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Samuel Solomon
從根源上增加危險源,才是最危險的,相比之下任何具體的駕駛行為當中反倒沒有了最危險一說。
何謂根源上增加?比如說人車混行,不同的交通工具皆無法相對順暢地各行其道。
倘若在人口密度較低的地區,這不存在問題,但是人口密度達到一定量級就非常容易誘發各類交通危險。
就說時下廣泛提倡的文明出行吧,初衷肯定是好的,但實際執行效果如何呢?
在城市道路規劃建設容量客觀滿足不了人們出行需求的時候,甚至其規劃與建設本身就不合理、跟不上時代等等因素疊加在一起,大力提倡文明反而會導致利用不同交通工具出行的群體之間愈發相互看不順眼。
在汽車駕駛員眼裡,騎行與步行者是非常不守規矩更談不上文明的,反之在騎行與步行者眼裡的汽車駕駛員亦如此。
這就像強制富人去擠筒子樓,抑或反過來讓窮人住進高檔別墅區,想都不用想也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文明養寵不也提倡好多年了麼?到現在仍然是人寵之間的危險與矛盾得不到根本解決,文明一詞夾在其中尷尬無比。
所以,各行其道而不交集混雜,才是文明與守法的基礎!
從而進一步減少危險源,以及明確責權劃分,如此一來才可以論及「最危險的具體駕駛行為」。
要麼就分而治之,別搞「一刀切」——文明並不是強扭的瓜。
正如城管治理佔道經營,倘若無法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引發矛盾與不安定的因素很可能就會是「某一時間段」、「某一地段」甚至「多了那麼幾十公分」諸如此類的不能承受之輕。
要不然,具體的駕駛行為當中就只有更危險,沒有最危險。
2樓:月背的浪漫
慢車佔左道。
平心而論,這是最讓人心煩的。一般情況下,都會罵一句,向右變道,如果變道過程中,跟別的車發生事故,只要我的車還能操控,我就一定會往左打懟慢車。反正慢悠悠的開不著急,乾脆就多花點時間處理個事故吧。
就算沒有發生事故,保不齊那天我正好心情不爽,說不定就會別一下。
總的來說,事故都是無心的,可是這種行為能讓人有主動出事的慾望,可見危害性之大。
別說我素質低。我就是個自私的人,我真就是這麼想的。
3樓:柴健翌
最危險的其實相對高速公路來說,少很多。
城市道路的路況,決定了你基本不可能高速行駛,那麼大多數操作不當導致失控的案例,其實不會發生。
那麼危險主要就體現在不注意觀察,導致路口轉彎搶行、撞到行人等。
那麼從這個角度出發,我認為從駕駛員自身來看,注意力分散,比如看手機發訊息、對路口、橫道線各種結構不熟悉,不知道該怎麼觀察高危盲區是最危險的。
對於駕駛員自己不注意而影響到別人,我認為是遠光燈或者不開燈。這個的影響比很多人想象的大很多,遠光燈會導致別人看不見,不開燈會導致別人看不見你,都會撞。
還有一種特別危險的路口尤其要注意:
這是一種夾角為120度左右的路口,可能因為是主路/輔路而沒有燈控。假設你是汽車,那麼輔路從你的左後方斜向交叉至右前方。
這個路口的危險之處在於:即使路口完全沒有任何視線障礙,你也有很大機率撞到左方駛來的非機動車。撞死人不說,如果不是主路/輔路區別,兩條道都是主路的話,非機動車和機動車直行相撞,機動車全責。
更危險的在於:由於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速度和路口角度造成獨特的幾何關係,兩輛車向路口行駛,非機動車會一直處在你的A柱盲區,你完全看不到他。他也看不到你,因為從他的視角來看,你是從右後方撞過來的。
兩者都在自己的行駛速度,最後一剎那之前,完全看不到對方的存在,那麼撞一下不死也是植物人
4樓:一嗨租車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危險駕駛是最大的馬路殺手!
一、開車分神
開車注意力不集中,是導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大家都知道開車分神不好,可偏偏還是有那麼一部分師傅開車時會出於各種原因走神。
危害一:分散注意力
資料告訴你,開車時分神有多危險:舉例來說,開車時速60公里,低頭看手機3秒=盲開50公尺!開車時看手機,事故概率是普通駕駛的23倍!
這時如果遇到緊急狀況需要剎車,剎車距離至少是20公尺,如果前方有行人或其他車輛,那後果將不堪設想。
危害二:影響其他車輛通行
有師傅認為,趁著等紅綠燈的時候看一眼手機、回幾條訊息或和乘客聊天等,不會影響駕駛。可這時一旦轉換為綠燈了,再放下手機去踩離合、掛擋,這樣很容易導致交通擁堵;對師傅來說,匆忙起步也容易出錯,甚至導致追尾。
那如果感到注意力無法集中,師傅們應該如何應對呢?
1、首先,務必保證充足的睡眠,保持良好身體狀態。
2、上路前熟悉代駕車輛如何操作,以免駕駛時分心。
所以,希望師傅們上路都能集中注意力行車,將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
二、不按規定讓行
不按規定讓行,即沒有按照交通法規的要求,讓擁有優先通行權的相對方車輛先行。這不僅干擾了正常的道路秩序,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在實踐中,不按規定讓行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
1.轉彎時,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
2.通過無燈控、交警指揮、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路口,不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3.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
4.行經無燈控或交警指揮的路口,不讓標誌、標線指示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5.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不讓左轉彎車輛先行的。
6.機動車通過無燈控或交警指揮的路口,不按交通標誌、標線指示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7.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
讓行的一般規則如下,請師傅們務必牢記。
在有讓行標誌路口:一方道路有讓行標誌的,應該讓無標誌一方道路來車先行。
在無讓行標誌無燈控路口:按讓行規則通行。一般情況下為「轉彎讓直行」「右方道路來車先行」 「直行優於左轉優於右轉」。
希望師傅們能堅持文明禮讓,讓出安全,讓出秩序。
三、未控制安全跟車距離
控制跟車距離的基本原則
當前車的後保險槓剛剛出現在視線裡的時候,大概車距為2m左右,當前車的整個車身剛好出現在視線裡的時候,大概車距為3m,跟車距離在這個範圍內都是安全的。
而坐在駕駛室裡,可以看到前車後保險槓上邊緣的時候,車距約為1m左右,這時應當適當拉遠車距,否則容易追尾。
四、超速行駛
「十次交通事故九次快」,資料顯示,在超速行駛的情況下,事故的發生率直線上公升!
超速行駛的危害:
危害一:制動距離延長
危害二:反應能力下降
危害三:制動距離延長。
危害四:影響其他車輛行駛
如何避免超速行駛:
駕駛時,師傅們要盡量避免超速行駛,部分車輛有限速報警功能,當時速超過120km/h時,行車電腦會通過蜂鳴聲、儀錶盤中間資訊顯示、方向盤震動等途徑提示。
同時,師傅們要時刻記得遵守交通規則,養成良好的行車習慣。對車速時刻保持心中有數。輕踩油門,緩加速,保持平穩開車,是防止超速的最好辦法。
五、遠光燈
提到遠光燈這三個字,想必很多師傅第一反應也是一陣眩暈。對面駛來一輛車打著遠光燈,一秒讓你變成殘疾人。開遠光燈會對行車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危害一:瞬間致盲
危害二:干擾視覺
那師傅自己夜間行車時,應當遵循怎樣的原則呢?
師傅們自己駕車,應當遵循「沒車遠光,跟車近光」原則:在市區行車時盡量不要使用遠光燈;在沒有路燈照明的高速公路,車輛很少的夜間行車,則可以開啟遠光燈,這時候不會對行人、車輛造成影響。
那師傅們行車是遇到開遠光燈的車輛,又應該如何應對呢?
如果實在看不清前方的情況,就不要憑經驗或者僥倖心理,安全第一。乾脆減速慢行,將前方車輛安全地讓過去再繼續行駛。
有些情況是對方車輛一時誤開遠光燈,這時候先轉移視線讓眼睛避開發光點,再閃幾下遠光燈提醒對方,如果是誤開遠光燈一般便會注意到並關閉。
六、違規變道
在駕駛中,隨意變更車道不僅違法,而且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很多司機師傅也表示,上路最害怕那些「任性」開車,不顧他人安危超速、強行變道的人。
那如何才能安全變道呢?變道的正確操作方法可簡化為一句口訣:一燈二鏡三方向。
變道的方法:
變道之前必須打轉向燈
觀察前方及側後方車輛
緩打方向,迅速變道
七、車門開關
車門開關的原則:
作為代駕司機,首先應當規範停車,遵守交通法規;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司機師傅自己下車時,要注意看後視鏡和回頭,先觀察周圍情況再行動。可以先開啟一條縫,不要突然全部開啟車門,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再下車。乘客下車時,司機師傅當然也要提醒乘客盡量從右側車門下車,並注意前後左右來往行人、車輛情況,確認安全後才開門下車。
在城市道路上設定公交專用車道是否合理?
筆間阡陌 反對以上各種認為合理的答案。因為有效 合理。做幾個模擬 為了減少人們開車的傾向,把行人路拓寬一倍,機動車道縮減一半是否合理?為了引導人們去購買新能源汽車,增加汽油稅是否合理?為了減少市民的車在路上添堵,單雙號限行是否合理?為了引導人們的政治傾向,閹割傳媒介質是否合理?為了減少人們集會遊行的...
城市道路上,如何通過一些細節發現某位司機其實是職業賽車手?
怎麼這樣 完全看不出 因為賽道裡都是職業車手,大家都知道分寸很少出現魚雷但道路上什麼妖魔鬼怪都有,你要是按賽道開法被撞只是時間問題車友裡面也有下賽道刷圈的人,說真的平時開車沒看出有什麼不同,都是老老實實規規矩矩。實際上他還很怕被人撞,貌似改裝件保險不賠,平時寧可慫一點也不想惹麻煩 不確定是不是職業車...
職業道路上的你在 2015 年做過什麼自認為 不成熟 的事情?
我是我自己 今天想好可決定辭職,嗯,在這家單位工作不到兩年的時間,其中有一年承擔著經理的工作內容和強度,現在上級決定給予晉公升職位,但是,主管級到經理級別的工資調整,只有300塊錢,承擔著更大的責任和義務,呵呵,心太累 就在剛才別的單位來我們這調研學習我平時負責文件資料別人叫我拷招商方案給她我就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