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租房都是押一付三呢?

時間 2021-06-01 21:12:53

1樓:

這不和公攤差不多嗎?

我這邊租的房子,押一付三,房租提前半個月交。上哪說理去?

還有百分之50的中介費。

押金要租一年才能退,不過根據租房經驗,一般都是各種理由不退。

在外地上班真的是太難了。

2樓:林克

就小城市來說,本質上是房東更願意選擇長租的租客,而非短租的租客,能付三甚至付六付十二,是租客長租意願的證明,就這麼簡單。

房租大幾千近萬乙個月的大城市不了解,不敢妄言。

3樓:煙火味的五叔

就是乙個投名狀,經濟學叫供需。

確實房東比較強勢,但畢竟人家也要承擔風險,還房貸。

住一月算一月那也行嘍,租金提高唄,周圍環境也不一定好。環境好點很多人要的,那肯定有人願意付一季度甚至一年。

這年頭也談不上誰受益,除非祖上傳下來的免費房子,不然房東買房能靠租房回本?租客更不用說了。。。

我之前租房租久了,穩定不搞事,房東還主動讓我少付1個月,你要拿優惠怎麼也得讓人感覺你很實惠吧。

反過來說,真有便宜貨,我們租客不得想想有啥貓膩麼?

4樓:你就是跪舔

押一就不用說了,主要是害怕房子遭到破壞。

至於為什麼付三,原因非常簡單,

出租房屋本身就是個生意,押一付三其實一種篩選客戶的方式。

做生意,誰都希望自己的客戶是乙個有實力的人。至於為什麼不押一付

六、不押一付更多。本質上是市場博弈的結果。

5樓:朱麗葉

今天幫外教租房,看房子時候被問到 ,為什麼一定要押一付三 ,細想之下自己真的想不明白,想來知乎提問就看見了樓主已經問過這個問題 ,本著資源節約,就不再問,來說說自己的一些困惑(在新增回答下提問感覺怪怪的…)

正題————————

押一付三的好處:

對房東而言,一口氣收到了四個月的工資好開森,感覺賺了,果然當時買房是對的,睡覺都更香了的心理安慰。(感覺自己好膚淺…好怨念…)

對租客來說,數目不小,那選房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問了身邊一些朋友的看法

1--有人說:不用每個月都收房租啊,方便

--不是一樣要算住了多久嘛,押一付三不是一次結束呃。另外,收錢這樣的事,不要這麼懶好嘛

2--有人說:這是市場規則,大家都是這樣的,愛租不租…

--好可怕的原因,我不懂法,也還沒去查,不懂是不是法律為了保障房東權益而定下的規矩。但是從中介支支吾吾不知道咋回答的態度來看,估計沒有什麼大政策明文規定支撐。那憑什麼…?!

房子都要租出去了,既然是一場買賣,我不一口氣給你三個月房租,不代表我不會按時付,不代表我會是個超級糟糕的房客…為啥這個一定要訂的這麼死,理想化了一點,但是自然雙贏最好,感覺自己好委屈,稍微問問都不行嘛…

………憑良心說,押金的意義我理解,以免損壞,作為警示,錢在房東手裡,不能亂來。但是為什麼是付三,一般來說,要租房的人們,一口氣拿出三個月租金都是會有那麼些糾結,甚至很困難的。為什麼要讓乙個付錢的先後,成為自己出租房子的阻礙?

其實最後房東收到的錢是一樣的。如果說,捨得一口氣拿出這筆錢的才是真愛,是淘汰機制,那我…無話可說…嗷,還是珍惜沒錢但有寢室住的日子吧。

6樓:蘇陌

一租一按,兩租一按都有。

如果通過中介放租,房東也得付半個月租金作為佣金,加上還要面臨租客走租或拖延繳納租金的風險,多少是希望有保障。

押一付三,房租提前乙個月交合理嗎?

可不可以以誤導性陳述為由把合同效力變成為可撤銷合同,然後再由當事人提出撤銷申請。因為押一付三提前一月和押二付二本質相同且押一付三更加複雜,沒有必要的複雜。無論是押一付 三 還是押三付一等等都是合理的 這是乙個正常的租貸合作 只要雙方願意執行合同上的相關條例規定 並親筆簽署即是合理合法。押幾付幾 先住...

租房時押二付一是什麼意思??

二哈二哈 壓二付一是說多支付兩個月房租作為抵押金,在房租到期不續簽合同的情況下根據租房內物是否損壞進行退還,如有損壞會從押金裡扣除相應費用 哦吼 第乙個月總共要付三個月的租金,其中兩個月的租金是做為押金交給房東的,之後每個月正常交租,最後合同到期到退房的時候沒有什麼問題的話 具體條款要看合同約定規則...

信用證第一付款人可以是銀行,卻為什麼不能是開證人?

Koey愛學習 如果開證認是第一付款人,就沒必要開證了,直接用TT就可以了啊。因為銀行去第一付款人,所以銀行才會認真審核單據,遇到單證不符的情況,會讓開證人確認能否接受不符點。如果開證人能接受不符點,銀行會議付。那假如貨物有問題,開證人是務必要還款給銀行的。 伊凡的夏天 信用證是通過銀行信用來保障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