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應不應該說前任壞話?

時間 2021-05-06 08:28:37

1樓:心悅君兮

好的前任就跟死了一樣。不好的前任就是半死不活,各種感情上的不如意,戾氣重,怨天尤人,連在知乎上回答問題都要把前任拿出來diss一遍的那種人。這輩子都不知道什麼是愛別人,什麼是自愛。

自重就更別提了。永遠記住一句話:能詆毀你的只有不如你的人,和得不到你的人。

2樓:

如果你覺得能夠幫到你。

這並非惡意詆毀中傷,而是盡量把自己角度所看到的客觀描述出來。

我這麼做過。

不知道從哪一天起的疏遠,冷暴力和拒絕溝通。對方連最簡單的「我不喜歡你了」都不敢說出口,用沉默等我開口。在真正認清事實之前,我為對方找的理由甚至是產生自我懷疑歸因於自身,還有熱臉貼冷屁股的卑微,都不值得我為對方留下所謂的體面。

所有負面情緒和委屈都默默啃掉嗎?我不要。

3樓:蔓越莓

不會說,尤其介意知道自己談過的朋友說前任的壞話。雖然我知道朋友也是維護我,但是,尊重我就應該尊重我談過的男朋友。況且就算有錯,也不是只有對方錯。

任何一段關係的結束,總歸是會有傷心,痛苦,甚至不甘,怨恨等等。說對方壞話,放任自己的扭曲心理,甚至在它的支配下做錯誤的事情,對自己而言都是一種傷害。

要消化這些負面的消極情緒,就要學會用最大的善意去看待一段關係,這樣子才可以獲得真正的成長。

你我皆不是聖人,這麼做也不過是為了自己而已。

4樓:崽崽

宋丹丹說過:原本只想要乙個擁抱,不小心多了乙個吻,然後你發現需要一張床,一套房,乙個證……離婚的時候才想起:你原本只想要乙個擁抱。

所以我覺得我沒什麼好抱怨的,當初表白也只是不想留下遺憾,想讓他知道我喜歡他而已,我壓根沒想過他會同意,所以說啊,從他同意的那一刻開始,每一秒對我來說都是驚喜,都是意想不到的饋贈,我一點也不遺憾啊,因為我的初戀是和我喜歡的男孩子在一起啊,我感受過他對我的喜歡,知道和他在一起是什麼感受,看見過他的小心翼翼,聽到過他對我的誇讚,他的朋友羨慕過他有我這樣的女朋友,他和我匯報過他的日常,和我談過他的愛好,和我分享過他的喜悅。

雖然最後沒有在一起,雖然有過傷心也有過委屈,但是我不曾後悔啊,因為在跟他在一起後的那麼多天,我對他有了更多的了解,在一起之後,我才知道原來這個在我看來超級優秀的男孩子也會怕我被其他人拐走,原來這個在我看來高冷話少的男孩子也會著急的跟我道歉,原來這個在我看來完美無缺的男孩子也會熬夜也會牙疼。我也曾是他的特別關心,也曾是他喜歡的女孩,也曾是他名副其實的另一半;他也曾邊打遊戲邊回我訊息,也曾撒嬌地說想我了,也曾一起床就給我發訊息。

5樓:

得看大家對「說壞話」這個概念怎麼理解吧。

如果大家都不說前任壞話那這個世界就沒有渣男渣女了。

就我個人而言,前任的先天缺陷或者隱私肯定不能說,但是戀愛裡的所作所為,對了就是對了,錯了就是錯了。像出軌冷暴力逼分手養備胎PUA這種,你不罵他你等什麼呢?心甘情願被他騙?

而且像以上那些情況,罵他都是輕的,應該直接大嘴巴抽他,嚴重了追究法律責任好嗎!!!

為啥不說他?為啥不罵他?

我真想不明白,如果前任真幹了那麼狗的事,別人問起來你倆為啥分了,你還得說他好,上趕著給他圓謊去是嗎?對方犯的錯,而且還傷害了你,為啥你還得保全他的面子?就為了一句「不能說前任壞話」?

憑什麼呀?這什麼狗屁道理?

從自身角度出發,這叫敞開天窗說亮話,既然分手了,誰也別把誰當傻子,把話說清楚,該罵了罵,之後誰也不欠誰;從大的角度出發這叫為民除害,他冷暴力成性,各種出軌,誰找他誰倒霉,為啥不讓大家知道他這副嘴臉,也許就能保護下一顆心不在他這受到傷害呢。

現在網上哪個明星出軌被大家罵到死,怎麼到你自己身上就變成「不說他壞話了」?這麼委屈自己,分手了還要給自己添堵,你是傻呢還是傻呢還是傻呢?

所以說在我看來,只要前任做法別太狗,(畢竟誰都犯錯)好聚好散完全可以。但是如果犯原則性錯誤,對我造成傷害,我不可能分手了還替你考慮,兜著你的錯,照顧著你的面子,說白了我不抽你都算對你客氣。

其實大多數人分了之後,只要能做到不主動提前任的過錯,我覺得就是滿分做法,但是別人問了的話那肯定也要實話實說,難不成連句真話都不讓說了嗎?

古代說愚孝,就是無論父母說什麼做什麼,你都得聽,不聽就是不孝,和這句話差不多,你不能說前任壞話,無論前任是出軌把你綠了還是冷暴力逼你分手把你逼成抑鬱症,或者騙錢騙p a o 騙感情你都不能說,說了你就是人品有問題?

這不是傻這是什麼呀?並且我嚴重懷疑「不能講前任壞話」是戀愛裡的過錯方提出來的理論。

當然如果你不願意承認你當初有多瞎你可以替犯了錯的前任圓謊挽尊。

6樓:

謝個人觀點:兩個人正常戀愛,正常分手。你可以就事論事,可以客觀說實話,那沒必要刻意說壞話。各自安好,就行。

戀愛中和分手後應該都一樣,戀愛中,維護另一半的形象是義務,分手後不說別人壞話是教養也是不必要的事情。

比如:不管是戀愛還是分手,周圍人問起來,我回答的最多的話就是「她是個很好的女孩子,從來沒有讓我費心過,是我沒有做好,我對不起她我覺得虧欠她」這句話是別人問起來,我對外說的最多的話。對我父母我也這麼說,對我發小我也這麼說,對我同事朋友什麼的都這麼說。

為什麼呢,因為我覺得分手了,你們兩個沒有關係了,也沒必要去刻意說人家的什麼,戀愛是雙向的事情,分手就分手,分手說明你們兩個都有問題而不是乙個人單方面的過錯,(出軌等原則性問題不算)所以沒必要說什麼,畢竟曾經喜歡過,也算是段美好的經歷,念點別人的好,給別人帶來個好印象,留些體面。也算是給戀愛畫上個比較好的句號。哪怕你知道對方有對外說你的不是說你的壞話,哪怕她說的那些根本不是你的想法,也不是你做過的,也要保持個人的氣度與風度,她說她的,你做你的不用在乎,也沒必要在乎,因為你們兩個毫無關係。

至少出於個人教養,我也覺得背後數落人家的不是這種行為,不可取。我也不會做。

個人觀點僅此而已

7樓:

看了下面的回答認同一句話不說壞話不代表不能說實話

8樓:擼貓聖手

實話就得實說,渣男就得挨罵。

這個問題下,有些人企圖用素質綁架來讓大家不要說前任壞話。但是,有些人,他辦的真不是人事,我不知道這樣乙個人,憑什麼要求我在朋友面前說他的好話。

就像學生時代,有個高年級同學隔三差五捶你一頓,時不時跟你收點保護費,然後有人問你這人怎麼樣時,你可以說出「他人不錯」這句話。不可能的,不要試圖勸被傷害的人原諒傷害她的人,這是人幹的事嗎?

肯定有人會說,乙個巴掌拍不響,你難道就沒錯?

對,我在街上走路被偷東西,那肯定是我自己不夠小心唄,要不小偷怎麼得逞的?那所以我要原諒那個小偷嗎?

9樓:馬喬

本回答針對非出軌等和平分手的人群。

其實對於這件事,很多人自己也會反思,明明我們在一起度過了那麼多美好的時光,為什麼現在我腦子裡全都是對方的不好呢?回憶起來首先映入腦海的是分手時對方的冷漠和不耐煩,以及那些面紅耳赤的爭吵,撕心裂肺的哭喊,我控制不住和朋友聊起那些讓我失望的瞬間,我這樣做是不是人品不好?

首先,人品不好的人從來不會質疑自己的人品,他們只會添油加醋,塑造自己無辜的形象,以此來逃避責任。

在心理學中,人與人之間交際時,留下的第一印象會在對方腦中佔據主導位置。這就是「首因效應」,主要發生在陌生人之間。

而我們與熟人之間,在我們腦海中印象深刻的往往是我們最近一次的交際,比如乙個多年不見的朋友,在你腦海中印象最深的往往是臨別時的場景,這就是「近因效應」

所以在關於前任的記憶,最鮮明的一定是「分手」這件事,而這件事又並不是那麼美好,自然而然讓我們在想起這個人的時候更容易產生負面評價。

同時那些爭吵、矛盾,恰好又是最難消化,對我們影響最深刻的負面情緒,也會讓我們印象更加深刻。

曾經一起經歷過的快樂,分手之後回想起來也只剩下苦澀,而令我們印象深刻的痛苦是需要去咀嚼的,因為我們可以從中獲取經驗。如果我們只是一味地沉浸在分手的難過而不吸取經驗去成長,以後的感情就會頻頻受挫。

在我們回憶前任缺點的時候,恰恰說明我們在分析之前的感情,從中獲取經驗。比如前任的金錢觀有問題,明明每個月只能賺三千,卻總是超前消費,花唄欠了一萬;比如前任喜歡「嘴炮」,許下的承諾從來不兌現。當我們意識到這些令我們痛恨的缺點並且總結出來的時候,我們也在提醒自己,下次不要犯重複性的錯誤,再次和這樣的人在一起。

但這件事雖然是人之常情,卻仍然需要克制。

並且,「我們所愛之人,昭示著我們是誰」,即使已經分開,但是當初我們選擇這個人的時候,肯定是覺得我們是能夠匹配的,即使現在已經分開,那些我們的過往早已經融入我們的血液,成為我們身體的一部分。

教訓也好,遺憾也罷,既然我們曾經是善始,即使沒有善終,但如果不是因為對方人品不好而分手,就沒有必要像網上說的那樣,「分手之後,你砸我車,我造你謠,從根本上解決放不下忘不了的問題。」

「其實當我們和前任分開以後,任何的不甘、牴觸、憤怒,都說明我們還沒有放下。」

當初我剛分手的時候也是,每每和朋友提起,想到的都是這個人曾經的缺點和那些失望的瞬間,但是真正放下以後再次提起這段感情的時候卻始終心懷感激,說到底我們都曾經認真付出,互相陪伴,即使現在已經分道揚鑣,就當作乙個漸行漸遠的老朋友就好。

所以說,「近因效應」是有一定的盲區的,我們很容易犯「一葉障目,不見泰山」的毛病。在一段感情剛剛結束的時候,我們很容易因為情緒而失去冷靜,放大對方的過錯,其實一段感情的結束怎麼可能只是乙個人的過錯的,畢竟有誰談戀愛是奔著分手去的呢?

只不過大多數人都害怕、逃避,不去回憶那些自己的錯誤,傾訴的時候也撿著對自己有利的事情說,激起群憤,如果你想用「讓自己忘記對方所有的好,多想想對方的缺點」來忘記這段感情倒是無傷大雅,否則就是辜負了你們一起走過的日子,也辜負了你自己。

10樓:forever young

我前任用知乎上的回答發了微博,因為我說了她的壞話。我不認為我說了她的壞話,我沒有造謠詆毀扭曲事實顛倒黑白。

她明明知道我是那種追求純真美好愛情的人,我把她當做燈塔。但是她不愛我卻打著愛情的旗號消費我,和我在一起各種要求,稍不滿足就分手,那她為什麼這麼肆無忌憚有恃無恐呢?就是因為我給了她愛情保證金,給了她真心。

你把我對愛情最後的一點希望當成了交易,她提分手她竟然說陪了我幾個月,那些錢就當賠償了,後來她情緒低落我千里迢迢去陪她上班吃飯,和我談誤工費。

沒有一件事離不開錢,沒有給我花過一分錢,還說我在乎錢。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對我所做的一切,都會有另乙個人加倍奉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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