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老塗
古代的五錢有三種解釋:
第一種,佛陀在制這條「滿五錢成重」的戒律是在王舍城,所以要依王舍城當初那個時候,五錢作為標準。但因為時間久遠,後來的律師已不採用了。
第二種,幾十年前,有南北傳佛教國家開會,根據各種律文推論,五錢相當於20美金,結重罪。
第三種,佛陀在王舍城時,盜五錢就判死刑,那麼國家盜多少判死刑就是多少錢。但此解釋不周遍,主要是現在基本沒有偷盜判死刑的國家了,所以不太採納。
根據南山律弘一大師的說法,一般採用第二種。
如果是受持五戒的居士對判罪輕重難以抉擇的,建議找律師幫助。如果是沒有受持過不偷盜戒的居士,只有相應的果報,沒有結罪的問題。
2樓:護法居士
時富那奇。問其嫂曰。
與我少錢。欲用買薪。
兄嫂答曰。
唯有五錢。
即解用與。
時富那奇。持此五錢。詣市買薪。見一束薪賣索五錢。時富那奇。即買其薪。僱以五錢。
3樓:
如果你只是想要給自己持戒找參考,那就不必糾結這個標準就算五錢的紅線定下來,偷一錢難道就沒有問題了?難道就不需要努力徹底斷絕偷盜了?
持戒是沒有盡頭的
持盜戒,那就要不動手偷盜,不令他人偷盜,不隨喜盜。精進至不起盜心,才勉強可以說盜戒清淨。
更進一步,不慳貪,不執著,不取相,不計有所得等等更高的目標,都與這一戒相通
一開始那個「五錢」完全是無關緊要的
4樓:「已登出」
佛法僧中的三寶淨物,不可細量,不可盡數,無量難盡。一粒公尺,一沙皆是遍十方三世,虛空法界的清淨供養。若犯損毀破用盜竊常住,無量劫海,難盡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