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類似於「白馬非馬」的詭辯或哲學命題?

時間 2021-05-06 04:55:05

1樓:小鹽

現在我26歲了,這一年我都在寫27歲可能會發出來的文章。

然後,當我27歲的時候,我可能會對別人說「這不是現在的我,這是26歲的我」。

然後,27歲的我又會繼續寫作,在我28歲的時候,我會和看我文章的人說「這不是現在的我」

過去的我不是現在的我,甚至可以說,你現在看到的文字並不是我寫的,因為過去的我不是現在的我。

人不可能跳進同一條河流,是因為上一秒的河和這一秒的河並不是同一條河。

而白馬非馬說是另一種詭辯。馬有很多種,有白色的馬、黑色的馬、灰色的馬、瘦馬、肥馬。白馬只是白馬。

你讓我牽乙隻馬出來,如果是準確的定義的話,我沒辦法做到。因為馬是乙個種類,而不是乙個特指。

所以你可以說讓我牽乙隻白馬或乙隻黑馬。

2樓:David Chiang

公孫龍是名家的始祖,他的學說絕對不是所謂的「詭辯」。名家的學說,誠如孫強所說。據我所知,尚有以下幾個:

輪不碾地:

車輪接地只有乙個點,但是眾所周知:任何一物以乙個點接地,絕對無法移動。於是反證車輪並無與地接觸。

箭不及的:

射出去的箭,絕對到不了靶心。這是如同數學微積分的道理一樣。即:任何距離一定有二分之一。如此繼續,距離永遠有二分之一。因此反證箭到不了靶心。

如果我們老祖先不把這個理論視為「詭辯」,那麼微積分肯定是咱中國發明的。

正反合:

這是影響現代最厲害的理論!相當於二分法,更是邏輯學的基礎。

我們可以把任何乙個事物當作「正」。那麼這個世界上,肯定有乙個「反」。它們兩件事物互斥。但也必定可以找到乙個統和它們的「合」。如此繼續下去,可以包括天地萬物。

這個理論運用在佛教,就是「無量義經」。

如果運用在數學,就是2的n次方。

例如:有男人(正),就有女人(反),也有(和),是人。

有人(正),就有非人(反),如動物,合起來就是動物。

有動物(正),就有非動物(反),如植物,合起來就是生物。

如此反覆推論,反之亦然。

這就是名家厲害的地方。

3樓:

很簡單,學生沒有拒絕回答老師的問題,或沒有具體的問老師,那麼學生就進入老師的局,不管你給出什麼答案,老師都能否決學生的答案

4樓:dododone

以下摘自《數學的天空》(張躍輝,李吉有,朱佳俊著,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第一章第三節「縱橫天下---辯術的數學原理」(希望有些LaTex命令不會引起誤解):

研究公孫龍「白馬非馬」的最好辦法仍然是數學---這是研究世界的最好辦法, 概莫能外. 為此, 設\,$M$\,是所有馬的集合, $m$\,是任意一匹馬, $B$\,是所有白馬的集合, $b$\,是任何一匹白馬. 公孫龍「白馬非馬」中的「非」無外乎下面幾種判斷:

\\$$\mbox$$

相應的數學定義如下:

$$\not=,\ \not\in,\ \not\subseteq$$

因此, 公孫龍「白馬非馬」有以下幾種數學模型:

$$1. B\not=M \ \mbox\ b\not= m\ \mbox\ b\not= M; \ \ 2. b\not\in M; \ \ 3.

B\not\subseteq M.$$

如果我們以(常識)「白馬是(一種)馬」作為推理的前提, 則模型\,1\,是正確的數學命題, 而模型\,2\,與\,3\, 都是錯誤的數學命題. 哈哈, 這就是說公孫龍「白馬非馬」的正確概率是\,33.3333\%!

且慢, 公孫龍藉以舌戰天下的當然不會是如此簡劣的機關. 公孫龍的前提是: 「馬者,所以命形也」.

與此大氣磅礴之前提相比, 猥瑣不堪如「白馬是(一種)馬」之小樣哪有勇氣登場? 公孫龍的前提暗含「馬」具有無窮多種性質, 非無限莫名馬, 特別地, 馬不可能用列舉的辦法定義. 公孫龍使用了馬的無限多個性質之一「形狀」來支撐其論點, 於是公孫龍的「馬」的集合為(下面的大寫字母\,$X$\,與\,$B$\,分別是形狀與白色的漢語拼音首字母)

$$M'=\\, X\, \mbox\}$$

而其「白馬」的集合為

$$B'=\\, B\, \mbox\}.$$

所以公孫龍「白馬非馬」的更為有效的數學模型如下:

$$1'. B'\not=M' \ \mbox\ b\not= m\ \mbox\ b\not= M'; \ \ 2. b\not\in M'; \ \ 3.

B'\not\subseteq M'.$$

如果您多少還有一點疑問的話, 讓我們回到日常生活. 大家知道, 台灣電影有乙個「金馬獎」, 儘管金馬獎的標誌是一匹金燦燦的馬形獎章, 但金馬不是馬, 因此「金馬非馬」是天然的真命題, 而「白馬非馬」與「金馬非馬」具有完全相同的結構(無論「形」「色」)! 如果您仍然對自己缺乏信心, 請問您的電腦安裝了反木馬軟體嗎?

「木馬非馬」!

5樓:Gunnnk

|記得以前盒子世界有句話叫做「不可能是不可能的事」,當時就在想,那既然不可能這種事已經被你否定了,那麼可以理解為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可是為什麼後來又說不可能不可能呢?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臉嗎?

6樓:墨羽非白

記得第一次看到這個問題是在秦時明月諸子百家裡,公孫玲瓏舌戰儒家,那一集記憶猶新。後來喜歡春秋戰國那段歷史還專門去查了查名家的詭辯術,無非就是抓住了事物的一種特性去否定其他的,記得差不多還有堅白石吧。

7樓:morty

上帝是萬能的

上帝能不能創造一塊他舉不起的石頭

這算經典的詭辯了吧

咋一看好像是邏輯問題,實際上第二句話的出發點已經預設了「存在」這樣一塊石頭,也就是說問這句話的人已經否認了上帝是萬能的,你按他的思路再怎麼接也是白費

8樓:於是乎

看你如何理解定義相對

抽離了定義的規則所有的狀態內容都在相對中

我也就不是我你也就不是你當你被冠以「我」之名我殺了你也就是殺了我自己。

9樓:一塵亦柔

定義可以完全解釋白馬非馬。白馬白色的馬沒有問題。馬各種顏色的馬的統稱也沒有問題。

關鍵在於非字。換成白話文就是「不是」。那麼這個不是就有兩種解釋了。

第乙個釋義是「不被包涵於」。第二個釋義是「不等同於」。用第乙個的釋義翻譯成白話就是白馬不是馬的一種。

那這肯定是錯的。第二個釋義的話。翻譯成白話就是白馬這個定義不完全等同於馬的定義。

那這樣就是對的

10樓:工口先生han魚

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

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之上。莊子曰:「鯈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

」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

「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

」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

我知之濠上也

感覺古人生活挺悠閒蠻有趣的

還有買巧克力送女朋友

買了為什麼沒有女朋友?

賣家:沒女朋友送自己啊

11樓:懋卿

乙個人說他以後再也不會講誠信了,如果以後他真的不再講誠信,那麼是不是就踐行了他不講誠信的諾言?如此的話,是不是唯有真正做到講誠信才是真的不講誠信?可這樣好像又一次踐行了自己不講誠信的諾言

這是我與舍友發生的一件事

12樓:卿本非本

乙個很古老的例子,不知道有沒有人說了。

詭辯家與他的學生約定先收取一半費用,學生打贏第乙個官司時再收取剩下的一半費用。可是學生學成之後遲遲不打官司,詭辯家就把學生告上法庭,對學生說,如果他(詭辯家)贏了,那麼根據判決,學生必需支付學費,如果輸了,那麼根據約定,學生也應該支付學費。

學生卻認為,如果自己贏了,那麼根據判決,自己無需支付學費,如果自己輸了,那麼根據約定,還是無需支付學費。

這就是詭辯。

以前歷史老師講的例子,記憶猶新,感覺詭辯就是把你繞進去然後死活繞不出來的那種。

13樓:交易鴿

給你說幾個,首先是乙個抽象的數學問題。

1.假設有乙個集合S,這個集合是由那些所有不包括自己的集合組成的,那S集合包含自己嗎?有點繞,自己慢慢體會。據說這個悖論差點把集合這個概念推翻。

2.假設有個理髮師A,他只給那些不給自己理髮的人理髮,那他到底給不給自己理髮?如果給自己理髮,那他就是屬於給自己理髮的人,那他就不給自己理髮。

(因為他是只給那些不給自己理髮的人理髮)如果他不給自己理髮,那他自己屬於不給自己理髮的那類人,按理他應該給這類人理髮,他就要給自己理髮。那麼問題來了,他到底給自己理髮還是不理髮?

3.關於靜止與運動的相對性與絕對性的問題

有句話叫人不可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

還有句話叫人不可能踏進同一條河流。

第一句話說的是運動的絕對性,世界上任何事物都處於不斷的變化之中,當你第二次踏進那條河時,河流已經變了,這是正確的。

第二句話其實就是詭辯了。那句話的意思是人每時每刻都不可能踏進同一條河流,因為每時每刻河流都在變化,是不是覺得很有道理?其實它忽略了靜止的相對性。

總會有那麼一刻,乙個瞬間,腳和河流是相對靜止的。所以人是可能踏進同一條河流的。

14樓:

武林外傳裡的

無雙剛剛登場的一集,本以為師兄當年是英雄救美,其實是跟別人串通好了拿他手裡的糖人。後來老白要無雙把臉洗了別嚇著客人,無雙氣憤之下白展堂說:「對不起,我永遠永遠都不會在聽你的,永遠永遠」白展堂回覆是:

「好,那你永遠永遠別洗臉,永遠永遠不要聽我的」

這段詭辯在我心中留下巨大的印象,說是顛覆了三觀也不為過。

15樓:PacifierFAV

有個比較有意思的問題,也跟悖論乙個道理。

3個人去住旅館,總共花費30元,一人10元,老闆叫來服務員說優惠,退回5元。服務員私吞2元,只給3人退回3元。問題來了,相當於一人付了9元,加上服務員吞的2元,共29元,還有1元去哪了?

事實上,優惠後住店花費實際上是25元,加上服務員吞的2元,剛好27元,1人9元,沒有任何問題。

出現問題的原因就在於,30是優惠前的,在計算優惠後時屬於無用條件,應該用25,這裡偷換了概念。這些問題實際上都是乙個偷換概念。

16樓:Y先生

大家都知道兩點之間有一條直線,而無數的點組成一條線,你要通過一點到達另一點就必須通過這些點而這些點是無限的,所以按這個理論,你是無法到達另乙個點的。

還有個,之前看書的,上圖

17樓:松子魚

白馬非馬不是詭辯,因為大多數人並沒有看過白馬論和公孫龍子的其他文章,人云亦云,導致有些人認為他是在詭辯。

我嘗試說明一下:

a屬於集合A,不是集合A

不太會舉例子,可能搞化學的和生物的童鞋能更好的理解一下這個意思

原文是這樣講的

「白馬非馬,可乎?」曰:「可。」

曰:「何哉?」曰:「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

公孫龍子就好像在對來訪者科普一樣。現在我們有義務教育,大家讀書識字,明白語法。但是及時倒退一百年,讀書認字也是乙個奢侈的享受——有錢人家的待遇,普通老百姓根本沒有這個機會。

時間如果再倒退2000+年,大家認為有多少人識字,懂文理?而且,古人文言文特別精煉,這四個字可以有多種解釋,白馬不是馬、白馬不屬於馬、白馬不等於馬、白馬不能概括馬,等等。

而接下來提問者的話也很有意思:

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也。不可謂無馬者,非馬也?有白馬為有馬,白之非馬,何也?」

他似乎沒理解公孫龍子的解釋,而是揪住一點不放:這裡有一匹白馬,你就不能說沒有馬,白馬就不是馬了嗎?

曰:「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

使白馬乃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異馬也。所求不異,如黃、黑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與不可其相非明。

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

公孫龍子發現這人可能是個槓精,就慢慢給他解釋:

你要說讓我找一匹馬來,那啥顏色的都可以,你要是讓我找白馬,那我找別的馬肯定就不符合要求了。不是你先提的白馬麼?

後面還要挺長一大段言語交鋒,估計寫很長大家未必有耐心看,也是我比較懶。

總之,最後公孫龍子給了個結論:你要是定死說白馬,那就不可以說馬,是白馬。

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一下原文,以及其他公孫龍子的文章。公孫龍子在當時的環境中屬於很有思想的人了,對哲學感興趣的人可以從中獲得不錯的收穫。

聽說墨子破解了白馬非馬的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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