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贍養父母,有問題嗎?

時間 2021-06-07 19:36:54

1樓:

從16歲開始贍養父母,直到27歲9月份給父母轉了我最後一筆錢。

10萬左右我自己的工資+6.5萬的彩禮錢=16.5萬我結婚的時候說給我2萬嫁妝但是我妹考大學的時候我又轉回去了,我對家裡絲毫不在意錢。

當我今年想存錢去買房子去的時候,提出是否可以把我的2萬嫁妝給我?反正我父母手裡也有錢,但是他們拒絕了…

這就是我的父母。

2樓:

法律上面其實你父母可以告你,

道德上面如果爸媽對你非常不好…不贍養他們他們自己也有責任。

說實話就看你父母會不會告你了…如果不至於那麼選擇權在你。

3樓:李航

法律上來講,父母撫養子女和子女贍養父母,都屬於義務範疇,並不能簡單理解成我用錢養大你,你再還我錢。

所以嘍,沒有爭議且穩妥的方法就是讓法院來決定每月你給他們多少,如果沒有感情了,不再聯絡就是了,

總是提錢的家庭,確實也沒什麼好留戀的。

4樓:

這是義務,法律規定了的。不贍養肯定有問題。

但有的父母法律意識淡薄,你不撫養他也沒有多大問題,只要他不起訴你。

但我覺得鬧成這樣,也蠻可悲的。

5樓:月兒圓圓

不贍養是不行的,這是法定義務,贍養多少錢應該打官司由法庭宣判,你把每個月一定比例的錢打到特定的賬戶上就行了,其它不用操心,也不用投入情感,法律規定你贍養父母可沒規定你必須愛父母,照顧父母。

法律可從來沒說要還錢啊,什麼35萬,父母有養育子女的義務,你一分錢也不用歸還給父母。

6樓:有腳陽春

不知道你具體經歷了什麼,不過想來應該不是一段太愉快的過往。三十多萬,分月慢慢給唄。等到他們老的時候,請護工唄。

反正最後是逃不過的,選乙個減少自己情感支出的機會吧。大概沒給過你的愛和關懷你也不想給他們,那就盡可能找別的辦法代替。物質上能夠負擔,可以減少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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