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分手後,男方要求女方歸還戀愛期間給女方購買的禮物,這合理嗎?

時間 2021-05-29 23:33:23

1樓:若水

我不知道你們怎麼想的,我發現我和前任分手了,一直以為是我的原因,後來才發現自己是被綠了,所以我才想要回東西,不知道這算不算是個好男生,我真的很喜歡她,但這種事情無法原諒

2樓:易恆

不合理,因為戀愛的時候總是好的,那是你心甘情願買的。再說了,還有好多女方給男方買東西呢,那也要歸還嗎?都是心甘情願的,沒必要。

3樓:甜橙

我覺得一點都不,雖然我沒談過戀愛哈,但是一想到這種行為就很反感,即使分手了,從前買禮物時的那份感情,那份心情都不在了嗎。這種行為不僅讓我覺得男方很小氣,而且會有種談了個假戀愛的感覺。但是有一說一,分手後如果他送過太貴的的禮物,我會自己還給他,那他來要又是另一回事了。

4樓:西北偏北

從男女平等的角度來說,是平等。談戀愛的目的是為了能夠結婚,如果這個目的不存在了。那麼當初付出的東西就失去了意義,現在是法治社會,大家的青春都是一樣的。

男的青春是青春,女的青春也是青春,不純在高低貴賤之分。所以不能用物質來衡量

5樓:溢恆麻麻

個人覺得,大件的,上千的物品女生還是應該主動歸還的,其次在沒有確定對方是你將來結婚物件之前,兩人出去的開支盡量做到一起承擔,比如乙個請吃飯,另乙個請看電影,不用精細到多少錢,但這是一種態度。

6樓:旅者

合理,既然男生都開這個口了說明他的心胸也不怎麼樣,計較這些東西,並不紳士,當然啦我也不是說貪圖這些東西,只是覺得既然分手了就乾淨點,沒必要留著前任的東西,留著幹啥?紀念嗎?沒必要,就算他不問我要我也會束之高閣,不會再用的,既然他開口要了,這個人我感覺就不太行了吧,至少以我來說我覺得是這樣

7樓:小美好

我覺得如果說是兩人真心相愛的互相贈送的一些禮物沒必要去向女方要回,這樣子顯得男方特別小氣不大度,畢竟相愛的時候,你是真心的送給對方的沒必要要回來,如果女方是有目的性的跟男方交往,並且通過誘導的方式得到了男方贈送的一些貴重的禮物,應該要求女方退回。

8樓:

嘿嘿嘿這事我可太熟了,跟我前前任分手時,我可不止要她歸還禮物,還有之前我去找她的機票錢、開房的酒店錢、送她的所有東西都折算成錢。她不肯,說她也付出了時間金錢,我就找她媽鬧去,最後錢都轉了。反正都要分手了,顧忌那麼多幹嘛。

9樓:趙凡

合理,目的是為了結婚去的,結果專案終止了,應當為前期專案經費負責。同時不以結婚為目的得談戀愛都是耍流氓,流氓就得為自己的行為買單負責!

10樓:瘋子

如果金額巨大部分給男方帶來負擔,可以歸還,畢竟這種人還是跟她斷乾淨點,沒能力還去裝,在一起買禮物,分手就讓還,穩賺不賠的買賣嗎?談戀愛本身就是磨合的過程,分手也很正常,但是還禮物算啥呢?

11樓:ToTo

我只知道一句話,不是自己的東西,用著都不踏實,即使是別人送的,也要在其他方面還回去,如果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剛開始就不要接受,即使是戀人,他送我東西,我也會給他買衣服,價值相當的

12樓:我叫替尼

當然合理!

因為你就是掏錢的呀。

物化男性的詞語太多了。

「經濟適用男」「頂梁柱」「長期飯票」這些詞語,直接辦男性當做供養女人的工具人了。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可見很多女人就是把男性物化成了賺錢工具而已。

「小鮮肉」「小奶狗」「小狼狗」這些詞語,直接把男性物化成了寵物,直接用狗來模擬男性。而且沒有男性覺得這是物化。

從女人物化男性的詞語來看,在女人眼中,男性有兩種價值,乙個是寵物,乙個是工具。

而且這還不算什麼,女權總是教導女人,迎合男人是不對的,為男人付出任何東西都是錯的。

但是男性總是拼命的想要證明自己是有用的。比如強調,我有錢,我有車,我長得高,我勤勞能幹,我顧家體貼等。男性總喜歡拿自己的工具人價值來證明自己。

比起被物化,更可怕的是自我物化。女權完全精緻利己,想盡辦法不為男人付出任何東西。但是傻男人,還千方百計的向女人證明我有工具人的價值。

這樣的男人內心深處自卑和不自信,總想用外在的價值證明自己。所以被女人欺騙和剝削,也是必然的。

男人應該有一種自信,我自信僅僅是因為我存在。而不是因為我有車,有房,有好工作,有能力,長得高,長得帥,勤勞能幹等懂了嗎

13樓:亦可

沒有絕對的答案,得看具體情況。

特別貴重的禮物可以理解,一般的東西如果男方還開口的話,只能說明他太沒風度。

但是如果真的碰到,那就各自歸還自己的禮物好了!

特別重大的時間精力付出同理!

14樓:袁鑫

法律上是支援的,但是事情是有雙面性的,在情侶身份下男方給女方的付出始終沒有好的回應,並且女方只是在利用對方的感情來獲取利息的情況下,相信所有人都會認為很合理,但不排除也有利用這個空子的男人去騙色~

15樓:香小妃

如果是太貴重的禮物,我覺得要歸還也是合理的,如果是平常的普通禮物都要歸還,我會覺得那個男生太小氣了,這樣的人分手是個正確的選擇。

16樓:雲凡

親這合理呀禮物有大有小貴重的價值不菲別人索要回你堅拒這事怎麼能弄好換個位置你送給別人一套房這基本算貴重了吧兩人要分手你打算要回嗎?分手後各走東西就是不相干的人了為什麼會白送給人那麼重的禮在這裡也謹勸那些女子不要以此來圖富貴會招來橫禍

17樓:百利甜

他要你還你就還給他。

當然,你送他的禮物也要他歸還,至於怎麼處理那得看你。

要是有了新的戀情,一般的現任也會介意自己留著前任送的禮物。膈應人。祝好。

18樓:沈公子

那得看這個禮物的價值了。還有看這件事情有沒有對女方造成非常大的傷害。如果說送的車或者送的房子,那就應該還給別人。

但是這得在沒有傷害女方的情況下。如果你想玩弄別人。抱著這種心理還想要回你的錢財,這是非常不要臉的。

19樓:心理諮詢師陳孝鵬

存在即合理,或者說,對於會這樣要求的男生來說,是合理的。

雙方分手後,男方要求女方歸還戀愛期間給女方購買的禮物,可以反映出這樣的男生很自私,他給你送的禮物並非真心的想要送給你,更多的只是一種交易。

比如他覺得他送你禮物,那麼你就該和他過一輩子,用你的青春、時間、精力、身體、一輩子來交換。

如果分手了,那他會覺得你沒有履行交換的原則,覺得你違約了,覺得他自己吃虧了,所以要求你歸還戀愛期間他送你的禮物。

更很理解點的話,就是他一開始就並不愛你,他只是愛他自己,他送你禮物也不是為你付出,給你送禮物也是為了自己,為了交換你對他的好,重點不是你好不好,而是你能不能對他好。

對於這樣乙個自私自利的人來說,在分手後,要求你退還他送你的禮物,有什麼不合理的呢?

對於不可理喻的一些人,可能還會要求你支付青春損失費呢!

更可怕的還會有有一些人,接受不了你的離開,會以死相逼(以你的命、或者他自己的命),逼你回到他的身邊。

總結起來就是,對於這樣的男人來說,這是合理的,但是客觀的角度,或者你的角度,簡直不可理喻!祝好~

20樓:sue

他要,那就還給他吧,留著也沒啥用。

你要問我合不合理,

從道理上來講,是合理的,存在即合理。

從情理上來講,會讓人覺得,沒談成,也沒一點情誼在。

從法理上來講,只要數額不是很大,比如買個房子買個車子,其它的禮物,送人了,那就意味著把使用權和所有權都給這個人了。

所以總體上來講,是不合理的。

21樓:七七美女

說一下我的親身體會,和男友分手後他提出要回所有的禮物,包括訂婚戒指 ,我二話沒說都給他了,而我給他買的禮物我一分沒要,他也沒給!朋友都說我傻!我要的是心靜心安!

既然分手了就不想再有任何瓜葛!法律規定,戀愛期間送的禮物一般視為贈與,是不需要返還的!分手不意味著反目成仇,無論在情感還是金錢上,不要太過計較,畢竟相愛一場,聚散總是緣!

解怨釋結,更莫相憎!關於分手,是祝福,是放手,是兩不相欠的各自安好!

22樓:skity

看情況定吧,我個人覺得不太合理,因為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再說乙個男孩子,拿的起放的下,既然已經不能做戀人的,不如就讓這段感情好好的終結吧,成朋友也行,但是如果去要回來的話,自己也會很尷尬吧,而且女孩子嘛,過去了就過去了吧,希望你在新一段的戀愛中可以更好一點。

23樓:薇恩

從道理上來說,是合理的。但是感情本身講的不是理,而是情。兩個人談戀愛不是小孩子過家家,我和你壞了,就把送給你的玩具買回來。

除非是貴重的禮物,會影響到對方經濟情況的,否則我認為乙個男人會提出這樣的要求,足以說明這個人非常小家子氣,你們分的一點也不冤枉。但是,正因為對方是這樣的人,我反而要勸你把他送的禮物如數奉還。這時候不要意氣用事,覺得自己付出了這麼多感情心力他怎麼這麼對我,不要覺得不甘心,要看明白這是他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

面對這種人,最好的辦法就是斬斷聯絡,清清楚楚分開,否則不敢保證他會不會因為這件事在朋友面前編排你。

24樓:張仁波切

當初買的時候就是風險投資,買之前最好想好是不是真愛,如果是名貴的禮物,或者有特殊意義的比如傳家寶之類的禮物,女生的境界如果比較卓然會主動歸還的,如果女生不會還一方面也是正常的,另一方面也不值得你珍惜

25樓:「已登出」

感情的問題很難理性地回覆。

雙方因為性格不合、家庭原因分手,戀愛期間送的禮物男方不該要回,也沒有理由要回。戀愛期間護送禮物是雙方交往的粘合劑,是戀愛的基礎之一。這段戀愛在時空中已經存在,戀愛中雙方都有付出,男方不能把自己付出的部分單獨抽出去,除非他能時光倒流到戀愛的開始,給倆耳刮子讓滾蛋。

但是男方如果確實付出很多,傾其全部送車送房,人家賺這些資產也不容易,應該歸還。

如果是訂婚禮物肯定要還了。

26樓:天罪

合理合法,就是不合情!都是嘴歪的人才能幹出這樣的事。還好分手了,不然搭進去一輩子!為啥說合理合法,上面只說了戀愛期給女方購買的禮物,沒有說贈與對方的禮物!

27樓:睿睿

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就像法律和道德一樣!如果是貴重的物品!

需要給!普通的東西可以不給!畢竟曾經的感情不能用這些來衡量的!

既然曾經愛過,又何必在乎這些呢?畢竟戀愛不是商品買賣交換!如果他執意要這些東西!

給他也無妨!留著也沒什麼意義!過去的就讓他永遠的過去!

28樓:牟小菲

不管合理不合理,人家要求歸還就歸還啊。反正都分了,你留著幹嘛呀,放鹹魚麼?既然對方要求了,那就一起清算一下雙方的分前財產

29樓:心依

只能說雙方有什麼過錯吧,表面看起來是極其不合理的,但背後的邏輯想法可能就是一段難以忘懷的情感;如果沒猜錯的話,因該是女方提出的分手,男方是依依不捨的,仔細琢磨,禮物只是乙個藉口,人家就想要的是這段感情,想讓你回心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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