一點的話應該在despising前加上its。更有力的判據還得來自語義分析和邏輯分析。看門人的工作是他將要從事的(he was to),所以由他自己來鄙視最順理成章。

正是因為鄙視他才不願意做,最後只待了兩周就離開了。這裡學院的態度主要是indifference,而且是針對蓋茨比這個人的,要鄙視也應該針對蓋茨比,鄙視乙個空缺的看門人崗位沒有意義。

3樓:楊小荷

這句話是這樣子的,我把它拆開你就能理解了。

He stayed there two weeks. 這是主句。

接下來是兩個分詞作狀語:

He stayed there two weeks, dismayed at its ferocious indifference to the drums of his destiny, to destiny itself. 這個是過去分詞在做狀語,可以簡單理解為he is dismayed at ...(為…而感到氣餒)

He stayed there two weeks, despising the janitor's work with which he was to pay his way through. 這個是現在分詞作狀語,可以簡單理解為he is despising...(他很瞧不上…)

這一句充分體現了菲茨杰拉德的語言特色,就是很繁複、很華麗,句子不管在意思上,還是在結構上,層次都很多。而且這裡dismay 和despise還押了頭韻,顯然是有意為之。

整個這段話,翻譯出來是這樣的:

幾個月前,一股想要成功的渴望把他帶到了明尼蘇達州南部的路德教小聖奧拉夫學院。他在那兒待了兩周,一方面,他沮喪於學校聽不見他命運的鼓點,也不在乎所謂的命運,另一方面,他也鄙夷自己為了掙學費而不得不做的勤雜工作。

另,命運的鼓點是乙個常用的比喻,就相當於命運的號角、命運的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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