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雙方通過商量都同意對方出軌,這是否就不會遭到群眾的指責?

時間 2021-06-01 04:46:34

1樓:cyranolee

這個在國外叫open marriage,即開放式婚姻,就是夫妻商定保持婚姻狀態下各自可以另尋性伴侶。對於天主教/伊斯蘭教的信徒來說這是無法接受的,但社會越發達,人往往越包容,很少有人對別人的私生活說三道四。反過來,越是愚昧落後的地方,人就越狹隘,喜歡BB。

這上面中國人至少還有幾十年的路要走。

2樓:

肯定會被指責啊

家庭穩定的群眾:這種風氣一開,豈不是對自己的小家庭是個隱患?堅決指責啊

想正經戀愛的單身狗們:以後怕是男女朋友更難找了家庭本來就不穩定的:呵呵,為啥他們家可以?炮轟啊戀愛中的:物件不會被拐走吧?

這已經是多大的基數了?

3樓:夙砂酒

題主這個問題的意思就是,吃瓜群眾會不會譴責開放式關係中的雙方。

答案當然是會。不談高階深刻的,最樸素膚淺的想法可以是,你周圍有一對開放式關係的夫妻,他們都同意伴侶對方出軌,那他們出軌,會不會有一天綠帽子扣到你頭上來?他們有一天的出軌物件會不會是你的伴侶?

開放式關係放在現在還是極度違反道德直覺的。而且,關係雙方約定好可以不care傳統的婚姻道德,可以算得上是雙方自己的事情,但是如何保證這雙方在大範圍內能遵守社會道德,則是個問題。說簡單點意思就是,開放式關係的雙方在外面出軌,能不能保證自己都找了單身人士/其他的保持開放式關係的人,且在事先(注意事先)亮明自己已婚身份,表明「自己和乙個伴侶保持著開放式關係,在關係外尋求愛情和性,但不會離婚(分手)」這個態度,這是說不好的。

所以他們有可能造成的後果是,破壞別人家庭(那些接受不了且還不想進入開放式關係的家庭),欺騙未婚人士感情。

以上,因為存在這種隱患/顧慮,開放式關係的人是不可能不被罵的,除非社會進步到,這種關係才是主流的時代。

利益相關:認同將來婚姻制度會消亡,大面積開放式關係會到來,社會發展需要時間。

4樓:「已登出」

依然會被指責,而且會被罵得更慘吧。

對「認知失調」的排斥、對「多元主義」的厭懼,是大多數個人,一輩子也跨不過去的坎。

所有對自由狀態下異見、異行的指責,都包含了改造對方、強化自我的雙重目的。

結婚可不可以約定出軌,對於大多數個人而言,這是乙個應該二元對立、唯一正確的命題,是乙個應該放之四海、人人皆準的真理。

乙個人認為自己的婚姻,不能約定出軌,他能不能接受旁人的婚姻,可以約定出軌?

乙個人認為自己的婚姻,能夠約定出軌,他能不能接受旁人的婚姻,拒絕約定出軌?

一言以蔽之,

乙個人,能不能接受旁人對婚姻進行自定義。

尤其是旁人的自定義,和自己的定義,是不同的,甚至相反的。

5樓:

不會。出軌行為破壞的不僅僅是夫妻之間的忠貞,還破壞了「夫妻關係應該穩定」的社會道德制度。也就是說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已婚人士還有沒有性自由?

如果社會認為已婚人士也可以享受性自由,那夫妻的忠貞就只是對對方的義務。那麼面對對方承認的「出軌」時,人們就會說「人家老婆/老公都不管跟咱有啥關係」。

如果社會認為結婚意味著自動失去性自由,那即使對方同意,人們也會說「他們夫妻倆都那麼放蕩啊,敗壞社會風氣/教壞小孩子,,,」。

目前,家庭的穩定還被看做社會穩定的基礎,夫妻的忠貞不僅是對對方的義務,而且還是一部分社會義務。已婚夫妻同時擔負著以身作則,讓社會中的其他人對家庭關係抱有信心的一部分義務。

夫妻約定雙方都可以出軌,相當於雙方都不為社會維護婚姻關係穩定,雙方都把出軌不當回事,在很多人眼裡本身就是一種放蕩的行為,雙方都是可罵的。

但是,以後社會對人的道德要求會越來越少,家庭關係的形式也會發生變化。共產主義都要實現了,家庭關係也可能解體了,子女都有可能讓社會共同撫養了,也就不存在什麼出軌不出軌的問題了。

6樓:韓沁

人家兩夫妻商量好的跟我無關。 這是別人的私隱,我不覺得自已有什麼身份去指點別人的私生活,就算是我兒子的也不會干涉。成年人知道為自已行為負責就好。

7樓:

open marriage 是社會集體無意識不能接受的。

om我看來是在維持婚姻雙方複雜關係鏈的同時,放開彼此尋找性快樂的行為。所以我覺得夫妻約定好的om沒問題,但是大多數人不這麼認為,他們喜歡管一管,罵一罵,因為這不符合他們的三觀。

8樓:

只針對你問題中暫時沒有答主提到過的一點做乙個簡單回答。

王寶強馬蓉事件中,馬蓉被罵不僅僅因為出軌。所以即使假設他們雙方協定可以出軌,馬蓉一樣是要被罵的。

9樓:

不是,把「open relationship」這個前提爆出來只會引發群眾把兩個人一起罵。

婚姻中的貞潔觀等等「道德」觀念早就打出生起就逐漸扎根在思想中了,要撼動很難。大眾連這個前提都不會接受,怎麼可能接受結論?

10樓:陸小寶

不是,因為道德並非個人意志,而是群體意志。

舉個更極端化的例子:乙個受虐狂簽下書面協議讓乙個食人狂殺死並食用,這張協議能否讓食人狂逃脫殺人辱屍等罪名?

答案顯然是不可以。因為法律體現的是國家意志。只要國家機器認為殺人是錯的那麼殺人者就是有罪的,受害者的意願並不是判罪標準。

反之國家機器認可殺人這一行為的話,殺人才是無罪的(例如死刑執行)。

同理,只有當社會群體整體認為出軌是可以被接受的行為的情況下,出軌者才不會被社會所譴責。不管當事人是否能接受配偶的出軌行為。

11樓:

如果他們告訴大家他們是約定好的,還是會有人罵他們傷風敗俗之類的吧。

他們約定好了是有權利出軌的,法律不限制這個吧。

如果他們找了D,那就傷害到了並沒有約定好出軌的C。如果他找了乙個沒有結婚沒有男女朋友的E,E也不介意他們的已婚身份,那就沒有傷害到任何人

12樓:

照樣會被罵。

因為很多事情,不是當事人合意,它就合情合理了 。

舉例子,父親讓兒子猛扇自己幾十個耳光,你覺得,雖然父親是同意兒子這樣的,兒子的舉動能被允許嗎?亦或,初中老師和初中生達成一致,老師上課不講課,師生一起愉快地玩手機,能允許嗎?

婚姻裡,夫妻雙方有忠誠義務,應該守義務,雖然不受義務不坐牢,但也是不合適的表現。

他們如果彼此達成合意,可以不領民政局的結婚證啊,擺酒席,自己畫個結婚證,愛咋搞咋搞去。

補充一下,為什麼民眾不能允許出軌現象,是因為出軌必然導致夫妻共同財產外流。在物質程度沒有豐富到極大程度時,開放性婚姻關係不可能全面出現。

你給小三買一支玫瑰花,你老婆看了就會想,有這錢幹嘛不給我買一支。反過來一樣。

出軌不僅僅是褲襠裡那點子事,更是錢的事啊。

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程式怎麼走?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有兩種選擇 第一種 雙方同意離婚,也能就財產分割 子女撫養等達成一致,並且信任度比較高的,建議直接走協議離婚程式。雙方協商並就離婚協議內容達成一致後,及時向相應婚姻登記機關預約離婚登記時間,按時間提交離婚申請材料後,待30天離婚冷靜期過後一起去拿離婚證即可。民法典 實施後協議離婚...

婚姻中為什麼夫妻雙方總是通過吵架,冷暴力等方式來處理問題呢?

王廠長 因為從小價值觀不同吧,婚姻久了之後,都變得太了解了,但是又彼此陌生,沒了開始的激情!夫妻間千萬不要較真,不然會天天吵架的。 浪叔情感 這是因為你們之間沒有乙個有效的溝通,彼此都嘗試說服對方,情緒對抗,有時候情緒又失控只能換來爭吵,冷戰。溝通模式需要調整一下,建立有效的溝通模式,避免不必要的爭...

夫妻結婚10年,女方出軌,雙方都同意離婚,但都想要孩子的撫養權,這種情況孩子會如何判?

心態就是一陣一陣的 我爸媽之前也是天天吵架想離婚,但次次都是為了我沒離,有時候他們因為一點小事就吵個不停,打架,摔東西,從我小學到初中才作罷。我真正大了後他們就很少吵架了,但從小因為這個影響,可能主要還是我學習能力不強吧,我學沒上成,初中讀完就下學了。但我並不怪父母,到現在還感激他們沒有離婚,給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