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們會試圖用乙個假的故事來證明乙個道理的正確性?

時間 2021-05-06 01:56:03

1樓:喝綠茶憂宇宙

你看有多少粉絲因為乙個明星演了某個角色就深陷該明星不可自拔你就知道:

故事假不假不要緊,道理正不正確才真硬。

不要搞錯誰是主誰是次,誰是因誰是果。

2樓:人各有命但求自保

接近真理的方式很多你都不能接受。

有些人要讀大量的書,有的人要抽乙個月的煙,有些人只需要乙個道理。

上面一段話用的是雞湯體,但你也樂於接受,因為他也是大部分人的感悟。

其實問題重點是你用不用腦子去想問題,而不是發洩戾氣般問這種弱智問題。

3樓:

爛理由謬誤(Bad Reasons Fallacy),是一種形式謬誤,主張某論證不健全,因而其結論為假;或者較寬泛的概念,來自:

所以題主的問題,可以隨意構造出來:

甲:如果太陽繞著地球轉,我們會看到太陽公升起又落下

乙:事實上太陽沒有繞著地球轉,你的推論不成立。所以我們不會看到太陽公升起又落下。

甲:人有兩隻腳,小明有兩隻腳,因此小明是人

乙:你的推論犯了肯定後件的謬誤,因此它是錯的。所以,小明不是人。

4樓:肆四

烏合之眾裡說的…

群眾更易於接受同型別的經驗…

比如金屬被腐蝕等同於心靈被腐蝕…

儘管他們很可能沒有邏輯聯絡…

所以這種說教大概也就成了慣用的經驗了吧…

(好吧我記不得書上的原話了,書在前任手上沒機會再驗證了(>_

5樓:

原因嘛,高考作文總是需要一到兩個論據。我那時候就經常編「美國著名大學教授詹姆斯說,」,「著名好萊塢導演華萊士曾經到中國,看到這個現象,」,還有各種魯迅說,胡適說。

其實都是我說的,閱卷老師才懶得考究呢。

6樓:願意

每個人都是這樣。只是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用比喻來幫助對方更好的理解自己的意思,讓對方認為自己說的道理是對的,把自己的思想更好的灌輸到他人的腦袋裡。

不過這些並不可怕因為他可以編乙個故事來論證他所要表達的觀點,你也可以編乙個假的故事來論證你反對的觀點,最後的結果只是看誰的權利和社會地位比較高和腦子的靈光程度,那就誰勝出。

其實這樣的論證是錯誤的,因為無論比喻的多麼貼切「1就是1變不了2」 不過就算如此,但這樣的比喻我們每個人還是在用,畢竟人性是自私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和為了自己的利益。

最後我想說:還是是因為我們自身的內心不夠強大沒有自己的信念和堅定不移正確的價值觀。

第一次回答不喜勿噴。。。

7樓:輯熙

1.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楞嚴經》

2.歷史學家,是真口袋裡裝真東西。藝術家,是假口袋裡裝真東西。——木心

3.生活是。而水,不等於詩。

水受熱,產生水汽——在Sunny照耀下,水汽化作七彩的虹。——這樣美麗的,才是詩。——樊發稼

故事是生活真實,道理是藝術真實。個人愚見,後者必不可少,前者虛實皆宜。

8樓:喵先生

因為他們找不到真實的故事,所以只能瞎編乙個……

每次看到用紅樓夢舉例子來分析的我都想吐槽,這都是編的啊!你寫個故事來證明乙個道理,根本就不通啊啊啊!!!金庸文章也是,哪怕他寫的再好,也是故事啊,不能用來證明什麼性格是什麼樣的人啊,偏偏很多人都愛這麼做……

9樓:acel rovsion

編故事論證並沒有什麼問題,思想實驗本身也就是,而從修辭學上來說,我們進行的所謂"講道理」不是乙個確定正規化的論證,而是一種言話行為,而模擬是作為一種說服工具而言,這個言話行為並不是嚴格的形式邏輯造物,其語境往往依賴於言者-聽者相互之間的共同語境或者言者主導的語境,其次說服工具本身是自我申辯自己的言論之正當性,那麼借勢是一種常見手法————比如借組某些已經貌似被「蓋棺定論」的事實來和當前論述進行聯絡,但是問題在於「蓋棺定論」本身不一定是普遍成立,正如很多人喜歡拿個人經驗來作為邏輯前提,並預設其成立,但他圈子裡發生的經驗,大部分並不能普遍成立,而這種借勢在圈子相近的人之間可能會達成一些共識,所以在沒有邏輯訓練的人來說,這種言說方式有一定市場。。這還只是可能導致邏輯錯誤之一。

還有一些語言邏輯上的錯誤:

首先是不當模擬(http://

zh.wikipedia.org/wiki/

不當模擬),當然大部分情況是「弱模擬」(weak analogy),因為完全不相干還是很容易識別的。弱模擬產生的原因主要在於

1,關鍵物件指代不明。很多時候是名詞之爭,概念定義過於私人化。

2,沒有注意論述語境的變化,或者預設乙個語境(邏輯前提,價值前提,觀察經驗,或價值觀)絕對正確,然後在此基礎上拼湊論證,以輸出觀點。

3,訴諸無知,凡是我不知道的就不存在,我經驗中存在的必然成立。

4,訴諸純潔。原來的普遍宣稱遇到反例時,提出乙個理想、純靜的標準以為其辯護

5,邏輯滑坡。即將一些事實或對方提出的反例訴諸到乙個並不成立的極端情況來歸謬或者佐證自己的正當性。

弱模擬問題是一類邏輯錯誤。還有一些基本的邏輯錯誤,在於分立謬誤(或者分解謬誤)

經典例子在於:如果整體或集合具有某種性質, 則它的每一部分或元素也具有此種性質。例如,「美國是富裕的, 所以每一位美國公民也是富裕的。

」 它未能認識到在整體和部分之間不存在這種轉換關係。

更準確的說法就是,是以用下義(階)詞倒逼上義(階)詞是分舉謬誤,而模擬事實(假設模擬成立)本身就是下義,而不能通過下義直接詮釋上義(必須先決澄清邏輯轉換關係

10樓:白河夜船

寓言十九,藉外論之。親父不為其子媒。親父譽之,不若非其父者也;非吾之罪也,人之罪也。

與己同則應,不與己同則反;同於己為是之,異於己為非之。寄寓之言十句有九句讓人相信,是因為借助於客觀事物的實際來進行論述。做父親的不給自己的兒子做媒。

做父親的誇讚兒子,總不如別人來稱讚顯得真實可信;這不是做父親的過錯,是人們易於猜疑的過錯。跟自己的看法相同就應和,跟自己的看法不同就反對;跟自己的看法一致就肯定,跟自己的看法不一致就否定。

11樓:

門徒近前來,問耶穌說:「對眾人講話為什麼要用比喻呢?」耶穌回答說:

「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 。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所以我用比喻對他們講,是因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

在他們身上,正應驗了以賽亞的預言,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迴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

』【太11:10-15】

12樓:mmmmmmmmmmmm

在本題目的語境中,道理指的是一定範圍內的假設(「範圍」可以理解成抽象化的區間)。

其次,「意義」是可以證明甚至無需證明的,而「道理」(從【絕對】意義上來說)是無法被證明的。意義可被證明與否 (或有無意義) 取決於道理的範圍與其具體實踐。

最後,人都是自我趨同的。從心理上可以這麼理解也許就足夠了。

注:【絕對】在以上文字中的含義與用法包括但不限於哲學中「絕對與相對」的含義與用法。

結論:1.道理無法被證明,(目前)只能靠實踐相對證明。

2.用錯誤的邏輯證明正確的結論,是不完整乃至完全錯誤的。

3.「自我趨向」是人(類)的本性(具體行為暫不羅列,請自行思考)。

*4.嚴格意義上講,「不正確」的道理不能稱之為「道理」,但考慮到「道理的相對正確性」,故統稱為「假設」。

13樓:乞友索

首先來分析答主的這個問題。主謂賓分別是假的例子、證明、道理。我們從例子開始。

1.假的例子

假的例子要和錯的例子區分。假的例子可能有部分不合理的地方,這點可能是題主提出這個問題的原因。

例子一:「難道別人叫你吃屎你也去吃屎嗎?」

父親以這樣的話勸誡我:不要盲目聽從,跟從別人,學別人做錯事。這個例子將他人的錯誤行為大幅度誇張,從而達到了目的。

這個例子假在:極端化

例子二:童話、寓言式的例子。

動物成為了主角,為了證明例子:有些的表演痕跡很淺,有些則是演技浮誇。他們不但會說話,還能在特定的場合做特定的事。他們根本就都是人類。現在想想誰知道為什麼兔子要和烏龜賽跑?

當然後來也有很多拿人來做例子的,好一點的是真有其人其事,如《論語》等;差一點的就是從前有個人,世界某角落有某群人。

老師曾教我們作文要真情實意,講道理也一樣:劇情很重要

當然例子很多,題主如果提問做好舉出自己的故事。

我認為是題主覺得例子不切實際,所以得出假這個定義。但是假例子在強度(因為它極端),在貼切道理上(角色隨自己安排),有巨大天然優勢。

2.證明

證明的方法有很多。我只會數學的幾種經典方法:三段論、反證、數學歸納。

其中反證和數學歸納用的方法比較奇妙,所以也容易產生偏差。(數學歸納其實是遞迴,也可用到人情世故上)

證明是骨架,是思路,是方向。採用的方法直接影響例子,以及證明效果

3.道理

原諒我繼續按數理的來,因為那套比較嚴謹可以作為基礎。

道理可能是定義、公理、定理三者其一:定義和公理,後來的定理是可以通過前兩者推理達到,只是為了方便,加速得到結論。其中定理最多,甚至可以自己命名定理。

公理是客觀存在的,沒得辯;定義是先輩人類定義的,要改除非穿越。

可以說道理若是前兩者,能舉的例子很直白。

定理將幾條公理配合定義特徵化,節約了時間是為了應用,方便推廣,解決複雜問題存在的。這和經驗大同小異,經驗也是人們通過對人生成功經歷的總結,得到失敗經歷的教訓。

經驗和定理有相似處。因為做題或是解決問題,站在前人肩膀上,會輕鬆很多。

我認為道理可能和經驗較為接近,而經驗和定理較為接近。

那麼關鍵來了,為了證明道理的例子是經驗的整合體的一部分,是真實的大取樣的資料嗎?還是只是為了考驗對道理理解的乙個題目,想象老師考你懂沒懂這個道理,你很容易舉乙個假的例子;亦或是「小朋友從這個故事我們學到了什麼啊?」這樣的問題。

現在的人常說,不能感同身受,可能就是因為如此吧。

14樓:

一直覺得模擬證明很荒謬。故事只能起到解釋道理的作用,即使是真實的故事(模擬)也是無法證明的。所有模擬證明都必然基於「人生就像故事中的XX一樣」、「我們就像比喻中的XX一樣」等等,但沒有也無法證明最關鍵的點——「為什麼像「。

既然無法證明這個關鍵點,那麼整個邏輯和」今天天氣真好,所以我是愛你的!「又有什麼區別呢。至於此人的心態,大概只是為了解釋道理,或者是就沒有想過」為什麼像「這個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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