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結婚之前是否應該主動在房產證加女朋友名字?

時間 2021-05-06 16:19:06

1樓:

女性。我的想法是不需要男性主動加我的名字我也會拒絕他不為別的為我在婚姻中的自主權

加了名字送我半套房子結婚後難免受制於人往小了說到家完全不做家務我也沒轍養大了說讓我往東我不敢往西何必呢?

我一直覺得女性的自主權才是在婚姻中獲得平等權利的關鍵彩禮不要房子車子不要請客不要離婚我也有底氣

個人想法。

2樓:

這個要看吧,看我有多愛她

相親認識的肯定不願意,但是現在結婚要求門當戶對的,大家哪個不是相親認識的....?最後都和不愛的迷迷糊糊的在一起了,就這樣糊塗的結了婚。

如果真的是真愛那種(如果是我初戀願意復合那我只寫她乙個人的名字都沒問題,可惜不可能了……

3樓:「已登出」

男方父母出錢買的房,女方一分不出就像加一半名字。

全世界只有東亞做題家會考慮這種根本不存在的問題。

有房的人向沒房的人低頭,有錢的人向沒錢的人低頭,有能力的人向沒能力的人低頭。

這在資本主義國家絕對是笑話中的笑話,但在東亞竟然普遍存在。

所以你知道為何亞裔在破產姐妹裡是那樣一種又矮又挫的滑稽形象了吧。

精神上是真的不行,以至於題主這樣明知道自己家和男友家有很大差距還有勇氣做非分之想。

因為蘇享茂實在是太多了啊。

以為掙了錢就能如何如何其實不過是當韭菜而已。

真正有點自尊心的男人,看到這樣的女人第一件事就是分手。

而你男友竟然還來安慰你,他父母竟然還表示理解。

我只能說祝題主早日實現夢想吧。

4樓:「已登出」

可以,但唯一的前提是:女朋友一次性主動給我一半的房款

5樓:

問題題目和問題內容不搭配?!

聽起來嘮嘮叨叨煩煩雜雜的。

在我的視角裡,以題目為主要訴求,那麼解決方法只有乙個:

男方家出首付,以你名義買房,

公積金配商貸最佳,低息低月供,

租金供房,月供不夠的你補,再次你老公補

房子歸你。然後你們結婚。。。

不說了,當年這個套路弄的老婆個人財產明確畫入拆遷範圍了,按補償平方數和6%年漲幅推算,還原後約等於700-800萬。房子估計還能用幾年,我正在中期改造公升級準備漲租金,今天工作:監工

再說一次,那是我老婆的個人財產

9年前80萬的房子,我們只花了二十萬首付

6樓:

我是一線城市獨生女,自己名下有房爸媽也有,家長也是明事理、受高等教育的文明人

恰好前幾天我問我媽這個問題,我媽比較無所謂:覺得男方購買房,加不加無所謂,也不是圖這個

但我就覺得男方要主動填寫我的名字,我不是貪圖利益的人,但你寫了是對我人品和這段婚姻的信任,退一萬步講,就算真到了走不下去那一天,我也不會因為房本上有我的名字而唯利是圖

我覺得你甭跟我算計,我啥都不在意;你要是心裡惦記這些小99,那我們就真掰扯不可了

如果你全款買房裝修那這種事我一點兒都不提

如果一起還貸款或者我付了100w裝修費,你卻怕我分你房子?我肯定不幹

不處了!煩死了!越說越煩

7樓:苟國生以

要看兩個人出資怎麼算,如果女方願意出首付+房貸+裝修總和的一定百分比,比如百分之三十到四十(就權當生育影響事業的補貼,如果不生育那就百分之五十),那我覺得加是一點問題也沒有;反之,男女互換也一樣,比例不同可能。

當然這都是很理性的想法,實際上兩個人談的話也得講點感情吧,如果對方人真的非常好,家裡人也很當個人,只是確實沒啥錢,那我覺得加也是可以的,感情和婚姻最重要的就是信任啊。

8樓:

自己沒出錢的東西要什麼要,要點臉行嗎?

本人女,主張男女平等

就有人肯定會說女性在婚姻裡付出的多,比如生孩子簡單,不生!省錢還不遭罪兩全其美

9樓:曾逸

如果男方全款購房,女朋友既不生孩子,也不辭職在家做全職主婦照顧老公……我覺得不加名字完全可以,根本沒必要加。

我感覺最理想的婚姻模式就是大家AA買房,AA買車,房產證寫兩人名字,丁克,各自上班工作,平攤家務。

至於人類延續的問題,反正人類多乙個不多,少乙個不少……讓其他想生孩子的人去解決這個問題8。

10樓:

你的語氣未免有些太苛刻了吧,畢竟不用付房貸,住進房子也挺幸福的,你們可以簽個協議,男方有出軌行為,淨身出戶,這樣你有你的保障,如果你想離婚,也能離。如果一直白頭到老,加不加名字也無所謂。

11樓:

我覺得凡事要講個公平吧,男女之間平等無非求的也就是乙個公道你沒有在房子問題上出資,要求對方加你名這樣有點不好。

但是我個人覺得婚姻應該是公平(注意不是等價)交易,孩子確實是彼此都想生,但是究竟是哪一方冒著大風險這點毋庸置疑吧,那麼與此相對的女方能得到什麼補償呢?來自男方的愛?還是乙個冠夫姓的寶寶?

說女孩子加名是道德綁架,男方要是一點不提供補償打著雙方自願生孩子的理由難道不是道德綁架嗎

未來的事情講不准,彼此都奉獻一點別讓對方吃虧不好嗎當然我這並不是說一定要以房子加名的形式

(就在剛剛問了父上大人,女生在婚姻裡冒了很大風險去生育,男生卻不用付出什麼,這樣不是不公平嗎,父上大人說,孩子,夫妻之間哪有那麼多公平)

所以各位仁者見仁吧,你願意吃虧嗎,反正我不願意

12樓:

提問者說了這麼一句話:「他就是看中了我沒錢所以安分」。作為乙個男生,非常能理解這句話背後意味著什麼,這就是典型的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型家庭模式。

可以判斷提問者與男友並不屬於門當戶對、雙方經濟基礎相當的婚姻。我想很多回答都是基於這樣的判斷,自然而然地以為女生想不勞而獲,多佔便宜,所以才會對提問者惡語相向,出言不遜。

如果回到問題本身上來,男方全款購買房產,女方未付出任何成本,從法律上來說,女方是沒有資格要求房產加名的,因為法律保護個人合法財產,沒有任何出資,你無權去要求別人和你共享產權。但是,從道德倫理層面來講,女生在家庭事業以及哺育後代方面所要付出的代價要求經濟補償合不合理?擔心男生婚後出軌,而自己萬一面臨離婚的結局,所以想通過房產加名編織保護網兜底合不合理?

所以房產加名的背後是女生處於弱勢地位的表現,是女生安全感欠缺的表現,也是女生對另一半攜手邁進婚姻的考驗。歸根究底,如果男生能夠給對方足夠的安全感或者女生自身條件很好,也不需要別人給予安全感,那麼,房產加名還能成為問題嗎?

13樓:「已登出」

不管什麼愛情不愛情的, 真有那麼一天還就是房子的事情。全款的就不要想加名字了。理是理,法是法。

都不支援。小姐姐也是個有思想,精明的人。可以考慮婚後再買房產,加自己的名字,或者孩子的名字。

14樓:

首先,表示理解你的想法,就是想感受下他對你的在乎。其次,看了你的補充,看完有點心涼,因為我覺得他並不那麼的喜歡你,看到他說你不應該也沒資格跟獨生女一樣,我就覺得好委屈。我的自身條件情況和你很像,感覺像我們這樣的就不能找到乙個愛自己的嗎?

15樓:

加啊!必須要加!真羨慕你們手上還有指標能買房的…

我身邊朋友結婚的一般操作都是:趁沒結婚之前趕緊用女朋友的名字買一套房,因為結了婚以後就沒辦法再買了!這樣等於多了一套購房指標…

PS:我市規定,婚前乙個人只能買一套房,婚後以家庭為單位乙個家庭只能買兩套房…

16樓:

如果女方(或男方)出了三分之一到一半的錢,加。

如果女方(或男方)出了全部的錢,可以考慮只加自己。

如果女方(或男方)象徵性的出了幾萬塊錢,那這幾萬塊錢算借,不加。

如果女方(或男方)完全不出錢,不加。

如果女方(或男方)完全不出錢還要求加姓名……您都買房了,還在意沒個物件?

17樓:朽木自彫

這種事情咋可能說的清楚,我看不少大佬說的條條有理,但我覺得,說到底「應該」二字就不存在,這是願不願意的問題。

對我而言,要是取的老婆是混日子的,抱歉,不可能,別說加名字了,結婚還會讓我很痛苦。

要是我尋覓已久的真愛,加,為什麼不加?要我月月繳工資都沒問題。甚至結婚那天孩子的名字我都想好了。

18樓:

全款買房,這個不應該強制加你的名字

別個是因為你的工作好家裡不是累贅啥的看上你的,這個正常呀,難道你又不是因為他家件不錯看上他的莫

他說結婚後必須生2個小孩,不許買車,不許辦健身卡,這些是你們商量的事,如果你接受不了,你完全可以反駁或者選擇分開,這個沒人逼你

不過你們這婚結的挺沒意思的,是那種離婚後會撕逼的兩個人

19樓:同學

因人而宜,隨行就市。女方是搶手貨供方的,男方非娶女方不可的,愛的欲罷不能的,肯定會加名字。如果大家都是半斤八兩的,男的又不是很吃這個女人的,那就難說了,女的要是既不肯出錢還主動提出加名字多半會讓男方為難,甚至直接分手拜拜。

20樓:磨礪以須

沒這道理。

沒出錢就不能加名字,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不僅不能加名字,如果要住還需要共同承擔貸款。

這種問題如果換位思考一下就很容易得出結論,假如女方有房,男方莫名其妙的想在上面加個名字可以不?

那些要求在男人房產證上加名字的女人,無非就是在為離婚財產分割做打算,以求實現「一婚溫飽,二婚小康,三婚富裕」的戰略目標。試想一下遇到這種還沒結婚就在算怎麼離婚的女人,你還敢結婚嗎?

21樓:沉墨非金

如果他不加我名字:

如果他不加但一直積極努力參與建設家庭,生活中也照顧我的感受,可能我壓根就不會覺得這是個問題。

如果他不加我名字,並且只負擔家裡基本支出(養家我是一定會參與的),完全不管家裡的任何事,我可能會不開心,但情緒會一點一滴積累,然後在某件事上突然爆發

如果他不加我名字,也完全不參與養家餬口任何事,就跟家裡沒這個人一樣,我會非常沒有安全感,因為感覺自己跟他毫無瓜葛。

如果他主動加我名字:

如果他主動加我名字,還積極主動參與家庭治理建設,照顧我的感受——我心裡會很感激,並且更用心照顧他和家庭(把房子加名字給毫無血緣關係的人,這信任比房子本身更難能可貴)

如果他主動加我名字,但只負擔基本生活,完全不參與家庭其他治理建設,我會不開心,但還是會盡心照顧家庭,但小抱怨也有。

如果他主動加我名字,但既不負擔生活其他開支,也不參與家庭其他治理建設…我可能會沒有安全感,因為我覺得他隨時可以收回去。

P S :寫完答案才看到「婚前」倆字。

emmmmmm 婚前嘛…如果房子是人家個人買的,我完全沒出錢,他加我名字會讓我更加愛他(因為他信任我);不加我名字也無可厚非,私人財產受個人合理支配,這很正常吧

22樓:囂張的叔叔

建議三思而後行。

我不知道為什麼不是女人在結婚之前把房產證加上男人的名字。

為什麼要男人加上名字?

男人的錢不是錢嗎?

男人的房子不是房子嗎?

大春天的我渾身難受,男人什麼時候才能站起來?

結婚房產證加名很過分嗎?

秋水它是水 沒有過分不過分的 只有願意不願意而已 你拿100塊,買我手上的一本書,過分嗎,不過分但是我不願意賣,怎麼滴吧 說白了還是感情不夠,金錢來湊 這時候如果是乙個好男友,早就分分鐘做父母工作去了就跟我老婆當時結婚要加名字,我是衝在前面贊成的,父母總是犟不過自己的孩子嘛 就題主的問題而言,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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