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能夠和最難忘的前任復合,你會拋棄現任和她Ta在一起嗎?留下你們的故事吧 現任 或最愛的前任?

時間 2021-06-01 07:08:50

1樓:空戒毛靈靈

有些感情注定經歷坎坷,在青澀無知的時候相識,被不合時宜的現實所打破那個時候,或許都不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

但有些人注定在一起,無論身邊經過多少人,無論世界如何變遷兜兜轉轉又回到了原點,發現最愛的人已經變成最合適的人拋下現任是因為不夠愛,而不是因為誰的出現

能拋下的或是說有那麼一瞬出現拋下念頭的,這絕對不會是最終歸宿所以愛情沒有道理可言

這個問題其實也沒有任何意義

如果愛情能被道德束縛

那麼可能愛的並不純粹

愛情有時候就像飛蛾撲火

那一瞬的感覺就像擁有了全世界

如果前任的出現,你的防線瓦解

那麼拋不拋棄只是遲早的事

2樓:小陶子

不會,彼此都沒感覺了

坦蕩到可以做朋友,共同朋友一起聚會的時候可以叫上他和我

不會刻意說話,也不會刻意不說話,連尷尬都不會,甚至偶爾會忘記相愛過

3樓:

瀉藥不會。

1.現任的感情就不是感情了?只有初戀寶貴?

2.他會回來找我必定是我變得更加明亮耀眼了而我不缺舔狗他已經配不上我了.

4樓:月兒

母胎單身的價值觀,你們已經分了,自己也有了現任,怎麼能拋棄現任去找初戀,如果說雙方是單身,還留戀彼此,回去找可能會很美好,但有了現任,這就不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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