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法實施前的違反行政程式的行政許可如何處理?

時間 2021-06-02 07:35:24

1樓:王梓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於2023年8月通過,2023年7月實施。由於時間太長,並不了解情況,只能從一些文獻中找到行政許可法實施前的情況。

在《行政許可法》通過前,中國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是行政特別法如《土地管理法》,如果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實踐中所採用的是類推相關規定或者學理。

2023年中國就已經實施了《行政訴訟法》,對於違反行政程式的行政許可相對人或者相關人可以通過行政訴訟法進行救濟。第54條關於導致行政行為撤銷或部分撤銷的情形中就有規定「違反法定程式」。《行政復議法》第28 條規定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式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具體參見參考文獻

[1]周淑雲. 試論行政程式違法[D].中國政法大學,2004.

[2]季翔. 中國行政許可的幾個法律問題研究[D].延邊大學,2003.

關於行政許可撤銷與吊銷的問題。

撤銷。撤銷是許可,適用情形是違法獲得許可而從事被許可行為。吊銷是處罰,適用情形是合法獲得許可,但違法從事被許可行為。在申請的時候提供虛假材料違法,無論後在經營時是否違法,都要撤銷。根據 行政許可法 第6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係人的請求或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