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尊前女友陳露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刑拘,霍尊回應 等待法律還自己乙個公正 ,事件會如何發展?

時間 2022-01-02 07:16:19

1樓:晚情

霍尊前女友陳露因涉嫌敲詐勒索,被採取強制措施,可能被判刑10年以上。陳露事件讓我想起了當年吳秀波事件中的陳昱霖和最近的李靚蕾。為什麼前兩個把自己整進去了,李靚蕾卻全身而退呢?

2樓:紅塵破劫

法律會就敲詐方面,還給乙個公正!

但是無法給予你想要的「清白」,本就汙泥裡打完滾兒,就不要奢望做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蓮花」。

如果當初沒有那些黑料實錘,也不會以退出娛樂圈為結局。敲詐勒索的女子,固然可恨。可是其身不正,也讓人憤慨。

只不過法律歸法律,道德歸道德。道德瑕疵,可以譴責。違法+缺德,就是最為可恨。利用人們的同情心,利用女拳,必須嚴懲!

3樓:

陳看著男友事業蒸蒸日上,滿心歡喜,為了男友的事業,不公開她,她還覺得自己很偉大。

哈哈哈,男方冷暴力逼女方分手,她後知後覺地回去要分手費,還被人錄了像。

現在,這盤索要900萬的談判錄影,就是鐵證啊,有律師分析女方可能面臨十年以上牢獄之災。

看清了嗎?早就想送你就去了,你還想著逼他求他復合。

所以啊,女生不要戀愛腦。

4樓:

我想看陳露王萌的判決書。我還想看阿里那個女員工的判決書。

霍尊自始至終不反抗,任前前女友造謠威脅勒索,也不是太容易理解。哪怕說一句她只是前女友,***已分手呢。難道是用情至深的戀愛腦?

我很難理解某些想紅想瘋了的人的腦迴路,自私暴虐到不擇手段,為了名利不惜毀掉另乙個人?德不配位,必有災殃。何況以這麼下作的手段上位?毀掉了別人,就真能得到她們想要的嗎?

5樓:弈劍聽雨閣小師弟

從吳籤的事情我學到一點法律知識,「刑拘」意味著執法部門已經掌握了一定的證據,基本上是十拿九穩了,否則出現冤假錯案就要賠償。

也就是說,陳露應該是要進去了。

對此我只想說一句,處理違法犯罪行為是執法部門的職責。類似於「吳x波把前女友送進去」這種話,屬於造謠誹謗

6樓:白鹽夜燈

我見過,男人做生意虧本,讓老婆跟富翁睡一覺。再要錢的!

最後,男人判三年,女人判2年,全部實刑!

30萬元,出了諒解書。

錢到卡上幾分鐘,女的又退給了富翁。

賠了夫人又折兵

7樓:

小作文能大行其道

主要還是法律或者執法機構對(特定群體)「誣陷」的懲罰太輕以至於沒有懲罰

甚至對發布小作文的平台也沒有有效的處罰措施

8樓:光陰的故事121

網上看到有的律師解讀,陳露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且不說陳露怎樣,此時此刻,她那個閨蜜王萌呢?她交了乙個不懂法的專坑自己的閨蜜,這個閨蜜算是教唆罪嗎?還是共犯?

這就像是乙個流氓帶著乙個法盲去敲詐勒索的故事。典型的girl help girl??

9樓:程然

在微博看到的熱評

「今天我不為這個女人說話,等我要錢的時候就沒人為我說話了」

然後坐等一下「兩個都不是什麼好人」這種受害者有罪論從平日裡最討厭受害者有罪論的人嘴裡說出來。

10樓:三島老賊

這題我會:

《都什麼年代了,還搞受害者有罪那一套呢?》

《不會吧,就算霍尊退圈了難道陳露就不是犯罪嫌疑人了嗎?》

《別洗白女方了,敲詐勒索難道還是霍逼她幹的?》

11樓:燃燒的零式戰鬥機

看到很多人還在說:「男方肯定也不乾淨。」我就啞然失笑了。

我可以告訴你,就算男方也不乾淨,他真的涉嫌強姦了,那你可以選擇報案,可以選擇起訴,唯獨不能用這種方式敲詐勒索。

你得明白一點,就算是合理合法的敲詐,它也是敲詐。哪怕今天你看到路邊有人殺人 ,你去敲詐殺人犯說「你不給我封口費我就去舉報你」,抱歉,那你也犯罪了,他是故意殺人不假,但是你也構成敲詐勒索罪。有人犯罪,有管轄權的是公檢法,不是你。

就算你理由再正當,但是程式畢竟是程式。

你知道什麼是程式嗎?

程式就是,今天你看到周立齊在偷你的自行車,你最多也只能把他扭送到派出所,你如果非要揍他一頓,那你也是個故意傷害罪。換成敲詐勒索同理。

跟何況,動不動就敲詐勒索,小作文維權的人,真的是出於正義?我看不是。

12樓:好多個小背心

為何只有敲詐勒索,沒有侮辱誹謗?

陳露的小作文不僅讓霍尊聲名狼藉,還直接讓霍尊發出了退圈宣告,算是這幾年效果明顯的瓜了,大概是這個原因也讓霍尊採取了行動:協商不成就報警了。

時隔數月再有進展,陳露已因涉嫌敲詐勒索被採取了強制措施,有網友和粉絲疑惑難道誹謗的事兒就沒人管了?絕非如此。

1.侮辱誹謗是自訴案件,敲詐勒索是公訴案件

刑事案件分為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公訴案件是指由檢察院提起告訴的案件,也就是檢察院起訴嫌疑人、被告人;自訴案件是由受害人提起告訴的案件,也就是霍尊自己起訴前女友。

乙個是國家機關起訴,乙個是自己起訴,這是最大的不同,如果要起訴也是受害人去起訴,而不是檢察院起訴。

2.侮辱或者誹謗或許是敲詐勒索的手段

對於受害人而言,自訴案件維權的難度是很大的,因為惡劣後果難以認定,而且陳露的言行真假只有他們兩個知道,如果是真人家就是揭發,霍尊維權得往侮辱上想辦法,如果是假就是慣常理解的誹謗,受害人雖有這個權利,但卻很難實現。

從整個事件來看,陳露所言種種有可能是為了拿捏霍尊,讓霍尊按照自己的想法辦事,比如讓他付錢,比如讓他聽自己的話,這裡順便提一下敲詐勒索的常見句型:你如果不……我就……

3.敲詐勒索落腳點是因恐懼而順從

你如果不幹什麼,我就怎樣怎樣。嫌疑人被告人說的話不一定要落實到位,也不要求他一定是真的,只要讓受害人產生恐懼即可,擔心這種事情的發生去配合嫌疑人,也就是受害人被嫌疑人死死拿捏,所以對於霍尊而言:在陳露明確表明看法以後,霍尊因為害怕事業受影響而配合陳露,將自己的錢給了陳露,就有敲詐勒索報案的基礎了。

我們誰也不能支援犯罪,但卻維護人們用合法途徑維權的權益,而維權也是有技術性的,幾年前就已經有個明星前女友因敲詐勒索被判刑,如今仍有人重蹈覆轍因同樣的罪名被採取措施,不能只是吃瓜增加談資,也要增強法律意識。

13樓:最怕人云亦云

事情剛開始階段,很多人質疑陳露的小作文,並且提到敲詐勒索。然而就是有這麼一批人和陳露面對勸告她的律師一樣,不當回事,完全不認為這是違法犯罪行為。現在至少陳露在教這批人"如何寫小作文敲詐"後,還教了"這確實涉及違法的",也算有始有終了。

希望奉陳露為偶像,用女拳之名擴大自己私慾的人引以為戒

14樓:張艾菲

有些年輕人談戀愛,

已經不是一地雞毛,而是要對方的命。

我相信陳露之前是愛過霍尊的,

而且她現在表現的這麼歇斯底里法盲式的瘋批,也的確很像《甄嬛傳》裡那些冷宮廢妃。

霍尊其實翻唱過劉歡老師的這首《鳳凰于飛》,當時他以一種很詭異的甄嬛黑化裝登場,

唱的也完全沒有原版的「命運感」。

作為宮鬥戲巔峰,《甄嬛傳》裡那些因愛生恨,而且是極端的恨離我們普通人是很遠的,

但當愛情,金錢,慾望交織就會誕生惡念,

這種遙遠的極端愛恨又可能離我們普通人很近。

以情相悅以心相許

以身相偎依

願勿相望願勿相負

又奈何恨與欺

霍尊那時候可能是個反串表演,

但相信如果他今天再唱《鳳凰于飛》,

一定會有更深刻的體悟了吧......

15樓:左華軍律師

一碼歸一碼,霍尊在偷換概念!

索要分手費犯法不?當然不犯法。現實中我還見過男的向女的要青春損失費的呢。

乙個想要,乙個願給。沒毛病。

犯法的是,「不給我就。。。。。」,以讓對方產生畏懼、恐懼的情況所要費用,這就犯法啦。

但,敲詐勒索罪,並不是虛構事實為前提!

敲詐勒索罪並不以虛構事實為前提!

敲詐勒索罪並不以虛構事實為前提!

重要的事說三遍。

也就是說,陳露是否構成敲詐勒索與霍尊是否存在渣男行為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之前吳秀波案也是如此。女方確實涉敲詐勒索罪並被判刑了,但不代表吳秀波就是無辜的。

所以,霍尊的「等待法律還自己乙個公道」,完全是扯淡,是在偷換概念:法律只能保護你不受敲詐勒索,但並不代表你的行為不是渣男行為。

16樓:

他們曾經擁抱接吻,用世界上最近的距離,接觸、交媾。

可是,那一次次瞬間的喜悅都無法改變很多年後,彼此交惡,刑法對峙的情景。

最愛的人,就是最恨的人。

這人世間的愛恨情仇,說出來,都是淚,都是液體,都是分泌物啊。

17樓:雲裡看花

梁穎找的方向,春秋兩不沾搭的橋,清華腚姐開的路,都美竹樹的榜樣,陳露最後坐的牢,不是每個人都像凡凡一樣犯了罪,也不是每個男人也都是老實人,但凡遇到個較真的,拳師百分百就進去了,中國不僅僅是對女性包容全球第一的國家也是對法律也追求極致的國家,符合條件了,牢飯照樣吃,記得下輩子報華東理工大學,

18樓:

首先,同為郭楠,我對霍尊這個人,起初是完全提不起任何同情的,直到聽說他親自報了警,我才對他稍微有些改觀,至於為什麼我不同情他,理由也很簡單:

1.從各方爆料來看,霍尊本人平日對待陳露完全就是一副純純供養者的低下態度。而這種低三下四的態度,就是仙女在寫小作文時最大的底氣。

2.霍尊本人在事發之後完全沒有任何可以稱得上是還擊的反應,我不知道霍尊是出於什麼考量,要這麼龜。

3.甚至直到他人幫霍尊報警,霍尊考慮的事居然還是"如果陳露坐牢自己會很難受",我可以說快要吐了。

4.霍尊其實自己在一些熱點事件裡就喜歡跟著小作文亂表態,這次自己也栽到小作文手裡了,一開始我甚至有點幸災樂禍。

在我眼裡,過去的霍尊就是那種非常典型的,道德感氾濫又喜歡瞎共情的利女郭楠。自以為是正義感爆棚的好男人,直到自己被同樣的共情小作文折騰的身敗名裂,才知道這個世界的真實,才發現他費勁心力討好的人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死活。屬於被迫吃了紅藥丸了。

但無論如何,他自己能去報警維護自己的權益,這就是他覺醒的時刻,那我就支援他維權到底。

郭楠們也不要光看熱鬧,從這個事件中也要有所感悟,不過就看各位在寧波事件中一副"為女孩子維護正義"的嘴臉來看,大夥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19樓:風來運轉

不知道,但是從這事上了熱榜這一點來看,大概是有人怕霍再有出頭之日,所以在剛剛開始有人開始淡忘的時候又把這人給拉出來了,這麼一來之前那些熱鬧就又會被不斷提起,然後指不定又被翻出點什麼,最後他就徹底涼的透透的了,要不然現在對失德藝人都恨不得給架柴火垛上的時候還把偃旗息鼓的霍給拉出來真是沒法解釋

20樓:繼續生存

這哥們什麼情況?這事從頭到尾持續關注的我見過,這麼苦大仇深的堅持深了乙個月的我是真沒見過……剛開始還好好說話的

然後就開始到處複製貼上了

尤其是最近乙個的轉變,真的是…嘆為觀止最後…

全網都在同情陳露,指責霍尊,但這樣的陳露還有男人敢娶嗎?

霍尊可以嫁,但是陳露是真的不能娶。至少霍尊知道自己錯了,主動退圈。而陳露,不但爆人隱私,還得不到就毀掉,這個缺點很可怕。親,談戀愛嗎?死纏爛打不分手,分手就要九百萬,不給就毀了你那種。陳露那個朋友真的是為陳露好嗎? windinrain 第乙個問題 陳露敢娶嗎 繼楊笠成為價值觀判斷標誌以後,又多了乙...

陳露方爆料稱,陳露沒有主動索要分手費,是霍尊提出讓陳露幫其危機公關,還有哪些資訊值得關注?

墨注的石 呵呵,把黑料給霍尊看,然後霍尊提出給錢封口這叫沒有主動索要,學會了學會了怪不得綁架犯總是喜歡說 你孩子在我手上,你自己看著辦吧! 西蒙 假設真的按陳露方所說的,我就尋思,危機公關不是要等危機出來了再簽合同再公關嘛!就算是公關公司也不可能在危機還沒來的時候還沒做事就先收錢吧!五月份危機還沒出...

如何看待陳露爆出的霍尊黃色聊天記錄?

常歡 純屬交友不慎 如果你沒有劉備那樣的鑑人之明,就得搞一些防備手段,比如水滸傳裡這種小圈子都會要投名狀,要死一起死那種。不設防還推心置腹容易惹小人 左右拾遺 這能量是真大啊,反對幾句刪了兩次了。我懷疑這4.5萬個讚有4萬個是知乎派發的吧 答主加油啊,未來判乙個屬於自己的貨拉拉案! 他涼和陳露沒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