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郭艾倫違反CBA穿著規定被罰115萬?

時間 2021-05-07 10:54:56

1樓:

這種事情為什麼要用罰,而不是規則解決。

比如總贊助商是李寧,球員可以申請穿別的品牌,支付給聯盟與身價對等的費用即可,賽季初簽合同,走正規流程。這部分錢返給總贊助商。

不申請又不穿總贊助商品牌的,以著裝不符合要求禁止上場,偷上場的取消球隊比賽成績。

沒有對應的規則,就只能鋌而走險,有規則就可以嚴格按規則走。

2樓:比爾海特十一世

給CBA打球是不假,可也沒賣給CBA,CBA把訓練、乘坐球隊大巴前往賽場這些時段都算作是工作時間,有何法律依據?

CBA球員有沒有下班時間?

特別是在上賽季複賽後集中打賽會制的背景下?

我個人的意見是比賽場地內球員處於工作狀態,離開比賽場地球員就不算給CBA公司工作。

此外,球員按照CBA公司的規定與俱樂部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到底是俱樂部還是CBA公司?

是否應該是CBA公司處罰俱樂部管理不嚴,違背了俱樂部與CBA公司之間的商務承諾?

你畢竟只是CBA公司,不是中國籃協。

簡單套用NBA肯定是不行的,中美兩國法律差異巨大。

3樓:曹禺

沒什麼問題吧,球員和球迷都說什麼競技體育精神之類的,對於贊助商和cba來說這就是生意,我覺得nba球員有些話說得很好,例如某球員被交易了,被裁掉了,nba萵苣元最常說的一句是什麼,沒錯,這就是生意。易建聯和郭艾倫之類確實從體育角度來說,是國家的體育人才,然後呢?體育人才違規了就不應處罰嗎?

還是要罰的啊。

還有好多人說cba這波操作釣魚執法或者cba自己擺了耐克球衣這種蠢比行為才要背鍋。說的沒錯啊。但是跟你個人違規有什麼關係嗎?

用個比較時髦的例子,支付寶上市沒成功,因為在政策上有問題,國家叫停了。但是支付寶某員工上班遲到,拉屎放屁,該扣錢還是要扣錢,該處罰還是要處罰。甚至某些中高層遲到還要重罰,先罰。

為什麼?因為你是員工表率,你要以身作則啊

4樓:

姚明可能再玩一次老千層餅的遊戲。

李寧訴求僅僅是鞋子問題麼?還有場邊競品的產品(球衣)。

這個罰款合理麼?不合理,疊加罰款,還不通報。

這個罰款會執行麼?大概率不會,第一罰款金額和薪資不匹配,第二新條款罰老事情。

那是要暴露什麼問題呢?現有贊助條件影響CBA商業化,給其他贊助商乙個訊號,你們有機可乘。

最後的問答是猜測。球衣這些贊助,CBA也許是發現了發家致富的道路。球衣乙個贊助,冠名乙個贊助。

場邊廣告球隊和CBA分賬,贊助商交入場費後球員自己找球鞋贊助。轉播權,門票,周邊產品。

嘖嘖嘖,是不是有那味了,充分競爭,謀求利益最大化。

5樓:夏飛

我想問一下,CBA這麼搞的話,真的職業嗎?

打工人就該被剝削?

大洋彼岸的NBA同樣也是有很多贊助商。但真正讓全聯盟規範的只有三家裁判服(阿迪達斯)

運動飲料(佳得樂)

比賽用球(斯伯丁)

而這三家當中,佳得樂和斯伯丁都是各自領域的頂級品牌,而且與NBA已經合作多年,所以要求統一並不過分。即便是阿迪達斯也僅僅是要求裁判穿著他們贊助的服裝而已,至於球員還是要他們保持自己的個性的。

現在想想,林書豪本賽季沒有和球隊達成續約很可能也是因為這樣,CBA強制球員穿贊助商裝備這件事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球員們的自由。

6樓:禮拜日

其實就是處罰不及時的問題,沒有你這麼玩的。我記得前幾個賽季新規,暫停時不能坐廣告牌,坐了就是個T,剛開始不清楚,吃個T記得死死地。

7樓:嬴水賢

其實這個問題我一直想說,首先我沒有立場,我不是球迷。不僅是CBA,我乙個連NBA都不看的人更不會關心CBA。我這裡說乙個前提條件,不要因為CBA和NBA都是籃球比賽就把這兩個比賽拉在一起對比。

真正和CBA境況類似的比賽應該是F1。對你沒聽錯,就是那個揮金如土。錢還不如運動員用的尿不濕的F1。

其實如果放在一起看F1和CBA你會得出乙個結果。這倆比賽都是財務狀況堪比史詩級災難的比賽。都是要看贊助商臉色的比賽。

就是這麼赤裸裸。霍肯伯格雖然一次都沒有上過領獎台但是也是有實力的選手結果還不如阿爾本的車和車隊好。這就是資本的力量。

在F1絕對沒有任何乙個人,都不說車手,哪怕是車組工作人員敢侮辱贊助商。全部都是把贊助商當爹。敢見誰侮辱一下贊助商,小夥子你路走窄了。

都不用贊助商找你麻煩,你們車隊領隊先叫你滾蛋。之前幾個賽季紅牛車隊的維斯塔潘比賽時候各種神仙操作。FIA視而不見,很多人都說是因為喜力的贊助費。

這倆都是荷蘭的。這時候根本沒人吐槽FIA,因為大家知道一點,在F1裡面,贊助商就是親爹。如果易建聯在F1摔鞋試試。

車隊首先開除了他,易建聯在CBA的地位相當於劉易斯漢密爾頓在F1。強如劉易斯敢在種族問題上發聲也不敢侮辱贊助商。敢在F1上侮辱贊助商基本和卡大佐挑釁五大流氓差不多。

對了再普及一點。F1裝備贊助商是PUMA,對你沒聽錯就那個看起來被阿迪達斯和鉤子甩出八丈遠的PUMA。全身裝備,F1的賽車服要求防火,說鞋子的,我可以告訴你F1這個級別的對抗對鞋子的要求遠超籃球。

君不見前幾年維斯塔潘比賽在奧地利紅牛環活生生兩個小時比賽把全新的賽車鞋磨穿了。可是你猜為什麼其他運動上不敢在F1搞事情,因為全體上下都知道,F1搞事情在贊助商問題上,你這是純粹的自尋死路。激進一點的可以直接讓你車隊沒了你信不。

因為贊助商的利益決定了這個比賽還能不能玩下去。CBA現在就是這個情況。說實話,姚主席是個明白人。

這次還是處罰輕了。如果在我這個看F1的人眼裡。我根本不在乎易建聯和郭艾倫是誰。

因為這倆人的操作影響了贊助商金主爸爸給錢。2000萬人民幣,在CBA什麼概念各位自己品。這倆人沒了對CBA沒什麼影響,CBA還是CBA。

但是沒了贊助商金主爸爸這比賽就沒了。以我個人看法先給個超級鉅額罰單李寧這2000W先要COVER掉,別跟我扯合理不合理。人家贊助商拿著這事情少給2000W難道要全體CBA埋單?

8樓:周小雯

這就像是某地禁止停車,但是我因為有急事加上僥倖心理停了一次。沒收到任何違章通知和罰單,所以我以後總停在這地方。結果一年以後突然通知我說我這一年違章停車365次,罰款36500。

你問我該不該罰?我覺得該罰,你問我該罰多少,我覺得該罰100。事實上出現類似情況是可以行政復議,而且肯定有用。

但是CBA給球員上訴的機會麼?

9樓:「已登出」

罰款的設定權只有全國RD和GW院,任何單位都沒有罰款的權利,罰款的主體只有國家XZJG比如說工商稅務GA……除此之外,都屬於違法!

10樓:

走進乙個網咖,問網管,能抽菸嗎?

網管說,能抽,不過你得去專門的吸菸區。吸菸區每個小時多花8塊錢。

我咬咬牙,行

乙個小時過去,網管說,新規矩禁止吸菸,否則每個小時罰款40萬。

我說,那我不抽了。

網管說,不抽也不行,你已經抽過了,而且這煙味兒要十個小時才能消,我得收你十個小時的罰款。你要不服你可以報警,報警不要錢。

我說,報警!警察救命!!

網管,不用麻煩了,我就是這片兒的警察。違規報警拘留700年了解一下。

我說,那我不報警了。

網管,新規矩,網咖裡報警多加6000萬手續費,趕緊交一下。

11樓:Allen·J

第一點,關於具體罰款金額的章程是8月份出的,結果還追一月份的罰款?有沒有執法部門這麼幹過?

第二點,根據相關規則

每一次罰款的同時都要進行通報批評,結果聯賽直接四次併罰,那每一次通報批評在哪?聯賽有沒有按自己的章程辦事?

第三點,CBA現在是公司了,所以名義上所有的球員都是這個公司的員工,根據勞動法,公司罰款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這些天價罰款數額是怎麼制定的?有沒有違反勞動法?我支援被罰球員們狀告CBA公司。

維護贊助商利益是必須的,但這個維護,應該有法可依,依法辦事,且規則的制定,不能超過國家法律,本質上球員和我們一樣都是勞動者,如果規則偏向於,甚至直接一屁股坐在了資方的位子上那誰來維護球員的利益?

12樓:爆肝俠

單從新聞的資訊解讀,有一種CBA公司把球員簡單粗暴的推到規則正義的對立面去的感覺。

換言之,就像是為了罰而罰。

CBA公司是否知會過俱樂部幫助球員了解必要部分的規則?

至少任何乙個球員都不想被罰款吧?而俱樂部有保護球員利益的責任吧?

如果CBA公司只是單純的下發賽事規則,沒有其他的要求和關注,那就是不專業。

如果CBA公司告知了俱樂部需要幫助球員了解規則,而俱樂部沒做,或者做的不好,那就是蠢。

如果CBA公司告知了,俱樂部也做了,還做好了,球員卻不在意,那就是活該。

有沒有規定過統一的球員學習賽事規則的流程或活動?

球員在違反賽事規則後,有沒有第一時間告知?有沒有警告機制?

郭少他就是再浪,一百多個w,自己留著不香嗎?如果有工作人員在第一次問題出現時就提出警告,是不是就沒這些事情了。

我不認為以賽季為時限的追查,能夠挽回贊助商的利益。

只有一地雞毛而已。

問題出現就及時糾正,事後翻賬,誰都會不舒服吧。

哦,你為了贊助商的利益設定的這條規則,那你為什麼不在郭少第一次出現問題時就提醒呢?還會有後面三次的贊助商損失嗎?

以此產生的責任,全都是球員自己的嗎?

13樓:Brave Fu

罰肯定是該罰,不能讓贊助商承擔損失,大牌球員是無所謂,像脫個鞋脫掉幾個億贊助你是沒事兒了,來年年輕球員的裝備沒了著落,聯賽經費也沒了著落,這不是砸大家吃飯的鍋嘛,

但現在問題是乙個包連罰三次,然後不斷公升級最後總共一百多萬這不是很理解,如果提醒過了拒不改正可以,那你如果一次都不提醒,突然攢一年罰一次這是不是太過了?

釣魚執法也沒見過一口氣釣那麼久的啊?你要是再憋一年再罰是不是能罰一千萬了啊?創收也沒有這麼創的吧?這鍋CBA公司得背好,太離譜了。。。

另外這錢其實不一定球員個人掏,基本都是各家品牌商掏,可以理解為各相關品牌又在神仙打架了。。。

如何看待郭艾倫被罰1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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