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結婚4個月,離婚後,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嗎?

時間 2021-05-05 15:33:12

1樓:虛擬網路下的世界

看情況,應該去諮詢律師。如果帶有騙婚性質,應該會給與一定補償。

建議:彩禮不能多給,這年頭離婚率太高,騙婚的又多。法律上彩禮、嫁妝均屬於女方財產。

即便是女的出軌導致你們離婚,你也分不到錢。女性的最低線就是不吃虧,男性的最高線就是不吃虧。法律上依然以女性為「弱勢」提供保護,所以部分女性正是利用了這個政策來做騙婚、騙彩禮的勾當。

莫讓感情沖昏頭腦。

(以上僅針對彩禮嫁妝情況,田園女權那種無理取鬧的說辭勿擾)舉例:結婚——彩禮(嫁妝)——男出軌——離婚——女得到保障(彩禮、嫁妝是女方財產)

結婚——彩禮(嫁妝)——女出軌——離婚——女得到保障(彩禮、嫁妝是女方財產)

2樓:婚紗推薦

這個主要看離婚的性質是怎麼的?時被騙婚這個是可以的,如果是因為性格等各方面因素,這個於情於理有點不好說,不過應該是可以退的,主要看女方吧。

離婚彩禮返還的相關婚姻法規定 《婚姻法解釋二》(2023年4月1日公布實施)關於離婚彩禮返還的規定: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法發〔1993〕第32號)第18條規定:「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產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對取得財產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夫妻雙方在結婚4個月後離婚,這種情況男方可以要回彩禮嗎?

一lt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其中第 2 第 3 項應當以雙方離婚為前提。 一無所知 可以的,但只能要回部分,如果你的案件不屬於特別例外的...

夫妻結婚兩年,育有一子,雙方離婚後,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嗎?

分手見人品啊!離婚也是 彩禮都給出去了。有點出息好麼。哪怕是個錯誤,給出去的彩禮,咱就不要了行不行?孩子也生了。日子也過了。過不下去好聚好散,夫妻共同財產分合理了就算了。最後彩禮還要討要回去 那孩子難道劈了一人一半?做人不是這樣做的啊!除非是女的騙婚,騙彩禮錢。但是孩子都給生了,會騙嗎?唉 人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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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就問 難道公道 公平 人格 傷害 事實真相與對錯及其對以後事物發展的改變等等,都是放在稱上的砝碼?論斤賣?一般來說,不說多次家暴,第一次就應該尋找原因,然後規劃可能的離婚後的生活軌跡,這 胡森軒律師 以上就是胡森軒律師對該問題的解答,熟悉這些法律法規在遇到類似的問題時就不會感到茫然無措,法律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