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戴遙
大家去豆瓣加個小三組,你們才會大開眼界啊。裡面都是想著怎麼害死原配的,還覺得害死原配是正義的,當小三是高尚的。原配是世界上最惡毒的生物,原配的孩子豬狗不如。
簡直嘆為觀止,超出邏輯範圍。
看了那些帖子以後,我才明白原來世界上的人三觀不同可以到什麼地步。
2樓:
正室休養好了後應該親手割了小三的子宮、胸器等所有讓她作為女人的東西,讓她生不如死, 反正沒有殺死她的性命也不構成殺人罪咯對不對, 那些法律聖母。
3樓:
許多小三在智力與自控能力上是有嚴重缺陷的。別說正室有生命危險了,這種人和渣男吵個架拌個嘴,想不開都要拉著高速公路上的其他人陪葬。
為確保廣大群眾的安全,應將此類人物送入監獄或八達嶺野生動物園。
4樓:浪裡個浪
我覺得這事的重點還應該放在故意傷人上,而不是小三。不管什麼原因,故意傷人是不對的,無論感情、經濟、私怨等等。也並不是每個小三都會故意傷人。
當然,我不是為小三辯護什麼,但那是另外乙個話題。
5樓:
讓我又想到了婚姻制度。
對女性實在不公平。
不管是愛情裡還是婚姻裡,男性總處於最有優勢的地位。
現實的壓迫總是對女性更殘酷。
小三這種東西,簡直就不該存在。
女人都是傻。
今天在1984這本書裡看到一句話,覺得挺試用這些傻女人的。
「如果她們不覺悟,她們永遠都不會反叛,而只有她們反叛以後,她們才會變得更有覺悟。」
6樓:echo
在微博上看到這個新聞了,就在知乎上搜了一下,我想平靜的寫下自己的看法,但是,沒法平靜。
雙胞胎流產,子宮摘除。
只要還活著,這些痛苦也還是要她自己去承受的,沒有人能夠分擔。
但是這是什麼樣的痛苦啊,哪怕對方判了死刑,失去的東西是永遠都回不來了的,所以無論對方什麼死法,都不足於洩恨。
你問我,如果她沒判死刑呢?
不,怎麼能讓她死,我想說的是,讓這類人也體驗一回被至親背叛,作為乙個女人,失去子女,失去子宮的痛苦,好感同身受。
7樓:Mercury
在我看來
這個男的和那個小三一樣可惡
但是法律懲罰不到男方
所以此類悲劇一再重演
希望至少從道德層面
廣大看到這則新聞的男性能敲響警鐘
有所為,有所不為
8樓:
當小三了還能理直氣壯的大談愛情,難道愛情就可以沒有良知底線,就可以不遵守法律道德?是誰給她的底氣?小三可恨,渣男更是根源。陌生的小三和本該是最親近的丈夫,丈夫的背叛更令人痛恨。
小三還說不是故意的,我呸!當別人是弱智嗎。撞死母體內的雙胞胎,還害得正室子宮被摘除,乙個女人的一生都被毀了,這麼輕飄飄的一句不是故意的就想了結嗎?!
這個事件裡,維護小三的渣男才是最大的贏家。可以想象,將來渣男絕對會嫌棄正室不能生孩子而明目張膽地出軌或者直接離婚。這個小三如果進監獄了,只要渣男有錢,還怕沒有小三沒有孩子?
等事件熱度過去,渣男又是「好漢」1條。而正室卻要揹負一生的身心傷害,「親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9樓:Mikko
微博今天都炸了。
微博上這個小三也被罵得夠慘了,活該。非專業人士不知道這小三這個行為是屬於故意傷人還是故意殺人。小三得如此理直氣壯也是夠可以。
說真的,這件事情如果不是在微博上發酵得如此厲害,可能在臨沂這樣的二三線城市(非地域黑,無意冒犯),這件事情很有可能就不了了之。乙個巴掌拍不響,這個渣男也是夠賤了。正室應該和他離婚,(是不是證實男方婚內出軌就能夠在離婚時得到更多的財產)這種人不離還留著過年嗎?
法律沒有很好的對出軌小三這種進行立法,也是夠心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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