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為了讓產婦在白天分娩,在產婦不到預產期,盆骨大小不理想的情況下,為產婦人工破水。這種做法對嗎?

時間 2021-05-30 19:58:24

1樓:不然嘞

你孩子都缺氧了,你還在糾結沒到預產期?再說三十七周以後生產都算足月,你老婆都三十八週多了,而且也開始宮縮了算瓜熟蒂落,難道還非要等到四十周?

如果醫生不人工破水,讓你老婆再慢慢等到天黑或者等到自然破水,孩子缺氧豈不是更嚴重?

反正我沒看出來醫生哪兒失誤了。好好照顧老婆孩子,別腦補了!

2樓:晴晴

非常不對。我也人工破膜,(沒到破的時候破了大口子)而且當時乙個女的讓她破,她覺得不應該破,然後那女的又強迫她破,她就破了,然後譁的一聲,像瀑布一樣羊水流出來,量非常大。我當時問,是尿嗎?

她緊張的回答:啊,是。屁話,我她媽尿沒尿我不知道,我順產你查導尿管了嗎?

那根本就是羊水,我當時也沒說什麼,然後破水後3分鐘胎心開始不好了。沒破之前一直在120到150之間。後來破完瞬間下在120一下徘徊。

大夫很緊張,拼命讓我用力,說孩子快窒息了。操作不規範。

3樓:醫法彙張勇律師

認為對方在診療行為中存在過錯可以理解,孩子缺氧,家長心裡著急。

但是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拿出對方存在過錯的證據,然後由對方承擔責任。這裡就不能僅憑題主的這幾句話可以判斷的。發生醫療糾紛,病歷材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證據,包括住院志、醫囑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知情同意書、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

所以需要結合全套病歷材料進行綜合判斷,這也就涉及到了專業的病歷審查及法律諮詢。

專業的事找專業的人做!

4樓:高晳

所以,作為患者我們應該相信醫生,不會隨便對醫生的行為產生懷疑,這樣對醫生是否非常不公平了。絕大多數的醫生人品都是好的,他們不會隨便對患者釆取不符合醫療條件的措施。也不利用醫生關係的建立。

既然來到醫院還請相信醫生。

如何評價 醫生為了趕到醫院搶救病人,連闖五六個紅燈 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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