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二婚,孩子來往密切,我該離婚嗎

時間 2021-05-06 08:33:44

1樓:曲徑求真

你該多換位思考,那是你老公的女兒,已經經歷了一次苦難了,你老公應該也有義務讓小女孩感受到溫暖,你既然結婚前就知道這種情況,就該考慮到會這樣,要過就應該當好這個角色,從心裡接納她,畢竟親生不如親養。真心對她好,小姑娘會懂得。你要是不想過就散了吧。

不過我看你提得問題,你自身的眼界,性格也有缺陷,歲月和生活是讓我們學習成長的,好好悟吧

2樓:大魚海棠1987

這是個問題,前妻再婚了她說不定跟她現在的老公也因為孩子的事經常有矛盾,所以她才一再讓小孩過來你們這邊,也或者是她不爽你們一家三口其樂融融她們一家四口彆彆扭扭。

試想一下,這可能還只是開始,說不定以後來得越來越頻繁,要錢的藉口越來越多。我覺得你首先做好要“接盤”的準備,因為她真要不養了你們也沒轍,鬧起來真上了法院到時如果讓小孩自己選擇撫養權說不定她就選你們這邊了。但是這樣動不動要錢也不是辦法,是不是可以讓你老公主動跟她說“既然現在小孩經常在這,他每個月付的撫養費已經遠遠超出了原來的約定範圍,既然這樣不如直接更改撫養權,重新分割財產”。

但是如果你覺得你不能接受她到你們家,那就只能花錢買平靜了,相對的平靜。想兩全其美基本不可能。但是有一點,我覺得你老公可以不去接孩子,或者要他們送過來你們送回去,我覺得你老公無條件接送也是前妻頻頻讓小孩過來的原因,你們就表明態度,如果她不送那你們不去接。

我這段話應該會招來很多親媽的罵聲,這是因為你們都站在親媽的立場上,你們如果站在題主的立場上,你們就不會“討伐”我了。如果孩子本就歸男方撫養,那題主既然選擇了這個男人,就該接受一切現實,但是想必當初她也是看到男方沒有帶孩子且跟孩子來往不頻繁才決定跟男方走入婚姻的。所以她現在覺得苦惱也是正常的,畢竟這不是她所預想的生活。

最後跟題主再說一句,不管結果怎樣,不要在小孩面前表現出任何的不滿,她是無辜的,你可以不對她上心,但是至少把她當個親戚家小孩來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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