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那些說孔融不孝的,說程朱理學害人的都是些什麼人,感覺這些人好蠢啊?

時間 2021-06-03 07:39:49

1樓:史達林

這些玩意都是封建時代的遺毒,這玩意還好意思拿出來當個寶一樣的我也是被你氣笑了,我恨不得把這些玩意一把火全燒了!看見就來氣!

2樓:

這是在釣魚還是你傻?釣魚的話,好歹往問題詳情裡加些忽悠人的東西啊…真傻的話,也沒啥好說的…而且你這倆東西為啥放一起…我沒聽誰說過孔融不孝,孔融我就知道乙個孔融讓梨…至於程朱理學…拜託看點書好嘛。不會就看了中學歷史書上只有一句「存天理,滅人欲」感覺沒啥問題就過來了吧???

避免糾纏,逆了。哦,補充下,說如果不是釣魚就是你傻,是因為你的說話方式。與自己意見不同就說傻…你也聽聽,

3樓:霜雪明

甭看了,這是釣魚固定套路

先舉出乙個人盡皆知的事物,稍微小眾一點,看的人都會變少然後丟擲乙個莫名其妙的觀點,和絕大多數人相左,營造乙個與正常人格格不入又固執己見的可憐蟲的形象

最後讓這個可憐蟲在情緒上挑戰大眾

就可以坐等憤怒的人群上門罵街了

完美,perfect,昂不理我波

4樓:不見世間過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是針對士大夫階層男女雙方的理想要求。這裡「失節」的「節」並非特指貞操,而多指精神氣節。在涉及男女婚姻家庭方面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適用範圍也包括男性。

程頤曾勸士大夫男子不當再娶:大夫以上無再娶禮。凡人為夫婦時,豈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約?

只約終身夫婦也。但自大夫以下有不得已再娶者,蓋緣奉公姑,或主內事爾。如大夫以上,至諸侯天子,自有嬪妃可以供祀禮,所以不許再娶也。

男女之配,終身不變者也,故無再配之禮。大夫而下,內無主則家道不立,故不得已而有再娶之禮。天子諸侯,內職具備,後夫人已可以攝治,無再娶之禮。

程頤不僅認為女性不應再嫁,也強調男性不許再娶,男女忠誠是雙方的,義務是對等的。

對於家長說不生孩子就是不孝不忠之人,這樣的情況你該怎麼辦?

人生 坦然接受,不接受道德綁架,尤其是來自親戚的,對國家不包含生孩子,按照法律繳稅,盡量守法就行了,普通人能做的,生孩子為國家,有這樣的法律 參考,只生乙個好,國家來養老,對比現在 我拿刀砍死自己,要麼砍其他人,盡孝,說的實在點,成年了心裡算算,父母對自己咋樣,怎麼樣對待父母就有數了,生孩子盡孝,接...

你會對那些說不想結婚,不想要孩子的年輕人說什麼?

悲母瑁拍 我和我老公結婚的時候我也不想要孩子,是不想帶孩子,怕痛,而且我們家沒有錢,我覺得養不了孩子,有一次意外懷孕了,我想打掉,我爸媽也叫我打掉,因為他們不喜歡我老公 但是我老公他堅持要要,那段時間他對我特別好,給我說怎麼怎麼喜歡孩子,給我說無論怎麼樣都會把她養起,不想帶他媽媽帶,我很愛我老公,然...

那些說「律師就是是把黑的說成白的」的人是怎麼想的?

牧星 我在這裡承認確實有不當人的律師。其次,說這種話的人腦子裡根本就沒有法律思維,他們崇尚的不是律師不是法治,而是把黑的說成白的所代表的一種特權。 要不訴訟律師改一改收費模式。律師辯護意見最後落到判決書上,律師主張的哪條觀點法庭採納了哪條觀點給錢,沒採納的部分不給錢。都沒採納一分沒有。估計題主說的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