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娶女朋友,但是女朋友離不開自己爸媽,想待在自己老家,想讓我上門。怎麼辦?

時間 2021-06-08 09:25:48

1樓:

同問,我深圳她廣州,叫她一起來深圳好好打拼一下。她說因為家在廣州,不願意放棄一切同我來深圳發展,這讓我很難過和焦慮,我覺得她並不愛我,不願意和我一起奮鬥,我也不是乙個戀家的人,去廣州我是願意的,但她那種想法著實讓我心酸

2樓:小天

你別看那種偏激的話,有些樓的話特別偏激!這種事你要看自己心裡!跑那麼遠去為他們家傳宗接代,掙錢也是沒了他們家的生活,自己父母好好想想,養這麼大就是為了去受委屈?

3樓:一人一苟

分了吧。我談了五年了,今天分了,也是因為異地,她濟南我德州,她家有房,讓我把錢還給她家裡,說是女方不能倒貼,她有54萬的房貸,我家本來計畫出三十萬還房貸的,我是單親家庭,她有乙個哥哥也不願意離開她媽媽,她的媽媽一步一步的把她閨女留在身邊了。兄弟,別為了女人放棄事業,過幾天我就要去西寧工地討生活了,別虧了父母,其實父母需要我們時候就那麼一段時間。

4樓:石雪梅

我也是,女程式設計師一枚,父母希望我能在西安定居,但是我物件是安徽的,因此也就發生了很多不愉快,也不知道該怎麼堅持下去了,因為我父母反對之後我發現他並沒有那麼愛我!

5樓:

母為父母。入贅的男子稱為贅婿贅夫

[1]在中國,入贅俗稱「倒插門」、「上門女婿」,入贅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風俗,通常子女必須全部隨母姓,或者僅留下乙個子女從父姓;有些地區較寬鬆,是第乙個兒子從母姓,其他隨父姓(台灣話俗稱抽豬母稅),部分門閥的入贅婚,甚至會有男子必須冠姓(冠上妻家姓氏),不許納妾,不許祭拜原族祖先,僅有每年的正月初二才能回家探望親生父母,由於傳統父系社會中,一般是男方經濟能力較差,女方富裕且沒有兄弟(或兄弟因出家等問題,不能繼后)才會發生入贅的情形,故社會上時常輕視贅婿,認為是無力謀生的男子。

另外,白族、彝族、瑤族、大和族、琉球族還有種以養子名義入贅的約定習俗(婿養子),這種婚俗中的男子婚後改用妻姓,依照妻子家中排行,妻子的兄弟姊妹亦視之為兄弟而非「姐夫」或「妹夫」,並可繼承妻家的家業。

總結一下,就是男方婚後和女方家族一起生活,部分或全部孩子歲女方姓,然後其他方面就啥沒有明確的標準和規範細則了,完全看地方風俗和雙方談判的結果。

多數情況下女方(及其家族)只是利用財產或者其他強勢地位在婚姻中爭取到了一些較為對等的權利,只是在當時(或許其實很多人還是這樣想?)乙個男方相比較女性可以理所當然的享受各種特權的社會,顯得不那麼主流罷了,當然,這些「自古以來,中華民族千年傳承「的男性權利在現代人看來顯然是不合理不公正不公平的。

只有在在那個時代最嚴苛的定義上的倒插門才能定義為女方(及其家族)的霸道和不公平行為,

部分門閥的入贅婚,甚至會有男子必須冠姓(冠上妻家姓氏),不許納妾,不許祭拜原族祖先,僅有每年的正月初二才能回家探望親生父母,有趣的是,如果大家把下面這句話男女角色對調之後,就會覺得很和諧自然(啊呸),而這不正是男權主義思想在女方(及其家族)腦中殘存作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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