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兩小伙為救跳河輕生女子,不料被蹬下水雙雙遇難」?

時間 2021-06-02 09:23:12

1樓:陽光天地小子

這個事情好幾年了,但是還是讓人不舒服,跳河的女的,別人救你,把你救上岸邊,你不感恩,最起碼不能用力腳踹別人,把救你的兩個人從岸邊踹到河中間,得是多大的力啊,為什麼蹬下水,不知道這是很危險嗎,

2樓:

額。輕生真的不必救。

乙個人應該對自己的生死負責,離開的打算應是審慎的決定,也是堅定的決定。

如果沒有想好,就不要死。

如果死是出於一時激憤,所謂暫時想不開,所謂恐嚇哪個,有什麼意義呢。

下不了決心做不到一步到位就不要進行愚蠢的嘗試。

救輕生者,不想被救的救人一命反而造孽。添進去無辜的人不是更加造孽。

願你生的愉快,死得明白。

3樓:

讓我來說一說吧···我之前跳河的時候,被救起來了,有人下來救我了,其實我不想讓他救我的,但是我知道如果我掙扎的話可能會害了他,所以我就安靜的被拖上水了

4樓:劉檜江律師

這個是件可以簡單地分成兩個事件:1.兩男青年救人犧牲。2.一女青年自殺未遂。

本來兩個事件分別評價似乎沒有那麼難,難的是這兩個事件揉雜在一起 ,互為因果。

我的看法是,英雄就是英雄,可憐人就是可憐人。

1.英雄事蹟必然包涵高風險的,你不願意成為英雄可以,但不能阻擋別人成為英雄,更不能對英雄冷嘲熱諷,或者覺得英雄死得不值,你不懂這種英雄行為正常,因為多數人沒有英雄的覺悟。見義勇為當然值得稱頌,不要懷疑。

2.誰會平白無故自殺?都是可憐人,我們對自殺者應該寬容一點,你沒有遇到這種情況,站在一邊說風涼話實在不好看,說白了和你有什麼關係,人家自殺也不是你去救的,你有啥資格罵人家。

我認為此事,只有惋惜二字可以形容,並給大家兩個啟示:1.救人有風險,採取力所能及的方式謹慎施救,見死不救是卑劣的。

2.自殺中途會後悔,盡量好好活吧,在自殺的計畫和手段上認真謀劃,給自己以後悔的時間,給別人影響小一點。

當然以上兩點啟示是權利性質的,而不是義務性質的。也就是說,這只是可供選擇的優選方案,即便有人沒有按照以上兩點行事,其他人也沒有資格說三道四。

5樓:滑翔的魚

兩小伙初心是好的,只能怪運氣水性太差了,後人若可以警醒就得了,面對這種現象,我們即不能鼓動也不可見死不救,有這口舌大戰還不如去看看教科書普及下急救常識,( ,_)!

6樓:wme39

其實沒必要說太多,很多的是看個人情況,並不能說這次救人導致自己死了以後就不救了。盡量在保證自己安全的情況做出一點力所能及的事情。

7樓:冉鵬

其實這個是求生的本能,那兩個大學生真不該去救她,如果她真想死,救了也等於白救,在那種情況下,非專業救生員就不應該下水。

記得小時候我們也是下河游泳,乙個小夥伴沒力氣了游不動了,一直在掙扎,到了岸上的我們看到就慌了,畢竟我們帶他出來的,而且還比他大,我果斷下水去救他,結果他抓住我死不放,還把我往水下按,我心想,完了,我要死了(那時候又是剛學會游泳)然後我使出全身的力氣一把推開他,自己先遊出去,在想別的辦法,辛虧有乙個大人路過此地,下去救了他,然後告訴大人,結果我們被暴打了一頓,從此以後再也不敢帶別人去游泳了,除非別人技術比我好,也不敢救別人了,我技術不行。

8樓:丁酉九三條約

反對最高票回答!

首先為兩位英雄默哀,同時希望輕生女子以後能好好的活下去,也給世人一些警示吧。

但是我希望的警示應該是【想一想死不得】而絕對不要是要是【想一想救不得】更不要是高票回答的【想一想回家死】!

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幫助他人永遠都是美德。

9樓:攻城獅

如果沒有百分之二百的把握,我覺得就不要去救。因為你有可能就是你一家人的希望,容不得一點閃失,很可能是上有老下有小。而對於跳河的人,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的權力,既然她做了那個選擇,就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

完全有把握的,而且不會讓自己置於險境的,我還是會主動去救。

10樓:

不要說我冷漠:如果她是意外落水,我覺得因救人而死是值得的,這是人性的光輝!如果是輕生,我只能嘆息兩條生命的逝去,連自己生命都不在乎的人憑什麼要別人犧牲生命去救她呢!

11樓:李笑言

真是不想得到這樣乙個答案,但是感覺現在我們能得到的答案就只有「非專業人員不要施救」了……

看了樓上很多的答案,背後摟住,打暈等等,個人感覺在水中非專業施救人員不好完成,話題中的輕生者已經被救上岸了,那麼我們假設兩位施救者已經很好的完成了標準施救程式,但很不幸,最後還是被輕生者乙個大招ko了……所以在被救者還活著的情況下(打暈也可能醒過來,畢竟好多人一輩子也沒打暈過誰,真心不知道到底怎麼控制力道,暈多久……)能否救起全看命運了……

這個世界上好人那麼多,真的是有很多人什麼都不想就要捨身救人的,但是除非自己受過專業訓練,自信是救不了別人和自己的。我們鼓勵利他行為,但感覺主流聲音也要有乙個明確的價值導向,不要讓這樣的悲劇再發生。

12樓:宛如乙個智障

用兩條鮮活的,憧憬著美好人生的生命

去換乙個想死,自己隨意踐踏的生命

我就是覺得不值

對於生命來說

我們就應該自私的不允許任何人傷害她

13樓:名人

"師尊,我們怎能用別人的苦難和性命來交換那一線渺茫希望?"

破軍:「生命.....至為燦爛...、至為珍貴..而又永不重來 , 身為偃師萬望敬之畏之珍之重之」

「然而,生命何其玄妙,非人類所能企及啊。」

14樓:差不多先生

離去的人請給予足夠的尊重,對於活著的人也請給予一定的寬容,這也是一條命,還是兩條命換來的。是想罵的她再去死嗎?她就應該死嗎?

希望女孩可以證實自己的生命,不要辜負了救他的人。也請不要在對這個女孩子口誅筆伐,這是存活的一條生命。

15樓:某某某

不要打暈!

不要打暈!

不要打暈!電視劇集看多了?動不動就打暈。救人的方法網上有教程可以看一下!

大概有三點要注意:入水時動作不要太花哨,一定要腳先下,不要扎;繞道溺水者後面抱住,防止被他抱住;如果被抓住無法掙脫,反向掰關節,別怕掰斷!

最後,如果不是很有自信千萬不要衝動!

16樓:江湖之遠

有人到現在還有質疑的聲音——

「咋就這麼容易,乙個女人蹬一腳能嗆死兩個大小夥子?」

先向兩位見義勇為的勇士致敬,你們的行動保護了這個社會對美德的期望,讓我們還有論據來論證人性的善良,你們是英雄。

然後回答一下這個質疑,是可能的,救人的體力消耗比自己游泳大得多,這可比地上架著乙個人走要難得多,落水的人很難救,原因就在於他下意識地把一切可以往下按的東西都往下按,本能的讓自己往上浮,所以把人救到岸邊的時候,即使是兩個青壯年,估計也就剩最後一點力氣了,不信可以自己體驗體驗快速遊800公尺,這個時候,力氣最大的就是那個女的了,她這一腳確實是要命。

然後說該不該,其實如果這兩個小夥子能救起這個女的,說明他們對自己的能力應該有客觀判斷,而且他們的確具備這個能力,因為一般人根本救不了人而他們幾乎就要做到了。有能力去救人而去救人,那他們這個行動就不光是合情而且理智,不該被人說成是盲目。

所以此時此刻我真不知道如何答題,叫那個獲救的女的來談談內心體驗吧。

17樓:刺蝟

救人方面:

有接受過這方面的訓練,雖然不夠專業,但也先說出自己的方法拋磚引玉

高中時候開設的水上救生課有提到,溺水者通常很難保持冷靜,一旦抓到什麼東西就會死死抓住或者往下按從而使自己(溺水者)浮出水面,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很可能連救人者自己都給搭進去

所以就提供了三種處理方案:

①先打暈溺水者,再拖他上岸

但是這個方案對經驗不足的救人者來說較難,難點在於沒有立足點很難打暈(想想看騎著馬不踩馬鐙做出的揮刀劈砍動作能有多大力呢)

②讓溺水者背對你

千萬不要揹著溺水者或者抓溺水者的手迴游,就讓溺水者背對你,你從後抱住溺水者迴游,這樣就避免被溺水者扯住了;但是畢竟還有肢體接觸,經驗不足的救人者可能被劇烈掙扎的溺水者扯住手臂導致意外的發生

③最後乙個辦法就是借物了

找個有一定長度的物體,讓溺水者抓住物體一端,你再扯著物體另一端迴游,這個屬於難度最小的方法,因為溺水者怎麼掙扎對救人者幾乎都無影響。

這三種辦法的核心都是避免和溺水者的正面接觸。

輕生方面:

拜託輕生也不要麻煩別人好嗎,真是想不開了就絕食吧

我不知道有多少跳樓上吊喝藥割腕投水的人中途後悔,畢竟那些人中的大部分後悔了也來不及了,有的自殺方式還連累別人

有人跳樓落路人身上,自己沒死把路人砸死了;

有人投水,末了後悔了不想死了結果把救自己的人給搞死了;

有人拿刀捅自己戳了一堆試切創搞得家人以為是他殺

絕食就不一樣了,短則兩三天,長則乙個多星期,要真想自殺還等不了這幾天?要不想自殺隨時都能反悔,而且十分簡單,吃飯就行,最多去醫院再檢查檢查

恁說,絕食多好

政治不太正確,但都是大實話

18樓:

有必要在學校的課程中普及一些救人的常識,比如溺水的最好從後面靠近,不聽話瞎掙扎還把施救者往下按的,就先打暈/勒暈了再說(

19樓:擼了個迅

不要以為自己水性好就能去救人!

不要以為自己水性好就能去救人!

不要以為自己水性好就能去救人!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救溺水者不是下去撈一根木頭那麼簡單。

在你接近溺水者的時候,溺水者很可能會因為慌亂或者求生本能死命抱著你,抓你頭髮甚至掐你脖子。這時候你和他說冷靜什麼的,你覺得他能聽進去?如果發生這種情況,那基本上兩個人都GG了。

我記得以前全紀實有一期節目試講搭救溺水者的,主持人專門說了這個事情。在節目裡,主持人是從背後把溺水者拖上岸的。樓上還有回答誰是把人打暈,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看看有沒有專業人士能回答一下。

見義勇為是好事,但前提是要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

這兩個大好青年,可惜了啊。

20樓:Alex的三十七度二

首先我對兩位小夥子致以崇高的敬意,見義勇為的英雄氣概已經越來越少見,在這兩位年輕人身上我們看到了人性的光輝和偉大。同時我也深深的遺憾和心痛,兩個年輕的善良的美好的勇敢的生命消失了,這個世界上又多了兩個痛苦的家庭,卻只為了救乙個想尋死的人,太不值得了,真是命運弄人。難道又應了那句話,好人沒好報?

最後我想說一句不好聽的話,想找死的人你自己悄悄的去死好嗎,不要連累無辜的人給你陪葬或者代你去死好嗎?我不能說讓人們以後都見死不救,因為我相信這樣善良勇敢的人儘管少但還是會有,我只能祝願想死的人死遠點不要再被如這兩位年輕人一樣的人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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