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房子應不應該寫女方的名字

時間 2021-05-06 12:27:52

1樓:

他家把房子B賣了,還房子A的貸款。

這一操作的結果是:房子A成為男方個人的婚前財產,全款房。

這樣,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如果你們離婚,房子A和你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你分不到一分錢。也不能這麼說,如果這個房子增值了,例如當初全款500萬,它增值到600萬,你可以申請分割增值的100萬的一半。

房子c,我如果沒有猜錯,應該是他父母的產權。這種情況下,讓你出錢還貸,實際上等於用你的錢,還和你一毛錢關係沒有的房子的貸款。這個結果更糟糕。

房子A是你男友名下的,萬一離婚,還可以分房子的增值部分,而房子c和你沒有任何關係。你離婚,法院會按照你借款給對方父母的情況處理判對方歸還借款,最多還你點兒利息。

你如果不清楚情況,非常建議你諮詢離婚律師,因為他們對財產的分割非常清楚,不佔別人便宜,也對不能被別人矇騙。

題主男友口中說的一家人,這個概念非常可笑。

一旦結婚,每個人都會離開原生家庭,建立小家庭。

從結果開始。排在愛的序位中的一定是小家庭的利益和感受,其次,是你們作為父母和自己子女的親子關係,第三位是作為子女和各自原生家庭父母的關係,第四位是自己和原生家庭兄弟姐妹的關係。

明顯,你男友,把他的原生家庭排在你們小家庭利益之前了。估計打算讓你無條件融入他的原生家庭。

這個是非常錯誤的

有乙個有名的離婚律師說過,良好的婚姻,是愛情基礎上的共同的經歷利益。

結婚,某種程度上也是像合夥人談生意一樣,不能只是一方付出,要互惠互利,雙方才能開心,生意才能長久。

男方行為,明顯的結果是:損害了你的利益,讓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這種行為挺卑鄙的,他是暗戳戳地操作,用你們的感情,和父母都是一家人的說法來綁架你。

如果你男友覺得這樣做是正確的,不妨你倆角色對調。

我知道很多女孩子家裡也是有房子的,比如我家。

和男友說。不住他家,你倆婚後住你的房子(可以假設,你家也剛好和他家差不多,女方父母賣了一套房子,用賣房款,趕在結婚前還完你名下原來有貸款的那個房子A的貸款,房子A成為你的全款婚前房,你父母的房子c還有貸款),你讓你男友婚後替你父母還房子c的貸款。也和他說,都是一家人,不能太計較。

你可以問一下,這種情況,你男友同不同意替你父母還房子c的貸款?

他肯定不會答應。

這件事情等同於什麼?

等同於,以前是你男友父母掙錢養家,買房子,你男友工作了,等於他家有他父母加你男友三個人共同為他原生家庭買房子做貢獻。

一般人要麼:

1.)一起買房子,一起還貸,每人一半產權,要麼

2)按照出資比分配產權,

3)要麼一方首付,雙方一起還貸

4)一方全款買房,另一方沒名字,但沒出錢,所以沒名字也沒關係

題主,你看看你屬於上面哪一種情況?

哪種都不屬於!

你最後的結果,會是你出了錢,但啥都沒落著!

對方能琢磨出這個主意,還真是挺絕的。

2樓:荔枝說

是他自私。

要不然你讓他把工資卡給你,畢竟他覺得你們都是一家人了。

這樣你可以把他工資一部分用於替他父母還貸,一部分用於家庭共同開支,你自己的收入也可以有部分用於家庭開支。

3樓:帶孩子先走

我說說我現在的情況,房子我貸款買的,房子只寫了女方名字,我的名字都沒有寫。

裝修家具家電都是我買的,現在我乙個月要還各種的貸款8000多吧,各別人可能覺得不多,但是我乙個月的工資只有3500,是不是很神奇,我沒有找家裡要錢,女方沒有幫忙。

自己兼職點其他工作,壓力很大,從來不給家裡說,女方居然以為我還完貸款還有存款。。。太可怕了,每個月勉強生活 。

我倆是初中同學一直談到昨天,今天領證了,12年的戀愛,為什麼領證,說出來都覺得可笑,不是你們能想到的領證原因。

女方家裡的房子是廉租房。

廉租房怎麼了?因為女方離異,母親和女兒生活,廉租房申請有標準的,收入低無房產才能申請。

我和女朋友最早開玩笑說的以後結婚買房子只寫你的名字,離婚了你還有地方住。玩笑話,有一點諷刺丈母娘離婚什麼都沒得到吧。題外話了。

買房子的時候我辦到了,只寫女朋友姓名,還是婚前財產。

相關部門審批女朋友有房子,可能會收回廉租房,有個辦法就是結婚,證明房子是我和女朋友的婚房。岳母直接催著我們領證結婚,為了能保住自己的房子,可笑不可笑,女朋友幾天不高興,最後妥協了,我們6月5號領證了,本來是高興的一件事。為什麼感覺被逼迫的。

我一直沒有提我的家庭,我吶母親在2023年因病去世了,家裡的積蓄全部治病了,父親沒有正式工作所有收入只能夠自己生活,幫助不了我。我沒有任何怨言,女方19年催著結婚,我自己想辦法不想給父親增加壓力,湊夠首付,買了套只有52平公尺的房子,自己還貸款也沒有任何怨言,沒有給女方家提過讓幫忙還貸款的事情。

女方家庭條件也不好,沒有存款母女兩個相依為命,我也不求什麼,女方說給新房子買個電視吧,我連忙拒絕,我還是自己買吧,想辦法把所有電器家具備齊,沒有一件便宜的,每一件都是我乙個多月工資,我依舊自己承擔,為什麼?因為別到時候上話(土話意思大概就是給你說的意思)你看這電視多好,我買的(女方),聽著話賊難受,有先例,最好不要。

大概介紹的差不多,主題到了,房子首付18萬,裝修8萬,家電2萬,家具2萬,大概30萬吧,我自己承擔,我不知道那裡來的錢,我93年的,我每個月還貸,現在領證了,女方問我後續咋辦?後續,彩禮,三金,酒席。。。彩禮多少?

多少合適,三金多少克合適,酒席一般我們這裡都是能賺一點不多,都是要還的。還有婚慶公司的,這都是錢,女方問,我就說了個真沒錢了,能不能緩一緩,給自己找了點藉口,乙個月還貸款根本沒有多餘的存款,結婚就是借錢,自己不想給老父親增加壓力,就想問結婚是我乙個人的事情嗎?是男方一家的事情嗎?

男女平等?現在的社會男女平等嗎?什麼不會賺錢的時候在娘家,會賺錢了在婆家,在娘家是被照顧,在婆家要照顧一家人的黑雞湯,事實是什麼,女朋友乙個月2000工資,女朋友比較節約,不怎麼花錢,但是就是懶,我不指望女朋友幫我還貸款,每天不管幾點下班都是我做飯我洗碗,我幹任何家務什麼的,雞湯不是這樣的。

雞湯是丈母娘放給我的。。。

丈母娘說的什麼男孩子要照顧好自己的女兒,女兒什麼身體不好,男孩子能多幹就多幹,我早就發現了我娶的是祖宗不是老婆,不怎麼能賺錢,不照顧人。我也認了,我來,沒問題的。

我覺得我已經夠OK的了,為什麼還要比我。我真的很累,我不是父母養大的?我為什麼要承擔這些?男女真的平等嗎?

4樓:

把房產B賣掉,去還清房產A的貸款,這麼做的目的就是為了把房產A變成男方的純婚前房產。省得你們婚後共同還房貸的部分,在萬一離婚時,還得分一半給你。

這麼做我覺得無可厚非,畢竟你沒出錢,不寫你名字,完全可以理解和接受。但是,他讓你還他父母的房產C的房貸,就太過算計了。

既不想讓你分了他的婚房,又不想讓你白住了婚房。你這是交了租金才能住進他家婚房呢,到底是誰在算計?到底是誰眼巴巴得怕離婚受到了損失?

你去問問,哪個姑娘嫁人是付了租金才能住婚房。

不知道你家有沒有房,如果有房,你提議,你出婚房,他跟你來住,讓他出租金,你看他答不答應。

另外,恐怕婚後你們工資也得各管各的咯。養孩子要不要AA制,你問問他。

5樓:你是貓

應該要寫,你出錢了啊,如果你男朋友今後沒有離婚的打算,根本就不怕寫乙個名字,而且你們還沒有結婚呢,因為寫乙個名字,還牽扯出自私了,哪自私了。我幫忙還貸,還不能寫我的名字,人財兩空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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