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領證,父母出錢,已確定房子我一人所有的情況下,還要順從父母籤贈予協議麼?

時間 2022-01-06 23:41:25

1樓:

法律上應該是你的,但是法律規定是你的就是你的,還要法院幹嘛?

法律不只保護你,也保護另一方作為你父母贈與你們結婚的財產的份額。法律上來說,房子他有一半也可以引用相關法條的嘛!

既然你本來打算租房的,那就租房唄,房子還給父母,要不然整條提心吊膽地擔心你親生父母給你買了房子拿捏你,這日子多難熬呀?

這樣問題不就解決了嗎?不是很清楚明白嗎!

房子和其他財產在你父母手裡和在你手裡應該是差不多的,反正最終都是你繼承的,所以要是因為財產之類的擔心的話沒有必要的,最終不論你是好是壞,他該得到的不該得到的還是會得到的,你不用擔心。

只不過你堅持不簽有可能會很快面對最不堪的你不想看到的的事情發生而已。

2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需要簽訂,根據中國民法典的規定。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沒有明確約定是贈與一方還是雙方的話,一般會視為對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外,婚內購買的房屋,不論登記在一方還是雙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3樓:離婚大律師趙麗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樓:

既然大家的關係這麼惡劣,理想的情況當然是一開始就不答應什麼用你的名字買房的操作。能結婚就結婚,不能結婚就單身,反正被家長數落的氣是不受。

擁有所謂的自己名下的房產但是被家長拿捏的死死的,哪如在出租屋裡面住著但是不被家長管舒適啊!接受不接受家長管和家長有多少錢沒有關係。只要你自己賺的錢夠自己生活,就可以表示這是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處理就可以了,讓家長休息休息,享受晚年生活這樣的就可以了。

5樓:小個子

換我是男人我也對你好阿,婚後女方全款買房,我說不用籤協議就不籤協議,爹媽手上還好幾套北京房,還是個缺愛獨生女,那不是隨便哄哄的事。最妙的事還有癌症,到時候深情表演一番,中年三大喜,公升官發財死老婆一下就完成了倆,還有比這更幸福的嗎?

6樓:義晶哥哥

其實這道題,你父母來問。

我直接給他們乙個完美的解決方案。

我會告訴他們。這個年齡,其實還能生的,生乙個二胎,然後財產做乙個信託,給老二。

這樣除了響應國家號召。

也保證他們就算去世了,老二也能無憂無慮的成長。

而這樣他們就不會陷入乙個矛盾。

明明很討厭你這個女兒。

又不得不把財產給你。

不得不把財產給你的情況下,心裡不爽。

就想從讓你「聽話」來找心理補償機制。

問題的本質就是沒有別的選擇。

這是唯一的選擇。

假設他們準備生二胎。

你們家庭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

你也不用糾吉他們對你的傷害。

以及這樣簽訂各種,那樣翻舊賬。

你願意把我這篇回答給你父母看嗎?

我覺得你好像不是很在意這些財產。

到底是真不在意,還是有恃無恐?

就自己心裡清楚了哈。

7樓:tina

有點白眼狼屬性,你鋪墊那麼多父母對你怎樣怎樣,所以他們花了一大筆錢給你買房就不算什麼嗎?你男朋友說這樣你男朋友說那樣,你這麼相信他?你是為了跟你父母賭氣還是戀愛腦?

既然你男朋友堅定的告訴你屬於你個人財產,那不正好嗎,簽不簽結果都一樣,那為什麼他不願意簽個名字讓岳父岳母安安心呢?至於你,簽個協議是保護你不是掌控你,你這都想不明白,以後出了問題慢慢哭去吧。

8樓:牧先生

知乎提供的建議,通常可以拉高你的下限,比如籤乙份非常完善的合同保護基本的利益,但當你做了這件事,你得到好結果的可能性也會降低,畢竟你老公是個活人,他會有自己的想法。

我反而更能理解你的顧慮,你想要獲得乙個比較好的小家庭生活,而且從經歷來看你的老公做到了絕大多數知乎使用者做不到的事情,因為知乎使用者普遍覺得自己很精明,他們不會做你老公做的這些事,他們還認為你也應該精明些。

你的主要風險是法律變動的可能性與其可能產生的財產糾紛,以及父母的不理解;你的收益是老公跟你更好的小家庭關係,同時在法律不發生巨大變動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財產權利。很顯然我有傾向,因為我覺得這個風險較小,收益較大,但這不是建議,畢竟人情太過複雜。

說實話有時候我會覺得,知乎有這樣的傾向,是否還存在著一種普遍存在的潛意識裡的嫉妒:這種好事為什麼我遇不上呢。

9樓:影子很胖

我爸爸說話也很難聽,尤其是面對親人的時候,簡直是專挑戳心窩的話來說,以至於我跟他聊一會兒就想暴躁起來。然而我知道他一直是愛我並為我好的,所以我還是要好好報答他,盡量不跟他急。

父母的對你態度也許讓你不舒服,讓你覺得被控制,親情被消磨。

但如何面對和解決和父母的關係是一回事,回報父母的愛是另一回事,這不能兩兩抵消。

我理解你對老公的愛和信任,但你和老公的感情與房子這事無關。你害怕因為你確保了你的婚前財產與他無關,他就會心存芥蒂。那麼在你心裡,他對你的感情並不純粹,你這是瞧不起他你知道嗎?

你指望這個可笑的「不簽」獲得老公信任?可這對他沒有任何影響啊。

大幾百萬的房子給你,用個對你百利無害的協議感謝一下,就讓老兩口安心,可不可以呢?

父母給你買了房——你反感他們——以不保證自己的利益的方式反抗——讓他們寒心——反目成仇?

你用父母給的房子當做對父母硬氣的資本,真是絕。

要麼,房子退回去不要了,你們小兩口自己攢首付買房。要麼,房子寫父母名字,你倆借住或租住。問題不就解決了?

10樓:tsubamechian

題主既然只想對抗父母,不如先反過來問問自己:「堅決不簽,父母能拿我怎麼樣?」

以及自己能不能承擔這個「怎麼樣」的後果。

能承擔後果的話,根本不用反駁知友意見。

不能承擔的話,這個問題就是乙個發洩情緒的樹洞而已。

11樓:鐘濤律師

你父母的擔心都是很正常的。你的抵抗也都是很正常的。

你男朋友說的確實沒錯。夫妻結婚以後,如果你方父母全額出資購買房產,登記在你方名下,根據目前的民法典來說,這是屬於對自己子女的單獨贈予,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現在的法院判例都是如此。

但是如果是父母出首付貸款買房子這是算是對夫妻共同的贈與。

那麼有了以上的判例,是不是就不需要單獨寫協議了呢?法律有可能會變更的,隨著時代的變化,將來的情況有可能會變動。那你們萬一走到分房子那一天的時候,以當時的法律規定為準。

所以是充滿了不確定性。

另外這麼大一筆錢,畢竟是你父母一輩子的心血。現在社會離婚率都是很高的。你雖然現在認為感情很好,不會離婚,但是將來男方是否會變心誰也不知道。

所以從這個建議來說,既然你和你老公都確信這個是對你單獨的贈予,你老公沒有什麼想法,不會參與分割這個財產。那麼為什麼你們夫妻兩個人不同意多此一舉寫乙個協議給你父母呢?你這結果是一樣的,他不參與分割這個財產,對他沒有實際的損失,所以名義上的不好聽,女婿對岳父來說根本不能計較這些名譽,畢竟後續夫妻兩口子是白住在裡面。

如果你老公又沒有出錢,又想白住,又不肯放下面子寫下這個協議簽字,那麼你真的應該考慮一下你老公的乙個人品和想法問題了,以及他以後和你父母之間的相處內心想法問題了。

如果說中間最大的反對者不肯簽字的是你,那麼你是完全體會不到你父母對你的關心了,你前面鋪墊了那麼多,你父母對你的掌控。但是你父母拿出這麼大一筆錢來給你買房,就被你忽視了。等你將來有了孩子,你就能明白父母的不容易和良苦用心了。

父母教育孩子,哪有那麼多完美的,每個家庭都存在這種各種各樣的教育問題。

另外還有乙個問題,提問者一直在強調自己生病的。老公找人照顧。想基於信任不簽字。

這個就是像上面我說的,是所謂的要面子,還是有其他的想法?並且即使是作為你的個人財產。萬一你先走,那麼你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都可以來繼承分割的。

所以我的建議是協議該籤還是要籤。

12樓:

拿人手短。

大不了不要這房子了,租又不是租不起。

另外,外人評判不了感情,那麼有個人物件家是北京拆遷戶的獨生女,得了癌症,他不離不棄,與愛情這個理由相比,圖遺產這個理由更有說服力。

13樓:

不要想著按照現行法律100%是你的你就掉以輕心,確定父母贈與你個人的這條法律也不過是這幾年才有的司法解釋,也不確定以後會不會再變,而且婚姻中的財產問題是乙個玄學,很多時候實務判決與法律會有出入,很多法官的判決與法律規定又不一致的地方,因為會同事考慮其他情節,所以籤乙個協議是非常必要的。

14樓:michelle luo

妹妹,想問你乙個問題哈:

如果你父母全款給你買房的前提條件是你必須籤這個贈予協議。

你是選擇籤協議還是選擇放棄房子?

可能你覺得你父母從小對待你態度粗暴,甚至是專找你痛的地方戳,但是就從他們毫不猶豫為你買房來看,他們對你的感情是毫無質疑的。

再多說一句,既然簽不簽都一樣,你就籤了又怎樣?你為什麼執著於不籤呢?

你是不是在怕什麼?

15樓:灼華桃夭

醒醒吧,你父母怕你守不住財產。

一句話,籤。

按男方的說法,簽不簽在法律上沒有區別,不過是簽個字讓你父母開心,為什麼不簽呢?

在法律上是否真的有區別,還不一定呢。畢竟,你已經領證了,到底是送給女兒還是女兒女婿夫妻,這還真的不一定。

那你爸媽掏的錢買的房,不想損失掉一半,懂了嗎?

同樣是獨生女,要是我爸媽給我買了一套北京的房,別說讓我籤贈與協議,就算讓我寫遺囑我也願意。

你說到了從小遭遇家暴和性格的問題,個人揣測一下,在你父母眼裡,你的配偶是否是「哄著我閨女下嫁,指不定就會坑走一半房子」的配置呢?畢竟男方家沒有出一分錢,反而是女方家買的全款房做婚房,換做我是父母我也得防著女婿坑走半套房。

財產的事,聽父母的還是沒錯的。

和老公已領證,已懷孕,沒辦婚禮,現在和老公及他家人徹底鬧翻,該怎麼辦?

不惑 所謂未婚先孕我真的不太看好倒不是說名聲問題而是做人做事的方式問題你還沒對局勢有基本的把控你就給他生孩子你對他父母了解夠透徹嗎?你說鬧翻了那麼顯然是不夠透徹所以你現在又跑來問該怎麼辦誰能給你答案呢?問了也沒用,自己人生自己過吧 說了這麼多也沒有說明白你老公到底怎麼你了,難道就是房子彩禮沒談攏你就...

說這樣話的男人(已領證,沒辦婚禮)值得託付嗎

Scott 你從始至終一直在寫自己的感受那男的說啥了?你這問題問的前言不搭後語而且你要弄清楚美好婚姻生活是靠兩個人不是乙個人!都是平凡人,如果自己覺得他都沒有達到自己要求,幹嘛還領證呢?愛他嗎?愛他你真正想的就不是那麼表面的東西了只是你自己覺得的愛你的家庭怎麼了?他的家庭又怎麼了?不是每個人的家庭都...

已領證,軍婚,現在公公要求我離婚,並要我歸還車子(車款14W,他家出了10W),請問,我應該怎麼做?

雪喵 不知道為什麼題主始終對公公俯首帖耳,你有沒有想過你公公的優越感和無理取鬧有時候是你們無端忍耐的產物 好好溝通,但是不要好好妥協,兩個人的日子兩個人過嘛,年輕人得學會禮貌地和長輩的生活拉開距離,對你們都好 腿腳麻木 離婚最主要還是夫妻之間的事,但看了你的描述,沒感覺你老公有什麼明顯的過錯,矛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