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李聰明誒
你把喜歡的人睡了,是你賺了。
但睡完之後,還怎麼做朋友?
這男的說我不想失去你這個朋友,既然是朋友那怎麼把人睡了呢?
我覺得可能有兩種情況。
一是上頭了,飢不擇食。
二是他對你有性趣,但不夠滿意。
但無論怎樣,都攤牌了,當斷則斷。有乙個這樣的好朋友,你以後交了男朋友他心裡不鬱悶死?
不要說什麼分手之後還能做好朋友。不交惡就算和平分手了。我相信沒有誰願意自己愛的人和對方曾經喜歡的人藕斷絲連。也別說什麼已經不愛了,只是朋友。懂得都懂。
更何況這男的明知道你喜歡他,還做出讓你注意他前女友的事。真的很低階。
感情不是強求的,別讓自己那麼卑微,不要試圖用感動打動乙個人。兩個人在一起最好是認識並接納彼此,而不是因為某事感動而接受彼此。
2樓:大山
都快樂完了,還想得到他整個人,問題是人家不愛你。不要奢望太多,人的慾望的沒完沒了的,得到一時不一定得到永久。男孩表達的意思非常清楚,玩可以,戀愛不談
3樓:百渡秋水
沒懂,為什麼崩潰?你痛惜的是沒和他在一起,還是後悔跟他發生關係了?
無論怎樣,發生關係和沒在一起都是既定事實,直接面對就好,生而為人,要對自己有信心,也有勇氣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才不枉青春肆意一場。
4樓:
挺純情的小姑娘, 給你理一下這段吧。
你的訴求兩點:
一、不甘心,想問他喜歡不喜歡你;
二、喜歡他,所以想更長久地在一起。
第二點,看你怎麼想了。目前看來,可能是對方不想負責。你有幾個選擇:
(一)繼續在一起,享受歡愉。
(二)攤牌,談未來,看他如何決定。你再決定。他決定不下來可以以退為進,用分手實施。他決定了,從①或③。
(三)放下,展望未來。找個新人代替。
還有個過渡段,繼續約會,拿他當備胎炮友,繼續享受你們之間的歡愉,同時一邊找新的。
你倆的觀念都挺自由現代的,所以我覺得也沒有一定的要負責之類的。
5樓:行知者
【過往不戀】過去的有些糾纏,會非讓自己難受。但是這些糾纏最耗費你的時間與精力。過去了就算了,找新的好好在一起;珍惜能有擁有的,能在你身邊的。
6樓:夏天的尾巴
姑娘,你知道麼,你的故事在我讀來是異常眼熟的,因為故事每天都在上演,劇本還會是驚人的相似。
01、為什麼?
①人是種感情動物,有時候依本能行事。
本能怎麼來的?
與個人的家庭、教育、經歷息息相關。他所作所為,只會往他認為對的,對他有益的方向而去。
所以,你知道他的家庭、經歷麼?你不用了解,在他身上你已經看到了。
②人性本惡
別去說什麼倫理道德的東西,我只知道法律是道德最後的底線。法律的底線高不?其實不算高吧,所以人性是靠約束的。
戀愛關係,他不受法律約束,更加別奢望於倫理道德。他認為他是對的,便會一直持續下去,一直。
02、姑娘,你缺少的不是感情,而是朋友,經歷。
①旁觀者清,當局者迷。好的朋友不是在你寂寞的時候陪你胡吃海喝,在你傷心的時候陪你一起痛哭。
真正的好朋友,是看到了你看不到的危險,關鍵時刻拉你一把。
現在看來,你少人拉這一把,或者說拉的人還不夠徹底。
②經歷分很多種,不分高下,並不意味著只是感情經歷。感情也分很多種,不分好壞,並不只有愛情。
經歷指的是你遇到的人,聽到的事,讀過的書,追過的劇。。。
經歷給你多乙個選擇的方向,碰到某些突發事情的時候能夠多條路,不會鑽牛角尖。
人生中遇到的種種,都是你的經歷,願意靜下心去審視,就能收穫。
關於愛情的故事總是經久不衰的,看的時候是否只是感同身受一番就結束了,並沒有去關注男主女主是如何行事的,結局是好是壞?
這些都是你可以拿來做參考,作為思考的經歷呀。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你所經歷的,人家早已經歷,結局有好有壞罷了。
03、怎麼辦
姑娘,你與這男的相遇,本身便是一種必然會有的一種經歷,我們可以把這種叫做緣分,無論是好的還是壞的,都是緣分的一種。
或者,我們可以稱之為人生軌跡的交叉。
安全管理上有個理論叫做軌跡交叉理論,可以搬運過來用,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交叉的時候,會導致事故的發生。
他是不安全的物,狀態不受你掌控。
你是不安全的人的因素,狀態是受自身掌控的。
掌控自己的狀態,兩者沒有交叉,便不會有再次的事故發生了。
你在想他,想以前的事情。歸根到底是那種自我憐憫的心態在起了作用。
人在某些程度上來說,挺懶,無論心理還是生理上,都有慣性,它不想改變,並且不想讓你改變,它只想順著慣性輕鬆地下去。
自我憐憫的心態便是如此,並不是你還喜歡他(畢竟姑娘已經有了清楚的認知),只是那點慣性心理在不斷搗鬼作祟。
你可以把它看成是乙個障礙,它想要阻止你,你偏要踏出它的舒適圈。
去看書,去看電影,去和要好的朋友出去遊玩,讓身體動起來,慢慢才能帶動心理上的改變。
讓動成為新的習慣,自然就能取代掉憐憫之心,取代掉那個其實不過是你漫長生命中經歷的第一道小坎坷。
是的,這只是乙個小坎坷,在你的經歷裡算不得了不得的東西,你還有更多美好的東西去銘記。
04、最後的思索
①繼續交往—他不把你放心裡—他享受那種高高在上的感覺—不需要時把你扔一邊—需要時哄你—你又去找他—繼續交往。。。。
可以看看這個模式,一年,兩年,三年,姑娘最美好的青春有幾年,值得浪費麼。
如前面所說,別奢望倫理道德,更別高看自我心態爆棚的男人會有悔改之心。
參見名句:出軌只有一次出軌和無數次出軌。
同理:對你的敷衍和欺騙也只有一次和無數次的區別
②避免人的不安全因素—避免軌跡交叉—避免產生事故—強迫自己動起來,去和身體、心理上的懶惰之心抗爭—你走過了這條路,更改了軌跡。
抗爭沒有輸贏之說,贏的只會是你,也必須是你。
7樓:
愛情之所以迷人,就是因為說不清道不明。所以幹嘛非得要詢問乙個123出來。愛情沒有標準答案也沒有任何參考範本,因為每一段感情都屬於獨一無二。
既然對方已經給相互台階下了,你又何必死扛著,不去擁抱這一刻的快樂!你年華正好,想愛誰就愛誰,人生漫漫計較那麼多幹嘛!先不要管他愛不愛你。
你需要的是,你愛他,你是快樂的,至於他能不能愛你,那是你的個人魅力。切記為了喜歡乙個人而去做讓對方感動的事。你對他好這件事兒,只需要問自己做這件事快樂與否,如果覺得委屈就不要去做,自己都不開心了還去討好別人,對方自然也感受不到快樂!
感動不是愛,當有一天感動不了了,關係也就結束了!
「瘋狂的追求一但滿足就瘋狂的仇恨 ———莎士比亞」
8樓:砒霜小姐Ann倪
賺了。賺大了。
喜歡了10年,終於睡到了呵呵呵呵呵。
害!這玩意就是兩個人互相享受對方的身體,求仁得仁。
慾望太大,要了身體,還要心,而自己能力又太小,得不到,的煎熬而已。
沒事。下乙個更好,就都給忘記了。
還有,慾望,控制一下。
9樓:zj1987
再次被氣到了。我有乙個女兒,所以看見你這敘述不自覺帶入了一下。如果女兒成年後如果如此糊塗,我想會打斷她的腿吧!
你說你性冷淡,但是你一次又一次和人發生關係。還千里送?
你說你想和他戀愛結婚,但是你卻一次又一次不自尊自愛。
你的言行舉止如此不一,如何讓人有娶你的衝動呢?
如果你想玩 ,想睡自己年少時喜歡的人,睡就完事了,別想以後別想婚姻,及時行樂不談前程。
如果你想吸引對方,想和對方有未來,你要做到以下:
1. 制定行為底線,一旦對方踰矩,首次警告,二次抽身走人。
2. 把扣子扣緊,婚前不發生關係。
3. 所有的親密行為(比如牽手,擁抱,接吻,撫摸……)要在漫長的交往時間裡一點一點的進行。並且由你為主導,對方不得強迫你。
4. 了解對方,對症下藥,展現出吸引對方的一面,並且不要一次展示完自己。
5. 多製造共同回憶,共同經歷。聊天要能承上啟下,先用共同經歷帶入再擴充套件話題,深挖中心思想,最後引申跨度到第二話題。
6. 美,並且內心強大。最好多才多藝興趣廣泛。
最後,勸你放棄這個,回歸到普通朋友。另找物件。這個不過是嘴巴說你是朋友,實際上把你當免費去消遣罷了。
最後的最後希望你迷途知返不要沉淪,另找幸福吧!
10樓:大喬
只是時機正好,就做了正好的事。過了之後就和正常一樣生活就好了啊。這是最正常的需求嘛,有什麼好尷尬的。
女生有什麼好後悔的,不是你喜歡的人麼,你又沒有逼他和你發生關係。。。。。你有什麼好不開心的。。。。。。
你喜歡他,這是你願意的,不能在一起也要努力的在一起嘛
第一,從此以後不鳥他。第二,拼命提公升自己的內在,往優秀裡努力。第三,拼命捯飭自己的外在,使勁往好看,漂亮,美裡捯飭,但不是濃妝豔抹,衣著暴露,大刀闊斧的整容。
11樓:Hank
這個問題需要自己走出來,本來就是寂寞時候的一場邂逅,何必折磨自己,你可能當真了,找點自己喜歡的事或者興趣愛好,讓自己充實起來,時間會讓你淡忘。加油。
12樓:jings
真是旱的旱死澇的澇死,苦悶的單身老男人還在為沒有性生活遺憾,可年輕的姑娘們卻計畫著獻出自己。
我曾經痛恨那些不懂珍惜自己,隨便給出身體的姑娘,現在來看,她們自己也是及其混亂的。
這就是生活吧,草蛋的事情很多,美好的事情很多,看你怎麼選了。
13樓:人生艱難從頭開始
不要太在意,就真實面對他就好了(想跟他說話就說個夠,不想說就不說),但是不要企圖你去挑明關係,不會有好結果。也不要有關於x的話題,不要老是被他駕馭。慢慢地你就再也對他沒有感覺了,或者生活中會出現你更在意的人,慢慢等就好。
14樓:鄉村野夫
我站在你的立場,以旁觀者來說說。雖然你愛的很大膽,但你愛的不實在。這個是你所有狀態的主要癥結。
這個結論,來自於這個事實。你對他的「獻身」,是大膽;你聽到他不喜歡你,後期他問你為什麼拉黑他,你隱瞞了你的真實行為背後。所以,我支援你找他,徹底說清楚。
至於過去的事,你只是愛的很笨拙而已。但誰一生下來,就完全懂得愛呢?誰又不在愛上犯錯誤?誰不是在錯誤中長大的笨小孩?!
15樓:心理諮詢師秋瑾
「就會想起我做的犯賤的事」,可能以你現在的觀點去看待過去,會這樣定義。試著問自己乙個問題,假如回到過去,自己處於曾經那種心理狀態,還會不會作出同樣的選擇?
這個問題的意義在於,讓自己回想曾經的狀態,從而去理解包容接納曾經那個自己。她並不是「犯賤」,只是她害怕失去或者想要留住某些東西。現在的自己覺得那種方式不對,但當初的那個自己,是以自己認為的方式在努力。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呢?是句老話,但也是事實。所以,對自己寬容一點,而不要只是寬容別人。
最後,你喜歡的那個人,是不是在以他的方式來挽回你?你重新把他加回來,又是出於怎樣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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