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有一男一女孩子女方能不能起訴分財產?

時間 2021-10-16 04:28:11

1樓:蘇州律師杜哥

既然沒有結婚證,雙方就屬於同居關係。

解除同居關係時,可以對財產進行分割,如發生爭議可以起訴解決。

另外,由於雙方生育了孩子,對撫養權、撫養費有爭議的,也可以起訴。

2樓:四律五論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因此沒有結婚證屬同居關係,因同居期間存在財產糾紛或子女撫養糾紛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3樓:婚姻律師李曉娟

沒有結婚證,你們就不存在婚姻關係,你們的關係就不被法律保護,所以在你們同居期間的收入和財產歸各自所有。

除非你能證明婚後收入是你們共同努力的結果,或者證明財產是你們共同購置的,那麼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4樓:yuzhi

1、是否符合婚姻關係?沒有登記結婚的情形,是否成立合法的婚姻關係,要從時間段作區分,如果是2023年2月1日以前的沒有辦理結婚證,但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按事實婚姻處理。

意味著在此之前的以夫妻共同名義生活的,可使用民法典婚姻編的規定,按離婚糾紛處理,亦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同樣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可在離婚時進行分割。

2、是屬於同居關係?若不符合婚姻關係,則兩人同居期間有產生的財產,則按照共同共有處理,一樣也可以起訴要求分割,只是現在不是適用民法典婚姻編的規定,而是按照物權編的規定。

3、子女撫養適用婚姻編的規定,不管是是婚生子還是非婚生子,法律地位一樣,因此一方撫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

5樓:桂芳芳律師

1.如果你們是在2023年2月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雖然沒有辦理結婚證,但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話,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照事實婚姻處理。事實婚姻也是合法婚姻,同樣受到法律保護。

此時,如果女方是可以起訴分財產的。

2.如果你們是在2023年2月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是同居關係並有子女,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是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應當先行補辦結婚登記。即使沒有補辦結婚登記的,任何一方要求分割同居期間的財產或者因子女撫養產生糾紛的話,都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法院也會受理。

所以,綜合上述,無論是否有結婚證,你們是構成事實婚姻還是同居關係,女方都是可以起訴分財產的。至於怎麼分?分多少?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如果有需要的話,可以諮詢專業的婚姻家事律師。

法律依據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七條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第三條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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