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平常心葉子
戀愛期間是喜歡上別人分手,如果結了婚就是出軌分手,你覺得還需要去挽回嗎?乙個人的本性在那裡,你做得再多也於事無補。你去挽回,不過是多給他一次傷害你的機會而已。
曾經我們為了乙個人全心全意,曾經我們為了一段愛無怨無悔,最後卻發現原來只是自己在一廂情願地愛著而已。
選擇大於努力,同樣適用於愛情,至少找乙個會心疼你的人吧。好好愛自己,這句話希望你記住。
2樓:笙慕雪
不要急著想怎麼挽回,想想自己能不能接受對方的移情別戀,如果對方執意跟另乙個女生在一起自己又會怎麼做。又是出了什麼問題才導致移情別戀,如果對方真的重視和珍惜這份感情不會無緣無故就喜歡上另乙個女生,給自己點時間考慮清楚,自己能接受對方觸及自己的底線,自己又是否能接受和化解感情破裂的陰影,對方又是不是會因為分手之後沒有順利跟了乙個女孩在一起就回頭的可能性,如果是這樣自己能不能接受。冷靜下來考慮清楚在選擇去留。
3樓:像風住了風又起
放手吧這也是我最近遭遇的
特別痛苦放不下他但是不得不放
他已經沒有了愛我的眼神了,留不住
現在還熬不過去,慢慢熬吧,總有一天,我會把他放下的雖然可能需要很久很久很久,過程可能很痛苦,但是沒有辦法
你留不住乙個要走的人
4樓:浮名半生
但凡提出這種問題一定是愛的卑微到骨子裡了,戀愛喜歡上了別的女人你能求著他回來,照樣結了婚他也能出軌別的女人。當然這些話別人對你說了無數遍,但你聽不進去,你覺得很有道理,但不能感同身受,你覺得或許他因為我改變了呢,人有乙個特性,就是主角光環,總認為自己是特別的,總感覺自己不一般的。未來的事誰能說的清楚呢,我只要當下開心或者不那麼傷心。
這是一種典型的落後思維。或者說不夠有遠見。
你要做的不是去想這件事的對錯了,而是去想自己為什麼會這樣想或者說執念?是因為自己付出的太多很難收手。還是因為對方思想高於自己,覺得他只是偶爾犯了個錯。
姑娘為了乙個已經拋棄你的人,放棄底線,值得嗎?而且在男人思維裡拋棄的女人已經沒有魅力了除非當做工具人。
正是因為如此,你的一些意圖會被看的很掉價。高階的搭訕課裡會教你,挽回的最好方式是重新建立吸引加一些套路。但往往合好之後暴露原來的本性又面臨分手。
不如多花點時間去學習一樣東西,多去領悟一下比你厲害的人的思維方式,穿著打扮。拿回主動權到時候看你心情。
5樓:三順
姐妹,你的意思是男朋友喜歡上了別的女生是第一步,然後第二步要求跟你分手,第三步你要挽回。
以上三步,我想第一步就可以讓你退出了。後面兩步根本不應該發生。
戀愛期間男朋友喜歡上別的女生,要麼你們之間關係本來就出現了問題,要麼這位「別的女生」有意主動插足你們關係,而你們之間的關係又沒有經得住這次「考驗」。無論哪種情況,最終還是你們本身的問題。如果戀愛關係中兩個人都沒問題,互相之間的感情、關係都很好,就不應該有第一步的出現。
所以,一步錯了,就不要步步錯了。及時告別,及時止損。
6樓:王子瑜
分手唄,戀愛不是婚姻,你們之間沒有任何羈絆,既然他喜歡上了別人,就放手吧,基本挽回不了,該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強求不來。你挽回的他既然能在跟你戀愛期間喜歡別人,那也能在你挽回以後再喜歡另乙個人。再鬧分手又是何苦呢。
雖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但是,不論是戀愛還是婚姻,都要適合自己的才好。強扭的瓜不甜,雖然人們說解渴,但事後想想真的解渴麼?
總會遇到自己合適的人的。前提是你沒有公主病!希望你能遇到乙個滿眼都是彼此的人。
7樓:夠噁心
還挽回個屁啊!狗改不了吃屎,既然有第一次就會有無數次。他出軌就說明你們倆人之間沒有緣分,他配不上這麼好的你,姐妹要向前看!全球有35億男人呢!
和男朋友鬧分手期間,發現男朋友跟別的女生聊天,該不該原諒他?
看聊什麼了,以及男朋友是什麼型別的,還有聊的時長咯。視情況吧 不過覺得鬧分手期間如果還能和其它女生聊得比較歡,要麼兩人關係比較鐵,要麼就是可能分手在對方心裡重要性還沒那麼大吧。母胎單身乙個,純屬個人意見,如有不同意見勿噴 捂臉 這個事我已經遇到好幾次了 心已麻木 現在已經看開了,他嫌我管的太嚴,可我...
如何看待男朋友在和你交往期間,還和別的女生相親
小曉者 去相親是因為他覺得可以找乙個比你更好的,和你坦白只是他覺得道德感情上過不去,相當於自首,還可以為自己減罪 我已經和你交代了,也認錯了,說明我是乙個敢作敢當的人,你以後也別提這件事了 芊芊本芊 我在和我男朋友在一起的時候也去相親過,可以跟你分享一下。當時我們在一起時間很短,幾個禮拜,所以沒有和...
男朋友在交往期間給別的女生發5 20紅包
他絕對的公平主義,他可以彩旗飄飄,你也可以彩旗飄飄。他有某種特殊癖好,喜歡自己女友被惦記。怎麼想都覺得他不是普通女生能承受的,你是什麼樣的女生?你普通嗎?為什麼希望你綠他,就是因為只有你綠了他,他才可以理直氣壯的跟你分手。這種人,自私到極點,明明不愛你,卻又不提分手,還吃著碗裡看著鍋裡的。自己渣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