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之後你還會和男朋友在一起嗎?

時間 2021-05-05 17:07:43

1樓:

21歲。有男朋友。沒有墮過胎。

但是如果有孩子了,不管男生怎麼想,一定會打掉。

我還年輕,我有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我有自己的夢想。我不想這麼早當媽。

更別說現在養孩子開銷有多大了。

我甚至傾向於丁克。生孩子太容易拉低生活質量了,而且還不自由。

在中國,養孩子將會是所有母親的一大困境。生了誰養誰帶工作要不要放棄?還要不要進修……等等此處不在贅述。

更別說我才21歲~沒有能力,還在上學,不可能生的。那只有乙個結果了若是有了,只能打掉。

都快2023年了,竟然還會有大學生,好歹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會不知道避孕措施?我更願意相信是意外懷孕……比如套套破了,滑落啥的。。。

好的,不管啥原因,懷了打掉

二話不說,猶豫個啥勁,想再多一定還是打掉的。至於很多人說什麼生命啥玩意兒的,平常吃的豬肉也是生命。經過我對妊娠知識的惡補,懷孕10周之內打掉是最合適的。最好的是7周左右。

懷孕7周的妊娠囊的平均直徑大約為19mm,約佔宮腔的1/3。

妊娠囊就是孕囊,是懷孕最初的形態,只有在孕早期才能看見。一般在懷孕5週時,可以通過B超看見,並隨著胚胎的發育不斷的成長。到懷孕第7週時,通過B超可以看到妊娠囊的平均直徑大約為19mm,約佔宮腔的1/3,同時還可以清楚的看到胎芽和胎心跳。

左不過2厘公尺的左右的乙個細胞,雖然有了心跳啥啥的。但是沒辦法,或許你本來有機會能看看這個世界,害,你還是別看了。

卵細胞和精子的提供者,就是你的爸媽,我們,自己還是孩子。沒辦法啊,沒辦法啊。

至於會不會分手。

我會。

首先非常反感,二手房,二手房死過人啥玩意的,作為女性,感到非常屈辱。

沒有任何話好說,只有一句呵呵噠,順便加一句不與傻瓜論短長

為啥會分手。

1、因為我過不去。我是乙個對自己要求極其嚴格的人,容錯率很低。對於我來說,對於我們來說,這個孩子的存在就是乙個錯誤。我沒辦法接受,也沒辦法放過自己。

2、我覺得自己可能會崩。算我給胚胎父親的最後一次溫柔吧。

當女孩子,好可憐……害。

2樓:暮焉

反正這件事如果放到我身上,如果那個男的在我懷孕之後跟我說:啊,生不生由你決定,我尊重你的選擇。那麼無論如何這個男人我是不會要的。孩子可能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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