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和設計的區別是什麼?

時間 2021-05-06 21:03:57

1樓:

先借柳老鎮樓:

央美校訓,異曲同工:

理解這個概念,對業內人士來說十分重要。

比如上海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上海美術學院):

gs1.shu.edu.cn/zs/ZSJZ/Pub/ShowMajor.php?ID=13007方向數碼互動藝術

08方向數字資訊設計

您說「數碼」和「數字」有啥區別?「互動」和「資訊」誰能輕易說得清楚?

關鍵區別就在於「藝術」和「設計」!前者是「130100藝術學理論」專業的實踐版,後者才是實打實的「130500設計學」專業l。

另參:知乎使用者:文學和藝術是怎樣的關係?

2樓:jinyuhjyj

「Design is not art. Design has to function.」

「Art is meant to provoke thought and emotions, but it doesn』t solve problems.」這是大學期間乙個professor一直強調的,藝術是激發情感的想法,但設計是來解決問題的。

3樓:傑夫

藝術表達自我,設計解決問題。

所謂設計,即「設想和計畫,設想是目的,計畫是過程安排」,通常是指有目標和計畫的創作行為及活動;

藝術指憑藉技巧、意願、想象力、經驗等綜合人為因素的融合與平衡,以創作隱含美學的器物、環境、影像、動作或聲音的表達模式,也指和他人分享美的感覺或有深意的情感與意識的人類用以表達既有感知且將個人或群體體驗沉澱與展現的過程。藝術表達是普世文化通則之一。

藝術關注的是本我的感受,藝術作品往往描繪的是作者主觀的世界,它的創作過程幾乎不受限制,作品的表達是可被感官化了的載體用於表達自我情緒,作品的傳達效果往往千人千面,每個人對藝術作品的感受隨個人理解不同會有不同的體驗。

4樓:zart

設計不是藝術

設計也不是有用的藝術

藝術製造原型物,設計製造系列作品

藝術為自身存在

設計是受委託的勞務

設計需要豐富的客觀性

藝術是主觀的

設計包含智慧型的折衷

藝術將其排除在外

設計向可操作性看齊

藝術追求烏托邦

設計必須能夠被理解,易懂

藝術則不然

設計從已有的慣例出發

藝術則摒棄慣例

5樓:兔子急了

藝術與設計的區別:

網路上傳著一種說法,設計是解決問題,藝術是提出問題。我覺得這個說法不太硬。

解決問題只是完成設計的乙個門檻,因為乙個設計需求的解決與否,並沒有乙個標準答案,每個人的標準都不一樣,每乙個設計稿達成的最終效應也不同。你可能花五分做乙個設計解決了問題,那麼跟花50分鐘做乙個設計解決問題的深度是不同的。那麼解決問題就真的是我們做設計的最終需求嗎?

那麼在達到解決問題的這個標準之後,我們設計師是不是還能夠做點什麼呢?

藝術是提出問題也不夠準確,或者就沒辦法讓對藝術的定義準確,只能很籠統的認為它的大方向上是表達,可能傾向於表達自己的比重大一點,它可以把藝術家的看待世界看待問題的各種視角通過一件作品表達出去,可能初衷是打破規則可能是提出問題引發大家的思考。藝術家在幹的事其實是通過藝術手法把對世界與對自我深度思考與認知呈現出來。它的作用也往往是乙個擴充套件的作用,比如擴充套件出更多的自我認知的對世界認知的視角、廣度、深度等等。

我認為,設計是聚焦,藝術是發散。

可以想象乙個場景,有一根線,線的一端是設計師,線的另一端是設計需求或者要達到的目標,周圍是大眾。設計師要做的事情是,把自己的所有思考、專業知識、個人審美、創意等化作箭,沿著那根線射向設計需求。而大眾的關注點最終也都是被引導到設計需求那一端的。

那麼這根箭中,設計師的挖掘設計需求本質的能力是很重要的,反倒是個性、個人風格不是剛需。

這根箭的好壞(審美創意表現手法思考深度)以及箭的準度(對設計需求的完成度)決定了整個設計的好壞。這就是設計。

那再想乙個場景,乙個藝術家,從他周圍延展出無數根線去向大眾。藝術家把自我通過藝術手法創作成藝術作品,通過各種媒介被大眾接收到,在每個人身上碰撞出新的想法,這就是藝術,它很多的是一種表達與碰撞交流。

補充:原研哉認為,設計不是一種本能,而是捕捉事物本質的感覺能力和洞察能力。

用中國哲學家的思想就是格物(朱熹的理論,王受之實踐了很久)格就是深度思考與挖掘的意思,而物就是設計需求或者設計目標的意思。

這樣看來,藝術與設計的共同點就是需要深度思考,以它們各自的思維出發點上深度思考,做出作品來。

10.12再補:上述過程就像射箭,場外是社會上的人,射的出彩他們自然會把注意力聚焦上去,如果一支特別漂亮的箭正中十環,那麼被吸引過去的人會心想:

原來箭還可以這樣射(體現了提公升大眾審美的目地)

那如果在射箭過程中加上了時間空間限制呢,這就很要求弓箭手(設計師)的綜合素質了,怎樣在時間空間內權橫兩大關係(符合設計需求符合設計手法及創意等審美需求),射出最優解的箭。

注:創意就類似於箭上的特效,好比一條火龍射出,有人能不被吸引注意力嗎?

(體會:事物都是相通的)

6樓:卜風

其實非常的簡單

令人思考生活的是藝術,

令人更好生活的是設計

設計令人思考生命就成為藝術

藝術更好的應用在生活中服務生活就是設計

兩者交融在一起,指數服務於不同目的

主要是藝術家表達對現實世界的思考,不希冀每個人都能看懂,但希望有人能懂

主要是設計師對現實世界的改造,希冀讓每個人都能方便使用、理解為第一目的,不希望有人不會用不懂。

舉個例子

藝術設計

7樓:大喜感

藝術的價值取決於時代審美。

設計的價值取決於大眾審美。

藝術作品的審美往往是比大眾審美要領先乙個時代的,就如許多大眾得以欣賞的優秀設計作品,可能在許多年後就是代表這個時代的藝術作品。蒙娜麗莎,一開始並不受關注,可慢慢人們才看到它的價值。可見當時並不被接受的藝術品在時代和審美的進步發展中,最終被挖出應有的價值。

8樓:強壯的宇寶寶

作為設計者,我只能說設計和藝術都是製造美的方式,不同的是藝術家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去製造美,我覺得乙個藝術工作者在工作中不應該去考慮作品的市場,賣家的口味等等,我認為藝術是偉大的不應該被任何事物所干擾。設計就不同一切設計為了銷售,每乙個設計師都要現在客戶或者客戶的客戶的思維方式審美標準上去進行設計,設計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把產品或服務賣出去。我認為設計和藝術的分界就在只做作品的思維方向上,單純的為了追求美的我認為都是藝術,任何為了市場和銷售而創造的美都叫設計。

9樓:John

設計的廣泛定義:conception and planning of the artifical.

@石磊我記得他回答什麼是設計。回答的基本和當時prof.說的差不多,而且也把常見誤區給解釋了。當時也讀了MIT的那篇wicked problem文章

什麼是設計?設計的本質是什麼?

10樓:賊肉

說說我自己的理解吧

藝術和設計往往是在乙個載體上的,共存並互相影響。

藝術是er的自我表達和抒發

設計是完成載體的功效、目的所做的工作

11樓:聖約大先生

在我看來,藝術是個正面看很自由,背面看很封閉的東西。你只要對你自己負責就好了,即便這件藝術品要表達再巨集大的意思,也只要過了自己這一關,就不關別人一毛錢的事。只要你不怕把自己餓死。

沒有其他任何人,任何方面可以束縛你,這就是藝術的自由。

但事情都是兩面的,忠誠於自己的想法就意味著有可能會錯過對的東西。為了保持最純粹的自我意識,就一定會把門關上,這是雙刃劍,對錯參半。

而對於我來說,最主要的乙個觀點就是,藝術是不參與市場行為的。或者說,應該沒有一件藝術品是為了參與市場行為而誕生的。

如果有,即便是被吹得再神乎其神,也不是藝術。

這也是藝術和設計的最主要區別。

因為設計天生就是要進入市場的,天生就要被市場審視的。沒有市場供需關係的作品,那是藝術。你願意買我的作品是你的事,我在弄這件玩意兒的時候壓根兒不知道你是誰!

設計可不行,設計就是要有市場,要有需求,要有條件,要有反饋,要以創造價值為第一目的,然後咱們再奔著賞心悅目去。

再確切點兒說,市場行為和賞心悅目壓根兒不是乙個層面的意義。建立市場行為是設計的天性,這沒的說。確定這一點以後咱們再好好聊,是好看第一,還是好用第一,還是便宜第一,還是方便生產第一。

或者按客戶的話說,都第一。

最後的乙個所以,在我心裡,藝術家非常非常少。而且絕沒有什麼表演藝術家,演唱藝術家。

他們應該叫表演設計師和演唱設計師。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12樓:萬行門中

設計,原則上是乙個客觀過程,是使產品或服務更貼合使用者的過程(當然這種貼合常常是心理上的,或者說是審美上的),理論上是可以客觀評價的。

藝術,原則上是乙個主觀的自我過程,甚至是不以展示或審美為目的,這種過程中是沒有第二者(有時甚至沒有第一者)存在的,當然也是絕對沒有客觀評價方法或標準的。

大部分人分不清或者不能理解所以分不清或者不理解也無所謂。

13樓:諾斯費拉圖先生

「環境藝術」是乙個大的範疇,綜合性很強,是指環境藝術工程的空間規劃,藝術構想方案的綜合計畫,其中包括了環境與設施計畫、空間與裝飾計畫、造型與構造計畫、材料與色彩計畫、採光與布光計畫、使用功能與審美功能的計畫等[2]其表現手法也是多種多樣的。著名的環境藝術理論家多伯(Richard PDober)解釋道:環境設計「作為一種藝術,它比建築更巨大,比規劃更廣泛,比工程更富有感情。

這是一種愛管閒事的藝術,無所不包的藝術,早已被傳統所矚目的藝術,環境藝術的實踐與影響環境的能力,賦予環境視覺上秩序的能力,以及提高、裝飾人存在領域的能力是緊密地聯絡在一起的」。 環境藝術設計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是二戰後在歐美逐漸受到重視的,它是二十世紀工業與商品經濟高度發展中,科學、經濟和藝術結合的產物。它一步到位地把實用功能和審美功能作為有機的整體統一起來。

14樓:洪熙

藝術是主觀思想,是自己能看懂別人可能會有不同的想法。一種思想。

設計是你做出來乙個物品大眾都需要知道它是幹什麼的更多表現的是功能。

15樓:kiefan

這兩者從古至今都是一體的!有區別嗎?

當年公尺開朗基羅在畫壁畫時也收了主教的錢,也有工期,也會畫到脖子抽筋,也要加班加點。而畢卡索,馬蒂斯、莫奈真的完全沒受到相機的半點影響?

而當代的設計師在解決問題的時候沒有摻雜一絲自己的主觀判斷?

設計性不考慮人文和人性,談什麼商業推廣,推廣給誰看?藝術創作時不考慮統籌計畫,談什麼表達,節奏韻律美感情緒如何體現?怕是自己在做什麼都不知道了吧。

在油畫布上畫個logo和在Ai裡畫個logo,油畫布那個logo就是藝術,而用AI畫的就不是、這不是荒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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