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撿了東西不歸還的現象?

時間 2021-06-03 12:43:33

1樓:又得想名字

要是撿了的人還在那裡,只是不肯還,你可以這麼說「這包是我的,請問能還給我嗎」

「你憑什麼說這是你的?」

「請問您拿到這個包多久了?」

「剛剛買的不行嗎?」

「那我在這地球上都十幾年了,咋沒人告訴我這地球是我的?」

2樓:

我也是有個剛丟的文具袋,我忘在了教室,然後再去找就沒了,畢竟中間有個班級上了次課,感覺很難受,當時剛丟就知道,想返回去拿,但看到別人在上課,就決定等他們下課再去取,結果就沒了,東西也不值錢,不知道別人為什麼拿走了

3樓:王一平Andy

即使確定撿包者沒有歸還的意思,警察叔叔也幫不到你什麼。因為侵占罪屬於親告罪,需要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警察沒有義務幫你調查、取證、抓人。如果是走民事的話就更沒有警察什麼事了。

我僅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問題,道德方面我不做評判

4樓:

首先就題主的問題來看,有臆測成分——你沒有證據證明此女「在我們還沒走的時候就已經看中了我落下的包包」,所以我認為警察的判斷是沒錯的。

其次,拋開上面的臆測,此女妥妥的不當得利,我對法律不很熟悉,只談道德層面,此女也說不過去。

以上就是對此事件的看法。

拋開事件,就標題本身來看待,我有點想法。

撿到東西不還當然是不當得利,沒有人索要也就罷了,有人索要還要是不還的話,那肯定犯法。

不過我們從另乙個角度看一下問題。

撿到東西的人,並不欠丟東西的人,說實話是相反,可惜中國並沒有相關的硬性規定要求丟東西的人給予撿到東西的人一定的報償。據我所知,有些國家是規定要給予撿到者10%的酬勞的,畢竟別人撿到東西再找你還回是要消耗時間甚至金錢的。

最近有一些很不好的案例。

比如有一例,一女在地鐵裡撿到東西,一時沒有時間找失主,就帶回了酒店,並交給了酒店前台,要求前台報警交給警察處理。結果失主指責撿到者為什麼不在地鐵裡等失主(當時我看到這句話時一臉黑人問號),好像還將撿到者告上了法庭。

這種人就相當莫名其妙了,感情全世界都欠你的?

還有題主有一句話我很看不慣,什麼叫「現在的人都這樣了嗎?!?!」

我理解題主丟東西後心情不好,但這句話還是值得商榷的,尤其是最後兩個問號兩個嘆號,呵呵。

怎麼看待有人撿了別人遺失的東西導致別人浪費時間尋找並在第二天歸還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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