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吵架後九個月沒聯絡,算分手了嗎,還有必要等嗎?

時間 2021-05-30 13:29:09

1樓:歡聲淚盈

如果你還在乎,就放下面子,主動一些吧,加油!如果你放下面子挽回都沒有用,那就放棄吧,畢竟九個月的時間,該想的應該想清楚了。

2樓:

????九個月!!!

肯定算分手了

這種方式的確折磨人,你都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又會出現,還會不會出現,說實在這樣挺沒擔當的,覺得不合適就說清楚好聚好散唄,拖著耽誤人家。

3樓:叫小獸

想起乙個段子:

天蠍和雙魚吵架,兩人互刪了,一直不說話,冷戰過了兩個月。

雙魚認為這段感情已經結束了,找了新男友。三年後準備結果的前一晚,收到了天蠍的一條簡訊:「知道錯了不?」

4樓:

吵架後九個月不聯絡

對不起,至少在我看來,我是做不到不理/不關心/不聯絡/不打聽我真正喜歡的人整整九個月的

哪怕九天我也會覺得如此煎熬

九個月的不聯絡就算不是分手也是為了分開做鋪墊吧說句難聽的九個月娃都可以生了

這麼長時間沒聯絡,祝對方好,更祝福自己以後好如果題主是個覺得一定要有準確答案的人,就給自己個儀式感告訴對方一聲,極大可能是你通知對方的時候,對方一臉??你誰的態度。

5樓:自然醒

emmm,為什麼我這個沒談過戀愛的人會碰到這個問題 ,但是作為乙個暗戀無果的人,我只能送你一句話。「放棄乙個你愛的人是什麼感覺,一轉身如釋重負,一瞬間心如刀絞。」

6樓:

當然不算分手啊,他在和你玩乙個情侶間經常玩的遊戲,叫誰先搭理誰,誰先搭理誰就輸了。

堅持下去,我覺得你快要贏了。

分手一般都需要正式文書的,需要雙方簽字確認,並公開登報,7天公示期後無人異議,才可以生效。

7樓:慕韓

個人覺得。。。超過24小時的冷戰都是不好的,9個月,應該涼涼了,能做這麼狠心,雙方沒有乙個人主動認錯,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的。

8樓:傾楓

在乎你的人不會讓你等太久,這九個月你覺得你在想他,但這也可以成為忘記的開始。

現代社會很浮躁,熱戀中的男女恨不得每時每刻都在一起,從網路到現實都是如此,不想讓對方跑出自己的世界。九個月沒聯絡,我覺得已經說明了很多了。

學會放手,你可以自己走下去。

9樓:

沒有必要了,九個月不聯絡了都在等著對方服軟嗎,看來你們性格真的不合適,也許人家已經有了新歡,後來我總算學會了如何去愛可是你早已遠去消失在人海

10樓:L·Lawilt

沒有必要了。互相浪費時間而已,要麼說清楚,要麼就別拖著,該和好和好,該分手分手,正常情況下都不會九個月不聯絡放這段關係在那裡僵化。

11樓:想把你抱進身體裡

一星期沒聯絡都可以算分手了,何況還九個月。他都能做到九個月不聯絡你那麼說明肯定對你也沒多少喜歡,喜歡乙個人是藏不住的,怎麼可能不會去找你。所以沒有必要再等了,沒有意義。

堅持很久的事情也不一定都是正確的

12樓:富有的小餅乾

算是吧。。。九個月誒!

我都是給他三天時間消化一下(吵得很兇的話,因為一般小吵我睡一覺就忘了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然後找他解決問題,解決的好就重歸於好,他要是不配合那就拜拜!

但他一直蠻配合,而且我也發現男娃娃真的聽不懂各種明示暗示,我委婉一點提醒他他根本意識不到問題在哪,所以後來我學會很坦率的表達我的這些小脾氣遼,這樣也利於吵架之後的有效溝通

這就是他和我說的啊哈哈哈哈哈哈哈,事實證明很有效

13樓:章傑

九個月,270天,不聯絡就算一種事實分手了。

要不要等就要看是情緒化不聯絡還是理智型不聯絡。

理智型不聯絡就沒必要等了,因為已經想得很清楚明白。

如果只是鬧情緒,那就要具體分析情緒是如何產生的,過了這麼久能不能通過溝通互相理解嘍。感情中一味的等待並不可取,在糾結適時地主動出擊也是一種良策。

14樓:上善若水

個人認為:

如果夫妻吵架這麼久沒聯絡基本上屬於離異的邊緣地帶了,心有多大或者隔閡有多大能讓感情埋沒九個月(當然,電視劇集裡的不算),唯一有關係的恐怕只有結婚證和孩子了。按照這個邏輯的話,情侶九個月不聯絡基本可能沒戲了。九個月、生活習慣都改變了,或者遇見了許許多多的人,發生了多少形形色色的事,這都是難以預計的。

所以我認為再見可能只是陌生人了,也不必為了這樣的人苦熬時間了。

ps:當然,也不排除戀人出國留學,公務等等之類的因為特殊原因沒辦法聯絡的。如果是因為這個的話,那感情就像是白酒,愈釀愈香!

15樓:粥粥

首先,我不理解是怎麼做到九個月沒聯絡的。

三個可能,一,你不聯絡ta,並且也讓ta聯絡不到你。如果這麼久沒聯絡你也能照常過日子,對於你而言這麼可有可無的人,也沒什麼卵用。

二,你聯絡不到對方。同理,你在ta那兒也是同樣。

三,你們堵著氣呢。就是相互不聯絡,看誰先服軟。那我講實話,在你們心裡,所謂的「面子」,比感情都重要,能夠為了面子傷人傷己,看來感情也就那麼點兒嘛,那就守著面子過日子吧。

不過,在我這兒,不管吵沒吵架,如果不是死了暈了被綁了,三天沒聯絡,都算分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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