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是台灣的,現在面臨結婚買房的事,我父母要求男方去我家買房過分嗎?(房子的錢由我和男方一起出)?

時間 2021-05-29 23:01:40

1樓:奧沙西泮

跟你一樣的情況,我爸媽也是這樣要求的,但他肯定不願意,還要我去台灣,我說等什麼時候統一了再去!現在異地,我現在時常覺得他還是不夠愛我。SAD

……異地1年,已分手哈哈哈

2樓:二姐不2

以下僅代表個人觀點:首先,不管在哪買房,要求這個字眼就很讓人聽著難受,如果是兩個人協商在哪買還OK,不管在哪買,肯定是在你們上班的地方買,那如果你在台灣上班,你房子在老家,又有何意義呢

3樓:不想說

沒有過份與不過分之說。

只有談妥未談妥之說。

不涉及倫理道德。只能說你們兩個年輕人首先有自己的決定,不應該由老人出面。老人都是一樣站在自己兒女這面的,所以永遠無法談妥。

你們兩個人自己應該要有主意!

4樓:真誠

首先你父母的要求肯定是不對的!中國古話很多: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女大不中留;類似等等。

你父母用這種不恰當的表達方式是害怕哪天你被人掃地出門,一無所有,想你回家有個安身之所吧。你可以直接告訴男方你們家要嫁妝,有風俗,擔心一男半女的養老危機,甚至你的父母由於山高水長,擔心你們的將來,你沒有保障的之類各式各樣的顧慮。我的建議是,你可以告訴你的男友,拿出你自己的存款給你父母買一套吧。

然後你們在哪個城市生活,你物質上負擔的就更多一點吧。談明白道理,都可以。無緣無故的要求,任何人都會覺得名不正言不順!

5樓:七貓貓

不過分,但是不能強求,商量著來。現在幾乎都是獨生子,誰都想離自己父母近點。我覺得還是要看雙方工作地點,這樣男女都方便,畢竟不是和父母住

6樓:

不過分,不過也可以你花錢買一套,男方也買一套。因為男方花錢買的,那屬於婚前財產。但是表達了一起走進婚姻的意願,買房還是女方買比較號男方給個彩禮也可以

7樓:王福新

共同出資比較合理,銀行轉賬不要現金,有記錄可查,防人之心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有,不要把愛情看得太美好,大多數家庭都是湊合過,沒有幾對是神仙眷侶,反正我是普通人,沒見過。

8樓:微眠淺醉

呦吼應該應該的這萬一哪天收復台灣這也算是支援國家建設為雞嘀屁做過貢獻了呀

開個玩笑您別生氣

我覺得買房沒問題男方出資也是正常的這可不是宣揚女權什麼的因為女孩子嫁到台灣只能算是「陸配」 這社會地位政治地位是相當低的在內地買房一來離娘家近二來也不必去受台毒的氣再說雙方共同出資於情於理都說得過去站得直

我覺得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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