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跑路,房內物品算是遺棄物嗎?

時間 2021-06-01 21:10:49

1樓:上海鏈家

戶主沒有給租戶繼續保留房屋的義務,但是由於此房屋內有原租戶的物品,建議房主在開啟此房門的時候,聯絡公證處的公證人員全程錄影公證,將房內屬於費先生的物品移送到其他地點封存處理之後,就可以正常對外出租。

同時,戶主在出租房屋的時候,要簽訂乙份嚴密的租房協議,協議中要有關於逾期不交還房屋的責任約定及相應的違約責任約定,比如說,要約定「逾期不交還房屋的情況下,室內物品視為租賃方的遺棄物,房主有權自行處理,並不負賠償責任」的字樣。

2樓:蔡思斌

為防萬一,上策可以作公證財產提存之類,但這個成本太大,又需要支出公證費,公證處還未必做該類公證,後續還需要承擔儲存費用等等,相當麻煩,意義不大。

「下策」是實務中這種情況太多了。房東可自行破門進入,自行處置即可,基本不存在法律隱患。畢竟跑路之租戶是不可能有留下該等財物相關證據的,如真反咬一口,租戶也也要舉證,舉證責任不在我方,租戶不能舉證或不能作合理解釋的,即視為我方接收的是空房,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當然,如若房屋中真有大額財物而租客又莫名失蹤的,建議報警為上,內中存在刑事案件的可能。

如何看待今年長租公寓大量跑路,租戶應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木木 希望國家可以制定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對蛋殼這類公司的監管。蛋殼這次割了這麼多人的錢也不知道有沒有構成詐騙,求大神解答。 易總 公寓把一套房隔成五六個房子,每個租一兩千說起來比整租賺錢,而且還單獨收管理費,許多人租不起一套房子,只能住公寓而已,並不便宜 西北偏北 保障不了。正如老百姓無法保障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