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就結婚買房買車了,但是婚前女朋友想自己買一套房寫自己名字,該不該支援?

時間 2021-05-07 04:34:07

1樓:DDKB小宅宇

婚前買的出錢了就加名字,再退一步就寫借條,建議凡事涉及到錢的事情就雙方換位考慮一下,我不相信她突然婚前找你要錢買一套房是出於什麼婚後限購之類的理由(目前為止,即使是北京,只要你有戶口也能買兩套)那這還能是什麼心思,無非是給自己留個後路,有的人可能要說什麼家庭影響,女生沒有安全感之類的,難道這樣做就能給男生安全感?

就仔細分析一下,女生婚前自己拿錢買了房寫自己名字相信沒人說什麼,但是找男生借錢給自己買房就會有很多問題了。

第一,這個錢寫借條還是不寫?寫,彼此身份是互對方相相愛且信任的人,都準備結婚了,那彼此雙方也是基本認可要一輩子在一起了,寫了借條,很傷感情。不寫,那麼就有蛋打雞飛的風險,明顯女方都在給自己留後路了。

要是婚後分了,婚前的房子沒自己的份,婚後買的房還有對方乙份;婚前分了,有點良知的把這錢還給你了,狠一點的不還你也沒辦法。

第二,婚前找物件要錢買房寫自己名字是個什麼操作?不管男女,就都想想自己物件在婚前找自己來這麼一手自己膈應不膈應,我都準備今後同你風雨共濟了,你告訴我容我先給自己留個安全的小屋?就好比明天我們大家就要起義了,你跟我說老大給點錢我去老家買塊田,萬一起義失敗我還可以回家種田。

誠然有的時候婚後離婚也是迫於無奈,怨不得對方,但是如果覺得有離婚的風險就想著留後路的,那一開始就不要結婚,因為婚後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來讓你覺得婚姻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樣美好。男女雙方無論是誰,婚前來這樣一手,只會讓物件心裡也很難受。

最好,感情的事情還是敞開了談比較好,萬一結婚沒有安全感的,可以結婚的時候就寫好離婚協議,明確好離婚怎麼分財產給大家兜底(當然這個協議最好永遠用不著),未來雙方都有了明確的兜底,最壞也就是按離婚協議來,那大家就不會為未知的未來擔憂,要懸著咱兩一起懸著,要留後路就大家都留,而不是你準備好跑路了讓我乙個人擔風險。男女雙方對婚姻最大的恐懼不也就是萬一兩個人離婚自己今後要怎麼辦麼?那就婚前寫好離婚協議,商量好最壞的情況怎麼處理。

最壞的情況都知道了,只要今後日子過得不會比離婚的情況還差,兩個人很大程度上可以比較幸福的一直生活下去。

2樓:哈爾嘿呦

有一套剛需房,按揭,一輛車,全款。生活略緊張,前女友要婚前在她爸媽家那邊貸款買一套寫自己名字的房,拒絕了。不是拿不起錢,不是吃不了苦,而是看不上他對生活的蔑視和自私,沒有未來生活的規劃,到時候孩子奶粉營養等等……這也算是分手的理由吧。

既然兩個人想要一起過,就做兩個人的打算。

3樓:

這表述也是絕了,全是但是。

你們買房兩套都是按揭吧?你先給她錢去首付買套房,然後明後年再按揭買套房,圖啥呢?是購買資格的問題?還是所謂的安全感問題?

女生在結婚前買房還是買車好一點?

瘋狂紳士 買房子好一點,而且好很多。既然你提到了貸款。我們就從貸款的角度來分析。買車時候分期付款的年限 那些弄貸款的都是人精,經過了非常縝密的計算的。在正常情況下,辦理銀行汽車消費貸款以及汽車金融消費公司貸款的年限最長為5年,部分銀行要求最長不得超過3年。其可以貸款金額最高,一般不超過所購汽車售價的...

父母婚前買房,現在結婚了,媳婦出這些錢有這些要求過分嗎?

吃白菜的狼 第一,這個房子是婚前你父母買的,你們出了7萬尾款,然後貸款是你父母在還是吧?如果是這樣的話,本質上是你們借了七萬給你父母買房,你們有權索取的只有這7萬塊錢及其利息。而無權要求房屋更改所有人。另一方面,房屋屬性就是你父母的財產,你和你姐擁有法定繼承權。也就是說,如果你父母沒有其他意思的話,...

結婚不買房不買車,要10萬彩禮,擺完酒過門就帶回男方一起過日子,女方陪嫁再給10萬。女方過份了嗎?

靜雅閒 本人和女兒都是這種情況,只不過,我娘家一分彩禮也沒收到,女兒結婚娘家替女兒收六萬,後給了女兒家,就這樣的兩個家庭,最後都走出困境,最後什麼都有了 房子 兒子 車子,和諧 幸福家庭! icelike 假如是帶回小家庭作為小家庭共同財產的話應該是不過分的,但也要考慮男方家庭的實際狀況,他們是否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