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現任在一起之前對同事有過好感,女友表示不能接受,要我換工作,怎麼辦?

時間 2021-05-05 13:06:44

1樓:生來不安

「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你的女朋友工資比你低,以後還需要生兒育女人老珠黃,其他方面我不知道她是否有讓你欣賞的。就工作待遇和未來婚姻裡有可能遇到的問題來看,她沒有足夠的自信你日後不會再對你單位的女子重拾好感。

結果很簡單,要麼不辭職,要麼辭職。但是想要說服未婚妻當做沒這回事,不可能。

看你自己怎麼選了,

2樓:天地反覆

這個怎麼說呢

一開始樓主就是搞錯了,首先就不要跟同單位的人隨意接觸,好了就還好說,沒搞好,路人皆知。簡直就是作死。

然後接觸了就不要被現任知道,這是第二次作死,

現在就等你作死三連了。

女友的要求看似過分,其實還算合理吧。

畢竟是你自己找的女友,她不那麼大氣也是你自己找來的啊。所以包容也是你自己該做的,或者你換個大氣的女友唄。

問題是下乙個有這麼大氣嗎?或者說,在氣度方面能容納你,但其他方面能比現任好麼?

女性一般想的多,要是時間拖得越久,基本上就是想的越多了,然後你就越被動。

現在能給的辦法就是三個

一、換女友

二、換工作

三、拖到生孩子,同時要身體力行,建立良好的口碑,少接觸,甚至不接觸那位同事。也許那時候你媳婦想法變了,能讓你過關。

3樓:老翟

女朋友重要還是工作重要。

開玩笑的。。。

這個事情你直接問女朋友,是否能夠承擔你換工作帶來的風險,包括各種幾個月內找不到工作或者新工作工資不夠等等問題。當然前提是她已經是你下半輩子的陪伴。

4樓:匆匆

你女友太幼稚啦!這算什麼事呢,我和前任還是乙個單位的呢。而且前任的現任也是乙個單位的,那個女孩子和我關係還不錯呢,人家並沒有介意啊。現在的日子過好了自然什麼都不擔心。

5樓:

……emmmm那我和前任還是乙個班的呢。我們班就6個人。

誒我覺得這點信任總得有吧不然談個毛線球戀愛啊。

以後會有更多人出現的,萬一到了新環境,你又遇到了乙個非常貌美如花還對你非常有好感的新同事呢。。。總不能說遇到了都覺得是然後都吵吵吧。

我還是覺得她的安全感不夠,用這個理由離職也是荒誕的,除非你做好準備自己打算出去闖,不然這種被迫離職會為你們兩未來的生活埋下導火索,也是非常不冷靜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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